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严格遵守公司关于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具有极强的保密工作意识和敬业精神,不随意传播档案内容,不向任何人泄露机密文件,不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公司外。涉及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内容,保证员工个人的隐私不受侵犯,不随意泄露个人资料。提高警惕性,密切注意档案文件的来去。
34.3定期检查档案管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安全。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根据保密制度,确定保密材料的传阅,统一掌握,不得自行扩大和修改传阅范围,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不得私自复制档案材料。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的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第八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5、目的:为了减少办公经费开支,有效节约成本,提高办公人员的工作效率。 36、职责:综合部负责办公用品的统一申购、登记、保管、分发、报损、盘点等管理。
37、规定内容
37.1为了统一所有办公用品的上下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由综合部统一负责。
37.2申购手续:
37.2.1综合部于每月的25日汇总申购下月办公用品。
37.2.2如平时耗量过大,每周可补申购一次,其余时间概不予办理。 37.2.3各部门须根据各办公用品库存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结合日常需求量,
确定最终申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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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4各部门根据最终申购量填写《低耗品采购申请表》(见附表11),须
清楚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预算价格及需用日期等。
37.2.5由综合部负责填报《低耗品采购申请表》,并报批;所有物品必须
经过审批后方可购买。 38、办公用品分发
38.1办公用品不得重复领取,综合部统一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见附表12)
38.2部门/个人领用物品均须登录领用登记表。部门用品需由部门负责人签收,个人用品由本人签收。 39、办公用品保管
39.1所有入库的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台账,做好进出控管记录,建立基本库存标准。
39.2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必须清楚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单品小于基本库存时须进行申购。
39.3库存品切实履行先入库后领取原则。 40、办公用品盘存
40.1办公用品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盘点库存。盘点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40.2盘点工作务必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出原因,然后调整账目,使两者一致。物品遗失由负责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照价赔偿。
40.3价值在1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发生故障,须报综合部联系进行维修。 41、离职回收
41.1员工调职/离职时需按《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记录做好物品交接,交回物品经查损坏的按折旧进行扣款,未交回物品按原价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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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部门负责人调职/离职时需按照《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记录做好物品交接,交回物品经查损坏的按折旧进行扣款,未交回物品按原价扣款。
第九章 保密制度
42、总则
42.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42.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2.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2.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42.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43、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43.1公司秘密包括
43.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3.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
经营决策。
43.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3.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3.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3.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43.1.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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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
保密范围。
43.1.9、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
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44、公司秘级的确定
44.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44.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44.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4.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45、保密措施
45.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副总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秘密由综合部负责保密。
45.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45.2.1非执行总裁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45.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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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45.2.4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
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5.2.5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执行总
裁批准。
46、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6.1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6.2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6.3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6.4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6.5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46.6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部,综合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47、责任与处罚
47.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7.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47.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47.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47.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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