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8 XX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复垦工程其它费用估算表
序号 1 2 3 4 费用名称 前期工作费 工程监理费 竣工验收费 业主管理费 +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 总计 费基(万元) 工程施工费 工程施工费 工程施工费 工程施工费+前期工作费 费率(%)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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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术语解释
(一)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是指将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加以复垦,在治理改善矿山环境基础上,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盘活和合理调整建设用本地,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措施。
(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
是指依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将若干符合复垦利用试点条件的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地块(即复垦区)与拟用于工矿发展和城镇建设的等面积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的区域(以下简称项目区)。
(三)复垦区
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依据土地调查最新成果或补充查明确认为权属合法且无争议的,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地块组成的区域。包括已废弃的金属、非金属和能源矿山(场);因废弃矿山(场)形成的塌陷区、压占区、污染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废弃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废弃地。
(四)建新区
是指根据复垦区规模确定的,拟用于工矿发展和城镇建设的建新地块构成的区域。
(五)复垦利用挂钩指标
是指国家和省根据试点地区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复垦利用的情况,经过严格的审查评定后,按照核定的复垦面积批准并下达给有关县(市、区)重点用于当地工矿发展、基础设计和民生工程的建设用地规模。
(六)土地损毁
是指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原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完全丧失,包括土地挖损、塌陷、压占和污染等损毁类型。
(七)土地复垦单元
是指复垦区复垦地块中,复垦方向、标准、措施基本一致的拟复垦土地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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