4. 复垦地块新增耕地潜力
以复垦地块为单位,以不同的土地损毁类型为单元,结合该地块的复垦利用条件,分析通过可能采取的工程措施将不同损毁类型单元的土地复垦为耕地的规模,并根据规模的大小划分不同土地损毁类型单元的潜力等级。潜力等级高的土地损毁类型单元应优先复垦为耕地。
复垦地块新增耕地潜力等级按土地损毁类型单元新增耕地系数(该单元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与该单元土地总面积之比)的大小划分为Ⅰ、Ⅱ、Ⅲ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单元新增耕地系数达80%以上的,划分为Ⅰ级; 单元新增耕地系数在50-80%的,划分为Ⅱ级; 单元新增耕地系数达50%以下的,划分为Ⅲ级;
(三)复垦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1. 评价方法
说明复垦区土地适宜性评价体系和采用的评价方法。
四川省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复垦区土地适宜性评价采用二级体系。
复垦区土地适宜性评价方法分为定性法和定量法两类。定性方法是对评价单元的土地损毁、公众参与、周边设施条件、当地社会经济等情况进行综合定性分析,确定土地复垦方向和适宜性等级。定量分析包括极限条件法、综合指数法与多因素综合模糊法等,具体评价时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方法,也可以将多种方法结合起来用。
2. 评价过程
说明复垦区土地适宜性评价过程,根据土地损毁情况、公众参与意见等,在经济可行、技术合理条件下,确定拟复垦土地的最佳利用方向(应明确至二级地类),划分土地复垦单元。
复垦区土地适宜性评价过程应包括:初步确定复垦方向、划分评价单元、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评定适宜性等级、确定最终复垦方向和划分土地复垦单元。
复垦区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具体做法参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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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TD/T 1031.1-2011)附录C。
3. 评价结果
说明各评价单元复垦后的利用方向、面积、限制因素等。 4.复垦目标
根据复垦区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征,确定项目区工矿废弃地复垦目标,包括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复垦率、新增耕地系数)和生态恢复目标(林木覆盖率等)。
(四)项目分析
1. 项目合法性分析 (1)建设用地合法性
说明拟复垦工矿废弃地的形成情况,建设用地权利人、复垦义务人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情况,并据此论证本项目试点利用的合法性。
(2)规划管控
分析项目复垦区是否位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扩展边界外和土地整治规划划定的复垦区范围内;分析项目建新区是否安排在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内,并据此判断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情况。若项目建新区安排在有条件建设区,还应说明应按规定做好规划调整并按程序报批;若项目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还应说明具体的衔接情况。
2.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应结合复垦区表土情况、复垦方向、标准和措施等,进行土方量供求平衡分析。
需外购土源的,应说明外购土源的数量、来源、土源位置、可采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土源情况下,应说明可综合采取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改良措施。
复垦工程中涉及灌溉等用水工程的,应分析可利用的灌溉水源,计算供水量,预测需水量,并进行用水量平衡分析。
3. 新增耕地分析
根据复垦区复垦耕地潜力评价和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说明项目新增耕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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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数量,计算配套工程占用新增耕地面积,确定项目净增耕地面积。
4. 地质灾害隐患分析
依据当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分析说明复垦地块和建新地块是否存在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各种类型的地质灾害隐患以及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
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分析复垦区已损毁土地对复垦区及周围环境、土壤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等产生的影响;分析复垦工程实施对复垦区及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6. 公众参与分析
说明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方案编制公众参与的形式、内容、过程和结果;说明土地权利人、项目区周边群众、政府相关部门(国土、城建、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土地复垦专家及相关权益人等公众对土地复垦利用方向的意愿,对复垦标准与措施的意见,以及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议及处理情况。提出项目复垦工程实施和管护阶段公众参与方案。
(附公众参与相关影像、图片资料)
(五)土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
1. 复垦区实施方案
(1)复垦质量标准与复垦措施 ①复垦质量标准
依据土地复垦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复垦区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复垦方向(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库水面、坑塘水面等)提出不同的复垦质量标准。标准的具体内容可从有效土层厚度、土壤PH值、地形坡度、灌溉保证率、交通通达状况、地质灾害隐患状况、污染状况等方面,针对不同的复垦方向进行选择。
标准制定不宜低于周边相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质量与生产力水平。 复垦为耕地的,应选择有效土层厚度、土壤PH值、地形坡度、灌溉保证率、交通通达状况、地质灾害隐患状况、污染状况来说明预期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具体的标准为:有效土层厚度≥50cm;土壤PH值6.5-7.5;地形坡度小于25°;灌溉保证率川西北高山高原区达到60%、川西南山地区达到65%、丘陵地区和盆周山区达到75%、盆西平原区达到80%;交通通达状况:通田间道;地质灾害隐患状况:无隐患;污染状况:无明显的重金属和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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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为耕地的,复垦工程建设标准应符合《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复垦为其他方向的,复垦工程建设标准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执行标准。
②复垦措施 A、工程技术措施
按照复垦区自然环境条件和复垦利用方向要求,说明不同复垦单元拟采用的各项土地复垦工程技术措施,包括充填工程、覆土工程、平整工程、坡面工程、清理工程、灌排工程、疏排水工程、集雨工程、道路工程等。复垦的具体工程措施参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第1部分:通则》(TD/T 1031.1-2011)附录D。
B、生物和化学措施
说明不同土地复垦单元拟采用的恢复植被、土壤培肥等生物或化学措施。 生物措施中应明确植物物种的立地条件,以及所选取植物的生态学特性。 (2)复垦区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①土地利用布局
根据复垦区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对复垦区拟复垦利用土地进行空间布局的优化组合,对复垦后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以及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各类用地进行统一规划,确定用地比例、面积和具体位置,选定复垦区复垦后土地利用结构的最佳方案。
②复垦后土地利用结构
按复垦地块逐块说明并汇总规划后预期复垦地类及面积。分析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
③复垦工程布局
明确不同复垦单元和各项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的平面布置,编制复垦区土地复垦规划图。
2. 建新区预期方案
(1)预期复垦利用挂钩指标
说明项目规划后拟申请下达的预期复垦利用挂钩指标规模。项目预期复垦利用挂钩指标规模不得超过项目复垦区总面积;复垦耕地质量等级达不到建新占用耕地质量等级的,应说明经折算后的预期复垦利用挂钩指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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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新区预期布置
根据预期复垦利用挂钩指标规模,详细明确建新地块的选址、规模和用途等。建新地块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选址,并编制项目建新区位置图。
(3)建新区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建新区的选址情况,分析说明建新区选址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及结构。 (4)建新区拟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
说明建新区拟占用耕地的数量,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确定建新区占用耕地的质量等级。复垦耕地质量等级达不到建新占用耕地质量等级的,应说明按照折算后的面积确定的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
3. 复垦与建新衔接方案 (1)数量与质量平衡
说明项目复垦区面积与建新区面积的平衡情况;说明复垦后耕地面积和质量与建新区拟占用耕地面积和质量的平衡情况。
(2)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衔接
编制复垦区复垦后土地利用结构与建新区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分析复垦区复垦后土地利用结构与建新区土地利用结构的差异,并重点说明耕地的差异情况;提出复垦区复垦后耕地及其他地类与建新区拟占用耕地及其他地类的调整衔接措施和规划平衡方案。
4. 权属管理方案
主要是明确项目复垦工程实施后的权属管理方案。内容应包括:说明复垦后土地权属状况;确定复垦后耕地利用方式;说明权属管理方案公告的形式、内容和期限。
复垦后耕地的利用方式有:农民承包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经营、农业企业规模化经营和其他方式。复垦后耕地利用方式采取农民承包经营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经营的,应说明承包协议签订的对象、内容、形式和过程。
5. 实施计划安排
详细说明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和安排。内容应包括:说明项目实施总进度安排的原则、依据和业主对项目实施期限的要求;确定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和施工总工期;明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说明项目实施的关键线路及分阶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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