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 仓储用地 绿化等用地 W W1 普通仓储用地 存放一般物品的仓储用地 W2 危险品仓储用地 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 T 对外交通用地 村庄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 T1 公路交通用地 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 T2 其它交通用地 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 S1 道路用地 等用地 S2 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 U 公用工程设施用 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 地 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供热、殡葬、构筑物及管 U1 公用工程用地 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U2 环卫设施用地 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 G 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绿地 绿化用地 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 G1 公共绿地 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 提供苗木、草皮、花卉的圃地,以及用于安全、卫生、防风 G2 等的防护林带和绿地 E 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农林种植地、牧草地、闲置地和特殊用 水域和其它用地 地 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滩涂等水域;不包括公园 E1 水 域 绿地中的水面 以生产为目的的农林种植地,如农田、菜地、园地、林地等 E2 农林种植地 E3 牧草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E4 闲置地 尚未使用的土地 军事、外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公 E5 特殊用地 安消防机构等用地
二、关于村庄用地分类的说明
1 土地使用性质单一时,可明确归类。
2 一个单位的用地内,兼有两种以上性质的建筑和用地时,要分清主从关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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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要使用性能归类。如村办工厂内附属的办公、招待所等不独立对外时,则划为工业用地;如中学运动场,晚间、假日为居民使用,仍划为中学用地;又如村属体育场兼为中小学使用,则划为文体科技用地小类。
3 一幢建筑内具有多种功能,该建筑用地具有多种使用性质时,要按其主要功能的性质归类。
4 一个单位或一幢建筑具有两种使用性质,而不分主次,如在平面上可划分地段界线时分别归类;若在平面上相互重叠,不能划分界限时,要按地面层的主要使用性能,作为用地分类的依据。
5、关于道路广场用地
对于能通行汽车、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3.5m的道路,均计入道路用地,路面宽度小于3.5m的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而计入该小路所服务的用地之中。
对于规划中的远期居住建筑用地,目前不进行详细布置时,其道路面积不能直接计量的,要参照近期详细布置地段中的道路所占比例进行计算,并分别归入道路用地和居住用地。
对于兼有公路和村道路双重功能的路面,可将其用地面积的各半,分别计入对外交通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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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编制委员会名单
主 任:杨焕彩
副主任:张俊乾、徐启峰、柴宝贵委 员:梁泽庆、张林、王强、扈宁、刘仁忠、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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