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非三主,乃一主也。于是乎,按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三位各自为神,各自为主;但不得谓有三位神,三位主。
(8)父非受造,亦非生也;子独由父生,非由父造也;圣灵由父、子而发出,非由父子造、父子生也。故此,只有一父,非三父;⑤光、生命、爱、不能朽坏、永在的父(约6:57)
⑥荣耀、尊贵、人不能靠近的光、圣洁、烈火(提前6:16,来12:29)
⑦生产者(约3:16,1:11/12)
⑧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不能朽坏、永远长存。 一子,非三子;一圣灵,非三圣灵。
(9)三位不分先后、尊卑,乃永在同等焉。是故:吾人当敬拜“独一之三一神,三而合一之主”也。
附:十九世纪的戴尔博士曾说过“从亘古到永远,神是父、子、圣灵。父是神,但与子和圣灵并不分开。子是神,但未脱开父和圣灵。圣灵是神,但不离开父和子。只有一位神,但有三个位格。没有三位神,但在这一位神的生命及本质里,却有三个意识中枢、三个决志和行动的中心,这些就是父、子、圣灵。”父是神一切的丰满,不能看见,没有形态,从来没有人看见神,人也不能看见他。子是神一切的丰满,他显现出来,人看得见他。圣灵是神一切的丰满,随时运行在受造物身上,将父与子彰显出来,启示出来。
父计划救赎,子实现救赎,圣灵运用救赎。
父总是父,不是子,也不是圣灵。子总是子,不是父,也不是圣灵。圣灵总是圣灵,不是父,也不是子。
3、神位格的永恒特质
神的特质及属性是不改变的,神在行动上是一,但在启示与彰显上是三。
(1)父的特质
①运行中的第一位、首因、创始者、起源者、太初、开始。(创1:1)
②救恩之源(约3:16)
③立约者、守约者、应许者(林后1:20)
④建立者、设计者、管理者及维系者(诗33:6、罗11:33-36)
21
(2)子的特质
①运行中的第二位,为救赎的目的而生,并非次级次等,但为了父的救赎计划,顺从父的旨意,成了顺从的儿子(来5:7/10,腓2:6/8)
②永活的神之道(约1:1/3,启19:13)
③神和人中间的中保、媒介、代求者、辩护者(约壹2:1/2,提前2:5)
④神人二性在子的位格里合而为一,道成肉身,神在肉身显现。(约1:14/18,提前3:16)
⑤神的丰满都具体地充满在子的人性里(西1:19,2:9) ⑥献上身体和血,以血立新约,是神恩典的人格化(来9:12/15,10:5/16)
⑦是看得见的神,以人所能见的形式将不能看见的神彰显出来(罗1:19-20、来1:3,约1:14、18,14:8/10)
⑧永远的儿子,与父和圣灵同能力、同本质、同属性、同荣耀(约10:30)
(3)圣灵的特质 ①运行中的第三位,为救赎而出,并非次等之神,但在神的位格中乃为服事者。
②另一位保惠师,乃是由父及子而差来的(约14:14/17,15:26,16:13)
③为成文的道作启示与教导(约16:12/15,约壹2:27)
④将救恩及成圣的力量内住于信徒心里并赐门徒能力宣教(罗
22
8:1/2、9、14/16,弗1:13/14,3:16,约3:5/8,16:8/11,徒1:8) ⑤多结圣灵的果子(加5:22/23)
⑥永远的灵,不能看见,与父、子同本质、同能力、同属性、同荣耀。
六、上帝神性的均衡 神诚然是爱(约壹4:8),且有丰盛的怜悯;然而也不忽略其公义严厉的一面,异端宗派多否认这面,他们对上帝观的错谬导致其伦理道德观的错谬,致使生活败坏,行为堕落,凡此种种均不能逃脱上帝的审判(罗11:22/24)。当然,人若特别强调神的公义严厉一面,忽略神属性的平衡,也容易走律法主义路线。
1、神为爱世人成就救恩,赐下独生爱子(约3:16);并给人充足的悔改机会(彼后3:9,提前2:4,1:15/16)。
2、虽然如此,神仍要均衡自己的本性及属性,按其己意,预定信子的在基督里得永生(约3:14/16、18、36,6:40、47),撒旦及其属下受永刑(犹6节,参太25:41、46)。 (1)神为犯罪世人赐下无限的爱,即恩赐(罗6:23,弗1:6,2:7/9,多2:11),并且怜悯在咒诅中的人(弗2:4/5,罗9:16,路1:78,多3:5),神宽容忍耐,推迟审判日期(罗2:4,9:22,彼后3:9/15)。
(2)至终彰显自己的荣耀与圣洁(出15:11,撒上2:2,诗22:3,彼前1:16),公义及信实(罗1:17,林前10:13,约壹1:9,诗71:2,36:5,申7:9),上帝有绝对主权(罗9:8/26),在他岂有难成的事?(创18:14,太19:26)阿们!
七、与神位格有关的异端
1、神体一位论(又叫“神格唯一论”)
神体一位论者接受一位神的存在,但否认、忽视并误解了神的三一性
(1)亚流派
早期教会斥责亚流派为异端。此派认为神的位格只有一个。他
23
在太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成了一位超级天使,就是“独生子”,再借着子创造世界。而圣灵是子所造之中最首先、且最伟大者。这异端认为神的一是数目的一,子和圣灵不过是受造物。
(2)撒伯流派
是早期教会异端之一。撒伯流说神绝对是一位,父、子、圣灵不过是他的三方面或三种彰显。就好像一个人可以作儿子,也可以是丈夫,然后又是父亲,结果还是同一个人。神是父、子、圣灵的情形,亦复如此。
这种说法和圣经中父、子、圣灵的清楚区别适得其反。父爱子并差遣子来。子爱父,从父而来,又回到父那里。子向父祷告,又恳求父。父与子同差圣灵来,圣灵也向父祈求,又代替子在地上行事。
2、三神论(又叫“多神论”)
三神论者接受神有三位,却拒绝神的合一。在论到神是父、子、圣灵的启示上,有非常不平衡的观点。它否认神位格中的合一性,而说父、子、圣灵三者乃是分开的,换言之,即三位神。例摩门教等。
持平的说法,乃是一位神,有父、子、圣灵三个有分别的位格,但不是三位分开的神。
弥赛亚观
一、对基督位格的正统解释
1、历世以来,人们对基督之位格都有争论: “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太22:42)“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该怎么办他呢?”(太27:22、参诗2:1/2)。
——能否正确回答这两个问题,将决定他与耶稣的关系,进而
24
决定这人的命运。约17:3、3:36、约一5:12
2、神借圣经晓喻世人(约14:1、6,来7:24/25,5:7/10,10:4/14,徒4:12,约壹2:1/2)。
3、我们对弥赛亚的信仰告白(太3:16/17,16:16,约1:1/4、14/18,14/18,约一1:1/3,4:1/3、9/10,约贰7/11节)
基督道成肉身及从童女而生的事实,是他的先存性、神性、复活及整个救赎计划的依据。
2、道成肉身的必要性
提前1:15、2:5/6,3:16、4:10):主耶稣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初与父及圣灵同样先存,借着童女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样式,既为神又为人,这使他成为神与人中间唯一有资格的中保。耶稣基督是无罪的、完全的,他被钉、埋葬、复活、升天而得荣耀,并且将在荣耀里第二次降临,被提教会,施行审判。
(请参阅《使徒信经》和《迦克墩信经》) 二、旧约圣经对圣子位格的预言 1、基督的神性
经文指明救赎主是神道成肉身的显现:赛7:14,9:6,箴30:4,诗2:7,45:6,参来1:8,太1:16/23
2、基督的人性 经文指明救赎主是从女人而生的人,弥赛亚具有神性兼有人性:创3:15,赛7:14,创22:17/18,26:2/4,28:13/15,民24:17/19,创49:8/12,申18:15/19,参 加3:16,路1:34/35。
可见,弥赛亚既是“女人的后裔”,又是“神的儿子”。 三、弥赛亚的道成肉身 1、道成肉身的事实
(1)借童女马利亚而生(路1:26/35、44/55,2:34/35) (2)借约瑟负起监护责任(太1:18/25,2:13/15、19/23)
(3)主耶稣自己的论证(约8:42,16:27/28,2:16,5:17/47,6:32/40,12:27/32,太22:42/46,启22:16)
(4)使徒保罗的神学观(罗1:3/5,8:3,9:5,腓2:6/8,加4:4,提前3:16,1:15,2:5,参来2:14,10:5)
(5)彼得、约翰的权威证明(太16:16,彼后1:16/18,约1:1/3、
25
(1)人因犯罪必致死亡的定律(创2:16/17,罗3:23,6:23, 5:12/21,林前15:21/22、55/57)
(2)任何人不配作中保之人选(罗3:10/12,诗51:1/5,58:3,49:6/9,伯16:19、21)
(3)上帝给人设立新约的必须(太26:26/28,耶31:31/34,来8:8/13,9:15/20)
(4)道成肉身乃上帝独一救法(加4:4/5,彼前2:24,约一3:5,林后5:21,提前1:15,2:5,3:16)
3、道成肉身的本质
腓2:6/8,论到基督的七重降卑,清楚描述道成肉身的本质: (1)他本有神的形象;(2)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3)反倒虚己;(4)取了奴仆的形像;(5)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6)存心顺服,以至于死;(7)且死在十字架上。
这七重降卑,可归纳为三个要点:他的神性(1)—(2),他的人性(3)—(5)和他的钉死(6)—(7)。
※ 基督在成为人的过程中,未有一刻不是神,他未曾放弃使用,也未曾放弃拥有神的任何基本或道德属性。我们要明白:并不是神变成人,而是神性加上人性,原来乃是基督降卑放弃了独立行使此等属性之权,他不以神的身份行事,而甘愿顺服遵从父的旨意,去行使、运用及彰显此等属性。
(1)他一直是神(腓2:6/8,提前3:16) (2)他一直拥有神的属性: ①基本属性:
无所不在(约3:13,太18:20,28:19/20)
26
无所不能(约10:25、37/38、15:24)
无所不知(约2:24/25,18:4)
自有、永存、不变(约1:1/4,3:16,5:26,来1:12,13:8,约一5:11/13,启1:8)
②道德属性:圣洁、公义(路1:35,林前1:30,彼前1:15/16,约一3:3)
慈爱、信实(约一4:16/19,多3:4/7,来2:17,约一5:20) (3)他本是神,成为依靠神的人(诗40:6/8,来10:5/10) ①放弃与父共有的荣耀、尊贵和外显的地位(约17:5)
②放弃神的形像而取奴仆样式,但仍是神,这过程在童女生子的神迹里完成(约1:14,腓2:6/8)
③照父教训说话,按父指示行事(约5:17/19、30、36,8:28) ④只行使父给予的权柄,靠圣灵的膏抹及能力(徒10:38,路4:14/18,太12:28,来9:14,徒1:2)
⑤为救赎目的放弃独立运用其属性之权,全凭父旨意(约3:16,10:18,林前11:3,来10:5/8)
4、道成肉身之原因
(1)应验神给列祖救恩的应许(罗15:8,太1:1,赛9:6/7,弥5:1/2,创3:15,22:18,加3:7/16)
(2)成全律法、诗篇、先知的话(太5:17/18,路24:27、44/46,来10:5/8,诗16:10,41:9,22:1/18,彼前1:10/12)
(3)为要将父启示出来(来1:1/2,约1:14/18,14:9,3:1/2,太11:27)
(4)消灭撒旦的国度及其作为(来2:14/15,约12:31,约一3:5、8,启20:10/15)
(5)成为完全无罪的生活典范(约一3:5/6,彼前2:21,太11:29) (6)他一次被献为世人赎罪,乃道成肉身之最高目的(来2:9/14,9:26,10:1/14,约1:29、36,约一3:5,2:2,可10:45)
27
(7)用基督之宝血设立新约(耶31:31/34,太26:26/28,来13:20,8:6/9、13)
(8)完全旧约的职分
①士师(徒4:12,徒5:31,约5:19/30,参士2:16,尼9:27,赛33:22)
②先知(约6:14,7:40,徒3:22/23,申18:15/18)
③祭司(彼前2:5/9,来4:14/16,5:10,约一2:1/2,提前2:5参赛53:10/12,出28/29章,利8:23/26)
④君王(约1:49,启19:11/16,创14:18/19,17:6、16,49:8/10,赛11:1/5,9:6/7,民24:17/19,诗110:1/3)
(9)以其再来圆满完成神的救赎计划(但9:24/27,罗8:18/25,来9:27/28,腓3:20/21,帖前4:15/18,林前15:25/28)
四、弥赛亚的神性与人性? 1、他的神圣属性 (1)基本属性 ①自有、先存、永存(约1:1/4,箴8:23/31,约17:1/5,8:58,5:21/26,约壹5:11/12,来7:16)
②神性(约1:1,腓2:6,来1:8、10,西2:9,提前3:16、太1:23,约壹5:20,多2:13,犹24/25节)
③全能、全知、全在(西1:17,林前8:6,约16:30,2:24/25,21:17,3:13,弗1:23,太18:18/20)
④永不改变、永远无误、绝对主权(来1:12,13:8,约12:44/50,14:6,腓2:9/11,启19:16,赛9:6/7,太25:31/46)
(2)道德属性
①完全圣洁(赛6:3,彼前1:15/16)
②公义、信实(林前1:30,来1:9,启1:5,3:14) ③慈爱、怜悯(约壹3:16,4:7/8、15/16,犹21节)
(3)他的圣名(赛8:13,9:6,腓2:11,太28:19/20,1:21,罗
28
10:9/10,耶23:6,珥2:32,赛12:2/3,诗83:18,约1:1)
(4)他的作为显明神的属性(约14:11,10:37,5:36) ① 创造万有并维系万有(创1:1/5,来1:3,西1:16/17,箴8:30) ② 赦免人的罪(徒5:31,太9:6,西3:13) ③ 死人复活,活人改变(约5:28/29,11:25/26,腓3:20/21) ④ 凭公义审判世界(徒17:31,林后5:10,提后4:1,约5:22/30) 可2:8,8:12,太26:37/39,约12:27,有体 约1:14、18,来2:14,10:5、10,路24:39)
⑤ 曾经历人子的成长过程(路2:40、52,3:23,来2:10、18,5:7/8,太14:23,徒10:38,2:22,太26:36/40) ⑥ 有人性的软弱(太4:2,8:24,26:37/39,来5:7/8,约4:6/7,11:33/35,路22:43/44,约19:28) ⑤ 将永生赐给信他的人(罗6:23,约10:28,17:2) ⑥ 将天地改换一新(来1:10/12,启21:5,彼后3:5/13) (5)唯他配受敬拜 ① 万膝下拜和承认(腓2:11,启5:11/14,来1:6,太8:2,15:25/28,徒1:24,7:59/60) ② 他与父同尊同荣(约5:23,启1:5/6,来1:6/8) (6)他郑重宣告 ① 宣称与父原为一(约10:30、38,14:10) ② 宣称自己为神的儿子,与神同等(约5:25,11:4,约8:54/58)(7)他的神性关系 ① 父、子、圣灵原是一体,只是位格不同(太28:19/20,18:18/20,弗2:18、22) ② 子是神恩惠的赐予者(罗6:23,弗4:8/10,林后13:14,约14:1、6、9,10:28/30,赛53:10/11) ③ 对子之名须笃信不疑(约20:28/29,赛25:9) 2、他完美的人性
(1)基督的人性: ① 他是由人而生(太1:1、18/23,加4:4,罗1:3,9:5,太15:22,提前3:16) ② 他有人的家谱(路3:23/38,太1:1/17) ③ 他有人的名称(太1:21/23,16:27/28,林前15:45/47) ④ 他有完全的人性(帖前5:23,来4:12;有灵、有魂 路23:46,
29
⑦ 曾经历世人必经之死亡(彼前2:24,创2:17,来9:27,路23:33、46)
⑧ 经历死后复活,作初熟的果子(路24:1/6,约20:19、26/27,林前15:20/23,参徒1:11,提前2:5,来8:1/5,徒7:55/56,弗5:2) (2)基督无罪:(约壹3:5,彼前2:22,林后5:21,来4:15,7:26,2:18)
① 加百列的见证及魔鬼的的宣称:(路1:35,可1:24) ② 使徒及众人的见证:(徒3:14/15,4:27、30,彼前2:21/22,1:19/20,约壹3:3、5、9,林后5:21,来4:15,7:26/27,9:14,
约18:38,19:4,太27:19、4,路23:13/15、41、47) ③ 父的见证:(太3:15/17,17:1/5) ④ 基督自己的见证:(约14:30,8:17/18、29,15:10,17:4、15/19) ⑤ 圣灵的见证:(约16:8/11,提前3:16,参徒2:37) ⑥ 律法、诗篇和先知的见证:(利22:21,7:1,民19:2,28:3、9、11,出12:5,29:1,来9:14,彼前1:19/20,弗5:2,路1:35,诗40:6/10,16:8/11,22:1/31,耶23:5/6,赛53:10/11,亚3:8/9,6:12/13) ⑦ 面对试探的见证:(本质、意义与结果)
△下面比较亚当、耶稣、信徒、世人受试探之光景: ●亚当(路3:38) ●耶稣(约3:16) 首先的亚当 末后的亚当
头一个人出于地 第二个人出自天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