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企业出厂检验项目
产品单元 产品 品种 执行的标准名称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普通热轧钢筋 分:热轧带肋钢筋 连续铸钢方坯和矩形坯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细晶粒热轧钢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钢坯) 热轧光圆钢筋 筋 连续铸钢方坯和矩形坯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连续铸钢方坯和矩形坯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余热处理钢筋 筋 连续铸钢方坯和矩形坯 分:热轧带肋钢筋 标准号 条款号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尺寸 外形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尺寸 外形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尺寸 外形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尺寸 外形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工艺性能 重量偏差 尺寸 外形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工艺性能 晶粒度 重量偏差 尺寸 外形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GB 1499.2-2007 7.1 5.1.3 YB/T 2011-2004 5.2 6.5条 GB 1499.2-2007 7.1 5.1.3 YB/T 2011-2004 5.2 6.5条 GB 1499.1-2008 7.1 5.1.3 YB/T 2011-2004 5.2 6.5条 GB 13014-1991 5.1 5.1.3 YB/T 2011-2004 5.2 6.5条 7.1 7.3 7.4 GB 1499.2-2007 6.2 6.3.4 6.5 7.8 普通热轧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含钢坯) 细晶粒热轧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 1499.2-2007 7.1 7.3 7.4 7.7 6.2 6.3.4 6.5 7.8 热轧光圆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9
GB 1499.1-2008 7.1 7.3.1
产品单元 产品 品种 执行的标准名称 标准号 条款号 7.3.2 7.3.3 6.6.2 6.6.3 6.3.2 6.5 6.4.2 7.4 5.1 5.5 5.5 检验项目 工艺性能 重量偏差 尺寸 外形 定尺偏差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工艺性能 重量偏差 尺寸 外形 定尺偏差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工艺性能 重量偏差 尺寸 外形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工艺性能 晶粒度 重量偏差 尺寸 外形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工艺性能 重量偏差 尺寸 外形 定尺偏差 余热处理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GB 13014-1991 4.6.2 4.3.3 4.5 4.4.2 5.6 7.1 7.3 7.4 普通热轧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 1499.2-2007 6.2 6.3.4 6.5 7.8 7.1 7.3 7.4 细晶粒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不含钢坯) 热轧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 1499.2-2007 7.7 6.2 6.3.4 6.5 7.8 7.1 7.3.1 7.3.2 7.3.3 热轧光圆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 1499.1-2008 6.6.2 6.6.3 6.3.2 6.5 6.4.2 10
产品单元 产品 品种 执行的标准名称 标准号 条款号 7.4 5.1 5.5 5.5 检验项目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工艺性能 重量偏差 尺寸 外形 定尺偏差 表面质量 余热处理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GB 13014-1991 4.6.2 4.3.3 4.5 4.4.2 5.6 5.4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3) 5.5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5.5.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
5.5.1.1 每个牌号抽取2个批号不同规格的产品,申请同一品种相同强度等级2个牌号时,每牌号各抽取1个批号产品,即带E牌号可以覆盖不带E牌号(如:同时申请HRB335、HRB335E的,HRB335、HRB335E各抽取1个批号产品,或HRB335E抽取2个批号产品)。
5.5.1.2抽样检验应在企业申报的产品牌号、规格范围内,抽取有代表性的合格产品,应遵循抽取最大和最小规格产品。申报产品(直条)规格有28mm以上和12mm以下时,必须各抽取1批最大、小规格产品。
5.5.1.3申请多个牌号时,在申请规格范围中抽取最高强度级牌号的最大和最小规格各1个批号产品样品后,其它牌号产品的样品可在申请规格范围内根据企业库存实际情况进行抽取。
5.5.1.4 有多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每牌号抽取1个批号的产品。 5.5.1.5 生产线异地时,每条生产线每牌号抽取2个批号不同规格产品。
5.5.1.6申请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钢坯)的企业,检查(钢坯)的成分、尺寸、表面质量、标志等项目,并按相应标准判定。相应标准是:
化学成分分别为: 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1991。
外形尺寸、表面质量、标志分别为:YB/T 2011-2004 连续铸钢方坯和矩形坯。 5.5.1.7申请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含钢坯)的企业,只检查钢筋成品。 5.5.1.8申请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不含钢坯)的企业, 只检查钢筋成品。
5.5.1.9在每批号钢筋(或钢坯)产品中随机抽取10支,现场检测钢筋(或钢坯)的尺寸外形、表面质量、标志等项目。
5.5.1.10 在每批号钢筋产品中随机截取1m×5支试样,进行化学成分、力学、工艺性能和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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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等检验。
5.5.1.11 在每批号钢坯产品中随机选1支,在有代表性部位截取钢坯整个横断面(或半个横断面)10mm(或20mm)厚的样块,作为每批钢坯化学成分检验试样。
5.5.1.12 抽样后应填写抽样单(见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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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生产地址 联系人、电话、传真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 (盖章) 生产地址 联系人、电话、传真 抽样地点 产品单元 产品执行标准 产 品 规 格 产 品 批 号 生 产 日 期 抽 样 基 数 抽 样 数 量 交 货 状 态 封样情况 抽样人员姓名(签字) 邮政编码 抽样日期 产品品种 产品牌号 邮政编码 企业人员(签字) 说 明 企业应在封样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注:1、交货状态填写:直条或盘卷
2、此表一式四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封存于样品内,二份由抽样人员交派出单位。 3、按相同强度等级的产品牌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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