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路监理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质量手册 文件编号:GLJC/B-009-2009 第 3 页 共 3 页 第 4 版 第 0 修订
试验工作程序
确、安全进行。
4.5.5 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规范及试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试验准4.5.6 试验过程中因出现停电、停水、停气、试验仪器故障以及工作失误等异常情况而中断时,应及时予以排除并记录,异常情况确认排除后,应分析试验数据是否有效,若中断不影响试验质量,问题排除后,可继续进行试验,并在记录中注明所发生的情况;若中断影响试验质量,则应重新取样试验。
4.5.7 在试验工作前后,如果顾客提供的样品发生损坏或不适用,应及时通知顾客并做好记录。试验过程中,应做好样品及标识的保护。试验完后,试验人员在“已检”上记“√”,并将已检测的样品交还样品员。
4.5.8试验任务完成后,试验人员应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具体执行《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4.6已归档的试验原始记录除中心主任可调查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更不能向其他单位提供顾客的试验记录。
5.质量记录
5.1《材料试验委托单》 表C005-01 5.2《试验任务通知单》 表C005-02
- 20 -
湖北高路监理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质量手册 文件编号:GLJC/B-010-2009 第 1 页 共 2 页 第 4 版 第 0 修订
检测工作的分包程序
1、目的
对分包方进行评定和选择,以保证分包方的工作满足质量体系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对检测工作分包方的评定和管理。 3、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本中心分包方的日常管理。
3.2 材料试验室、道路和桥梁检测室协助办公室对分包方进行考核评定和选择。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分包方进行评审。
3.4中心主任负责批准分包工作申请。 4、工作程序 4.1检测分包的提出
4.1.1 分包的条件:当本检测中心由于对需出具计量认证标志的检测工作,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可以分包。
4.1.2 根据本检测中心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各部门提出需分包的检测项目及数量。 4.2 分包方的评审和选择
4.2.1 本中心选择的分包方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已经通过计量认证,且其检测能力满足本中心拟分包项目的要求。
b)经本中心进行第二方认可评审,证明其质量管理满足本中心质量手册的总体要求,且其检测能力满足本中心拟分包项目的要求。
4.2.2对于符合上述a)款的分包方,由检测室负责对分包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能力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检测工作分包方审核认可表”,报中心主任审批。
4.2.3 对于属于上述b)款的分包方,由办公室组织本中心与分包项目相关的专业的内审员和专家,对分包方进行第二方审核认可,填写“检测工作分包方审核认可表”,报中心主任审批。
4.2.4 经中心主任审批同意的分包方,由中心与其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4.3 分包工作的实施
4.3.1 本中心检测工作遇到需分包的项目,由承担该项检测工作的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按4.1条选择分包方。
4.3.2 对于未明确分包协议,但因特殊需要临时利用本中心选择的分包方以外机构的设备或人员进行检测的项目,各部门必须首先确认该机构相关设备或人员的资格及能力的有效 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报办公室审核确认。
4.3.3 分包方应认真履行分包协议,并在检测工作结束后,出具相应的报告。
- 21 -
湖北高路监理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质量手册 文件编号:GLJC/B-010-2009 第 2 页 共 2 页 第 4 版 第 0 修订
检测工作的分包程序
4.3.4 本中心承担与分包项目相关的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对分包方出具的证书或报告的内容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需要的内容摘录在本中心出具的报告上,同时注明分包项目及分包方。
4.3.5 分包方出具的报告应视作本中心检测活动的原始记录处置。对于特殊需要临时利用本中心以外机构的设备或人员进行的检测项目,也应在原始记录中记载。 4.4 分包工作的管理
4.4.1 本中心实验分包的项目,应由办公室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客户,并征得客户的同意
方可实施。
4.4.2 办公室应建立分包方的档案资料,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方式,对分包方承担本中心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影响本中心公正性和检测工作质量的情况,立即终止分包协议。
4.4.3 分包方应认真执行分包协议,不得擅自变更分包协议,更不能自行分包。在分包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办公室应会同部门或项目妥善解决。并按照相应的职责,做好分包工作的相关质量记录。
4.5对客户的责任
本检测中心对分包方的工作向客户负责,保证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如果因分包方的工作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损失,应由本检测中心直接向客户负责进行赔偿,满足客户的要求。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分包方,本检测中心将不考虑任何责任的分担。
5、相关程序文件和质量记录
5.1 《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GLJC/B-035-2009 5.2 《检测工作分包方审核认可表》 表C013-01 5.3 《合格分包方名册》 表C013-02
- 22 -
湖北高路监理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质量手册 文件编号:GLJC/B-011-2009 第 1 页 共 2 页 第 4 版 第 0 修订
服务和供应品的管理程序
1、目的
为防止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特编制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储存的控制。
3、职责
3.1 各部门根据其实际工作需要并依据《合格供应商名册》,提出服务或供应品采购申请,报中心主任批准后实施采购、验收,并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送综合办公室归档。
3.2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实施合格供应商评价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发至各部门。
4.工作程序
4.1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指对检测工作质量有影响的支持服务,包括: 1)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维修等服务; 2)人员培训教育工作。
第二类是指对检测工作质量有影响的供应品,包括:
检测工作中所需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零配件、试剂、消耗材料等。
4.2 供应品的购买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采购申请表》报主任批准。申请表中应注明所需供应品的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等信息。
4.3 文件得到批准后,由申购部门具体实施采购。
4.3.1 申购部门根据《合格供应商名册》优先选择长期供应且信誉度高的供应商。 4.3.2 如为首次购买,申购部门应了解供货机构的包括信誉度、产品质量(如索取营业执照、合格证、质量认证等证明文件)、性能价格比、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等情况,填写《供应商评价记录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交综合办公室。
4.4 综合办公室应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供应商评价记录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编制 《合格供应商名册》,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可作为我中心设备、材料的供应商或外部支持服务机构。
4.5 综合办公室应及时将《合格供应商名册》下发至各部门,并应每年组织一次合格供应商评价,以便对《合格供应商名册》进行更新。
4.6 供应品采购完成后,由申购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填写《供应品验收单》,并将验收记录归档保存。
4.7 各部门对验收合格的产品进行妥善保管、存贮。
4.8 对于仪器设备的采购、维修、检定工作执行《仪器设备可溯源性管理程序》。
- 23 -
湖北高路监理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质量手册 文件编号:GLJC/B-011-2009 第 2 页 共 2 页 第 4 版 第 0 修订
服务和供应品的管理程序
4.9 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执行 《人员教育培训、考核上岗管理程序》。
4.10 综合办公室将本程序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质量记录按《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归档。 5、相关程序文件和质量记录
5.1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GLJC/B-028-2009 5.2 《仪器设备可溯源性管理程序》5.3 《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 GLJC/B-019-2009 5.4 《人员培训与管理程序》 GLJC/B-018-2009 5.5 《采购申请表》 5.6 《供应品验收单》 5.7 《合格供应商名册》 5.8 《供应商评价记录表》
表C024-01 表C024-02 表C024-03 表C024-04 - 24 -
GLJC/B-02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