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肯定内在于的生命中的超越的禀赋,是人行善的根据。但人是否真正发挥禀赋,就在于每个个体时候又修养的工夫。所以,他提出了一系列“存心”、“养气”、“存夜气”、“求放心”的存养方法。①
孟子提倡弘大刚毅、坚定不移的气节和情操,崇尚死而后已、无所畏惧的任道精神。在生死与道德发生冲突时,“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实质上使人的自然生命与人的德性尊严之间的冲突。孟子所倡导的道德选择表现了超乎自然生命至上的善的价值之极致,变现了人为人格尊严而牺牲的殉道精神。孟子讲:“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就是说,人不论处在什么样的境遇、场合中,选择道德还是非道德,如何选择人生道路,怎样保持独立的人格和气节,终究是自我做主的事。②
第八章 庄子
庄子(约前375—约前300),名周,宋国蒙人。与惠施为友,曾做过蒙地漆园小吏。庄子及其学派的学术结晶便是《庄子》一书,现流行版本有三十三篇,其中内篇七,外篇十五,杂篇十一。《庄子》一书的暗示性无边无涯,涵盖面无穷无尽,给人以广阔的想象空间煤科院做出多重的、创造性的解读。
庄子的“道”是宇宙的本源,又具有超越性。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这表面了“道”是无作为、无形象而又真实客观的,是独立的、不依赖外物、自己为自己的根据的,是具有逻辑先在性与超越性的,是具有神秘莫测、创生出天地万物之功能与作用的本体。庄子的“道”具有普遍性。“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君子不可以不刳心焉。无为为之之谓天,无为言之之谓德,爱人利物之谓仁,不同同之之谓大,行不崖异之谓宽,有万不同之谓富。”这句话就是说“道”的广大包容及任其自然,包容万物,以无为的方式行事,没有偏私的君子,具有“道”的品格,庶几可以近“道”。“夫道,于大不终,于小不遗,故万物备。广广乎其不容也,渊渊乎其不可测也。”万物都具备“道”,“道”内在于一切物之中。没有“道”,物不成其为物。“道”无所不在。“道”甚至存在于低下的、不洁的物品之中。庄子的“道”是一个整体,其特殊性为“通”。“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道”是浑然一体的,没有任何的割裂,没有封界、畛域。“道”是圆融的、包罗万有的、无所不藏的,可以谓为“天府”。而且,世间的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合理性与价值,每一个体的秉性与命运千差万别,但无论有什么差别,或成或毁,这边成那边毁,在“道”的层面上,却并无亏欠,万物都是可以相互适应、沟通并在价值上齐一的。庄子的“道”是“自本自根”的。除《大宗师》所说“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外,《知北游》亦有大段描述:“今彼神明至精,与彼百化。物已死生方圆,莫知其根也,扁然而万物自古以固存。六合为巨,未离其内:秋毫为小,待之成体。天下莫不沉浮,终身不故;阴阳四时运行,各得其序。”此处讲造化神秘莫测,使万物变化无穷。万物或死或生或方或园,都不知其本根。天下万物没有不变化的。阴阳四时的运行又有其秩序。这些都源于模糊的、似亡而存的“道”。“道”的妙用不见行迹,万物依赖它蓄养而不自知。“道”是一切的本根。“道”不依赖于任何事物,自己成立创生万有;天下万物依凭着“道”而得以变化发展。庄子的“道”不可感知与言说。它不仅是客观流行之体,又是主观精神之境界,其自然无为、宽容于物的特性,也是人的最高境界。但“道”是可以用人的生命来体证的。以上无穷、无始、无为谓先生,以及《大宗师》中的真人,《逍遥游》中的天人、神人、至人、圣人等。都是“道体”的具体化。因为 ①参见郭齐勇:《中国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77—78页。 ②参见郭齐勇:《中国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78—79页。
“道”不仅仅是宇宙万有的终极根源,同时也是人的精神追求的至上境界。
庄子提出了“逍遥无待之游”——“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的理想人格论。《齐物论》与《大宗师》相辅相成,互为表里。《齐物论》表述了庄周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强调自然与人是有机的生命统一体,肯定物我之间的同体融合。“齐物”的意思是“物齐”或“‘物论’齐”,即把形色性质不同之物、不同之论,把不平等、不公正、不自由、不和谐的现实世界种种的差别相、“不齐”、视之为无差别的“齐一”。此篇希望人们不必执着于有条件、有限制的“地籁”、“人籁”,而要倾听那自然和谐、无声之声、众声之源的“天籁”,以消除彼此的隔膜、是非和有限的肉身生命与有限的时空、价值、知性、名言、概念、识见及烦、畏乃至生死的系缚,从有限进入无限之域,庄子以道观的视域,反对唯我独尊,不承认有绝对的宇宙中心,反对各是其是,各非其非,主张破除成见,决不抹杀他人他物及各种学说的生存空间,善于咱在别人的立场,更换视域去理解别人,而不以己意强加于人。《逍遥游》是《庄子》的第一篇,它反映了庄子的人生观。他不爱受任何束缚的自由,当作最高的境界来追求,认为只有忘绝现实,超脱于物,才是真正的逍遥。本篇宗旨是“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各适己性”的自由观的前提是“与物同化”的平等观。逍遥无待之游的基础正是“天籁”、“齐物”之论。庄子自由观的背景是宽容,承认自己的生存、利益、价值、个性自由、人格尊严,必须以承认别人的生存、价值、利益、个性自由、人格尊严为先导。道家庄子的真人、圣人、神人、至人、天人的理想人格,与儒家有区别,其特性是:独善其身,超然物外,一任自然,遂性率真。在庄子看来,所谓的“真人”是天生自然的人,不在徒劳无益的人为造作中伤害自己的天性,专心做心灵虚静的修养工夫,以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真人”能够破死生之惑:不执著生,不厌恶死:一切听其自然,视生死为一来一往,来时不欣喜,去时不抗拒。真人守真抱朴,与天位徒;同时又随俗而行,与人为徒;既不背离天理,又不脱离人士。为此,天与人不相排斥、不相争胜而冥同合一。达到物我、主客、天人同一境界的人,才是真人。②
庄子首先提出“明”(或“以明”、“莫若以明”)的认知方法,以此明彼,以彼明此,跳出各自的藩篱,洞察彼此,理解对方,消除己见,以客观平常之心洞察彼此之事实,进而理解现象或概念之彼此的联系,破除对一切相对待的概念的执著、莫如用“明”的方法,这是关于是非之真相之认辩的初步。接着,庄子提出了更为根本的体认真理的方法,即把握“道枢”、“天钧”的方法。这是更深一层次的“明”。庄子认为,是非与彼此一样,是同时并存、相待而生的,这也叫“彼处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放生”。然则“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庄子肯定闻、见、言、知及其作用,依其“道通为一”与“两行之理”,又肯定不可闻、不可见、不可言与不可知之知,即把对行下世界的了解与对形上世界的体悟结合了起来,兼收并蓄。他希望人们由浅知到深知,由知外到知内。庄子又说,天道以下,人事层面的问题都是可知的,但人的智力是有限的,而人是极不相同的,人们关于现象世界之复杂面相的真伪与正确与否的问题非常复杂,因此在肯定可知的基础上还要善于破除我执,虚怀理解不同的认知,求得真理性的认知。至于关于天与天道层面的认识,不是靠人的智力能达到的,它需要全身心的修养,靠人生体验的积累,庶几可以达到“与道同体”的境界。庄子提倡怀疑、批判的精神,但是并不归结为所谓的“怀疑论”。他对人的认知能力、对人所执定的知识或真理的可靠性提出挑战,但他并不主张废弃对于“真知”与“知之至”的追求,只是希望减少盲目性,告诫人们由分析上升到综合,由认知上升到体验,由“小智”上升到“大智”。 ①参见郭齐勇:《中国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81—83页。 ②参见郭齐勇:《中国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83—86页。
①
庄子的“心”,是虚静的心,其作用是观照。他主张返回灵台明觉之心,来体悟“道”,与“道”契合为一。“夫体道者,天下之君子所系焉。”由此看来,庄子的“道”论、人生修养论(理想人格论)与知论是相通的。①
第九章 惠子与公孙龙子
一、惠子与公孙龙子生平 惠施(约前370—约前310)又称惠子,相传生于宋而活动在魏。惠施很有学问,《庄子·天下》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又说:“惠施日以其知与人辩”。南方有个怪人叫黄缭,“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可见惠施的学识和见闻是相当丰富的,在当今面对这些问题都不是很好解答的情况下,惠施能做到“不虑而对”是相当难能可贵的了,《庄子·天下》对惠施是批评的,说他“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益之以怪”,“以反人为实,而欲以胜人为名,是以与众不适也。弱于德,强于物,其涂隩矣。由天地之道观惠施之能,其犹一蚊一虻之劳者。其于物业何庸!”
公孙龙(约前325—前250),姓公孙,名龙,战国时辩士,赵人。公孙龙稍晚于惠施,是与惠施同时的辩士的弟子。公孙龙是当时著名的辩士,“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合同异,离间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庄子·秋水》)。传世的公孙龙本人著作有如下五篇:《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名实论》,《迹府》则为其门人辑录公孙龙生平事迹所作。
二、惠施的十大命题
惠施的学术思想主要保存在《庄子·天下》中,有所谓“历物”十事,即十个主要论点: 其一,“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其二“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其三,“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其四,“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其五,“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其六,“南方无穷而有穷”;其七,“今日适越而昔来”;其八,“连环可解也”;其九,“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其十“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在这十个命题中,第一、五、十是讲本体论,反映出惠施的基本世界观。第一个命题是讲宇宙在空间上大与小的无限性和相对性,但是他抹杀了大与小之间质的区别,取消了个种事物之间的相对稳定性而陷入相对论。第五个命题是讲万事万物之间的“同异”关系,换句话说也就是事物之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第十个命题是惠施思想的总结,他把“一”分解为“大一”和“小一”,经过“毕同”“毕异”又回归于“一”,即“天地一体”,这就从“泛爱万物”得出了“天地一体”的结论。惠施的其他七个命题都是对上述三个命题的运用和发挥。其中第二、三、六、九十讲空间上的相对性,第四、七是讲时间上的相对性,第八个命题则是讲可解与不可解的相对性。
至于《庄子·天下》中保留的另外二十一个命题,称为“二十一事”。这些命题有的表达了世界的无限性,有的表达了生命的发生于运动,更多的则表达了概念的辩证关系。 三、公孙龙的白马论与坚白论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的成名论题。他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马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公孙龙由事物与概念的差别性得出概念与概念间没有联系。他认为,“白马”这个概念既是命“色”又是命“形”的,而“马”这个概念只是命“形”的,“命色者非命形”也,所以“白马非马”。“白马”和“马”这个两个概念从逻辑上讲具有种属关系,从哲学上讲又具有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公孙龙看到了白马和马的区别,就这一点上看,“白马非马”具有一定的辩证法因素,但是由此而错误地否认二者之间的联系,否认“马”对“白马”来讲具有的关系是不能忽视的。 ①参见郭齐勇:《中国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88—90页。
公孙龙在《坚白论》中提出“离坚白”,就是说坚和白两种属性不能同时联系在一个具体事物之中,而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性质或概念。我们来看公孙龙自设主客问难的离坚白的对话:“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 曰:“得其所白,不可谓无白;得其所坚,不可谓无坚。而之石也,之于然也,非三也?”曰:“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曰:“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见与不见离,一二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眼看不见坚,手感觉不到白,是由于视觉和触觉各有感觉范围,不能因此否定坚白都在石的范围之内。
四、公孙龙的指物论与名实论
在《指物论》中,公孙龙提出“物莫非指,而指非指”。这就是说,“物”没有不由“指”化成的,但是一切“指”却都不是由别的“指”所化成。他还说:“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即说,共相不是具体的事物,而是和具体特殊的东西相对立的。共相虽不是具体的东西,但是它可以概括出特殊事物。“指者,天下之所兼。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者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由此可见,公孙龙把“指”看作室独立存在的,不依靠于事物,而且独自可以转化为物。这样的共相变成了脱离具体事物而独立自存的抽象观念,由此得出了“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结论。
公孙龙的主要哲学观点,反映在他的《名实论》中。他说:“天地与其所产者,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不旷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位其所谓位焉,正也。”在这里,他把天地及其所产生的东西叫做物。世界万物都有一个相应的位置,占有一定的空间。而名是实的称谓,如果知道这个名称不是指这个事物,这个事物不应当用这个名称,那就不能用这个名称去称谓这个事物,否则就会出现“不当而当,乱也”。但是,名称一旦形成后,不仅要坚持名实一致,还要以实从名。他又说:“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即只要纠正了客观实际存在的事物,使其符合名,那么名也就正了。
第十章 《易传》
《易传》是关于《易经》的解释性著作,包括《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文言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等七种十篇文章,被称为“十翼”。《易传》形成并流传于战国时期,定型于汉代。《易传》是一部哲理方面的书,集中阐述了形上学、宇宙发生论、生命哲学观、道德哲学与思维方法论。
《易传》确立了中国哲学的宇宙生成论的思想。《系辞上传》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序卦传》曰:“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该传作者认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才有父子等一系列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规范。这就表明,不仅自然界,而且人类社会,都是易传生命微粒之气生成、发育的关系。《易传》显然继承、弘大了“气”的宇宙论,即存在的连续性的模式,把自然、社会、人生放在同一个“场”中。《易传》认为,乾阳与坤阴二气是生成宇宙万事万物的本源与动因。“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性??”;“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天地之大德曰生”。《易传》的作者把宇宙视为生机无限的宇宙,一切都是生命的流衍,天地精神即“生生之德”。也就是说,“乾元”具有刚健创生的功能,“乾元”具有柔顺含容的功能。两者相感相应、相互配合、就是万物生长的根据。《易传》的自然生化之“道”是没有形质、不露形迹、变化莫测的,也不具有目的性,而由“道”生化出来的东西是实有其形质的器物,,所以《系辞上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
之器。”《易传》之“道”具有包容性,综合了天、地、人三大系统。
创造发展、趋时更新,生生变易,是《周易》的根本精神,也是《周易》的生命哲学。“《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周易》就是把天地自然、社会人士之中的这种生生不息、动态整合的原理提炼出来、概括出来,又运用于天、地、人等三大系统之中。②
《易传》哲学继承儒家的“修人道以证天道”与“明天道以弘人道”的传统,将天道与人道统一起来。“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成性存存,道义之门。”这里讲的是天地阴阳之气使万物得以生、成、长、养;人承接天地之气,继承“道”而参与、赞助天地万物,那就是善;成就天道的事业正是人的本性。《易》道即天地之道帮助、促进、贞定万物各自的本性,保存万物的存在,道义正是从这里出来的。在人性论上,这就寓含有人的善性源自天道,源自宇宙生生之德,同时又强调人的后天努力,效法天道,扩充其性的双重含义。
《易传》认为,人性源自天地之性,人道赞助天地之道。《乾·象传》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象传》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与天地的大生、广生之德相匹配,《易传》强调人在人事活动中崇德广业、进德修业。“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易传》肯定、促进人间的事业,强调“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易传》强调“能成天下之务”,“开物成务”,即开创事业,成就天下的事务。作者主张用《易经》“通天下之志”,“定天下之业”,“断天下之疑”,即启其智,明其德,决其疑,成其业,制其法,利其民。这都充分表达了儒家努力提高指挥、品德,积极有为地开创有利于老百姓的事业的思想。这是开拓式的修养论,是德业双修的理路。④
第十一章 荀子
荀子,名况,亦称孙卿,战国后期赵国人,为儒家子弓的私淑弟子。他年轻时便开始游学于齐国都城稷下学宫,后再次入齐,公元前283年到前265年间,荀子在这里讲学为师,三次担任稷下学宫的祭酒。荀子一生的主要时间和精力都是用于研究和传习儒家经典《诗》、《书》、《礼》、《乐》、《易》、《春秋》等。与《论语》等儒家语录体著作不同,《荀子》开创了儒家学派中个人著作体的先河。
与孟子的“性善论”不同,荀子提出“性恶论”的主张。他提出“性伪之分”的命题,指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不可学,不可事之在天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荀子认为道德是后天习得的,是经过人的思虑的积累、官能的反复运用然后形成的行为规范。他认为孟子没有分清“性”与“伪”的区别:“孟子曰:‘人之学者,其性善。’曰:是不然。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仪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荀子提出人的“性”是“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而且,耳口目鼻等“天官”触物生“情”,但“天官”要受制于心这个“天君”的统帅、“征知”。心的取舍为“虑”,虑之后的行为就是“伪”。“天官”的思考、选择,是理性思维。理想思维和先验直观必须统御、支配情欲、情感。因此,荀子提出“化性起伪”的命题:“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与性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 ①参见郭齐勇:《中国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99—101页。 ②参见郭齐勇:《中国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101—102页。 ③参见郭齐勇:《中国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102页。 ④参见郭齐勇:《中国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103页。
③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