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设计标准化指引
7.4.6供暖系统 1) 采暖地区
室外步行街设置独立的采暖系统。
寒冷地区、严寒地区设供暖系统,其余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热源形式
城市热网或集中燃气锅炉房(锅炉单设)、燃气壁挂炉等。 3) 换热站
外铺单独设置换热站。 4) 供暖区域
商铺户内、公共卫生间、封闭楼梯间。 5)计量方式 分户控制/计量。 6) 供暖室内设计参数 温度 18℃。 7.4.7空调系统
1) 商铺户内预留条件,预留冷媒管井,屋面预留空调基础或外立面设外挂条件,预留空调安装洞及冷凝水排放点。 2) 空调为分体空调、多联机、户式中央空调等形式,室外机一般置于屋面,无屋面时,外挂于立面并进行有效遮挡。 3) 空调走管(如冷媒管)需穿越其它商铺时预留管井或套管等条件。 4) 冷凝水管室内应明装。 7.4.8通风系统
1) 每户设置独立竖向烟道,内衬不锈钢风管,由各户自行接入。排放口位置:就近排放,排放点位置要满足当地相关规范,并考虑主导风向下对住宅、公寓等其它功能的影响,与住宅、公寓、写字楼等主体建筑一般距离不小于30 米。
2) 烟道尺寸需根据厨房面积进行估算:按厨房面积占餐饮商铺建筑面积18-20%、层高 3.2-3.5m、换气次数 50 次、风速 8-10m/s 确定,衬管短边尺寸不小于 500mm。补风井按照规范设计,补风吸风口和排风口分开。以 100平米的餐饮商铺内设 18-20 平米厨房面积为例,烟道竖井尺寸约为 300X250;若厨房位置无自然通风条件时,考虑补风面积后的烟道竖井尺寸约为500X300。
3) 水平管道采用不锈钢风道,并有一定(1%)坡度,坡向排气罩,在最低端设泄油阀及清扫口,对于风道截面短边小于 500mm 的支管每 3m 设一个清扫口。水平管段要求底边采用整张板制作,减少漏油,法兰接头采用满足规范的密封胶密封。
4) 预留燃气的厨房及其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房间,应设事故通风。且排风口与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低于 20m,当水平距离不足 20m 时,排风口必须高于进风口 6m。事故通风的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电器开关。事故通风的换气量不应小于 12 次/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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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设计标准化指引
5) 卫生间排风预留:排风井道排风风速 6~8m/s。
6) 防排烟根据消防部门意见。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设置机械排烟。 7.4.9电气 1) 供电电源
由城市电网独立回路供电,供电电源电压等级为 10KV。(底商部分:用电等级一般为 220/380v 低压电源,并在室内预留适量三相电源回路)。
2) 变电所
设置单独的变配电室。变配电室应设于负荷中心的位置,放在大商业地下室。 3) 街区的电功率负荷密度(W/㎡)
总容量:设计时按餐饮商铺电量考虑,即按照 200-250w/㎡;总负荷折减系数(Kx)按 0.7-0.8 考虑。每个街区铺的用电量可按 250w/㎡预留。(底商部分用电负荷密度按 150W/㎡考虑)。
4) 供电计量
街区部分供电计量要求单独设置。变电所所有低压出线均设计量表。计量精度:高压互感器 0.2 级;计量表 0.5 级;低压互感器、计量表 0.5 级。
5) 动力配电系统
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3C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供电产品、消防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消防类双电源自动转换装置(ATS):应选合资或国产优质,所有 ATS 均选用 PC 级。重要项目应选合资产品。(底商部分:要求除 ATS 所选产品为国产优质外,其它同上)
6) 电缆
消防负荷采用低烟无卤型耐火电缆、导线,其他负荷采用低烟无卤型阻燃电缆、导线。电缆敷设在电力桥架内,电缆总截面不能大于桥架截面的 40%。
7) 商户用电
a.分户配电箱安装到位,下级支路只含商铺的照明和店招回路。商户用电(含其广告店招)用电应引自自身户内配电箱。 b. 商铺用电实行一户一表,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电表集中设于电表间;如不能实现供电部门抄表到户,采用插卡式预付费电表。计量表的型式根据
当地供电局政策确定。 8) 公共用电
同独立产权专篇第 4.8 条。 9) 电表间
同建筑设计第 7.2.4 条。 10) 消防控制室
同独立产权专篇第 4.6 条。 7.4.10弱电系统 1) 商铺内弱电
a. 商铺内预留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点位。 ? 每户提供一个有线电视点位。
? 每户完成布线系统,按 2 电话点位(4芯电话线)/100㎡预留。 b. 铺内消防报警系统:根据规范设计完成。 2) 公共广播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单独设置。 3) 电视监控系统
同独立产权专篇第 4.7 条。 7.5综合管网
7.5.1室外步行街的管线综合应特别注意与建筑、景观的配合,室外步行街的管线只考虑设置给水、低压电缆和雨水沟、卫生间排水,其余管线尽可能在室内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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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临市政道路的室外管线应布置在红线与建筑物之间。如间距不足 7 米,无法通过各种管线的排布,应考虑建筑处理或对管线进行专项优化设计。
7.5.3室外步行街车行道下,考虑消防车通行,管顶最小覆土 0.7 米。 7.5.4雨水、污水的设计要考虑走向与市政的接驳。 7.5.5室外构筑物的设置:
1) 供水、供电、燃气、供热、通讯应接合各单体的泵房、换热站、开闭所、变电所的位置布置走向、入户位置。所有管线的入户位置应避开主出入口,各主出入口严禁设置井盖。
2) 化粪池的位置要与建筑、景观配合确定,设置在绿化带、车库出口等远离主入口的部位。化粪池需在红线内结合绿化设置,严禁设在店铺门前。
7.6面积计算注意事项
在前期测算指标时,应咨询当地面积测绘要求,明确建筑测量规范与房产测量规范之间的差异,按房产测量规范测出的面积做为董事长签批指标,以免造成后期销售面积的缺失。特别注意:
1) 对商铺层高的限制。
2) 外廊式商铺,外廊、扶梯、公共楼梯的面积计算及分摊规定。 3) 公共卫生间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4) 地下室设备用房管井出地面部分是否计入地上产权面积,是否参与公摊。 5) 与大商业共用的楼梯间如何计算公摊面积。 8 室外步行街建造标准
项目名称 设计原则 设计参数及材料做法 室外步行街宽度 12~14m 石材铺装,厚度50㎜ 1、根据规范设置消防车道。 2、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消防 车道 总图 5.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 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3、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上,原则上不布置过街楼。 1.一环铺层高同大商业,A级店首层6.0米,B、C级店首层5.4-5.7米,二层5.1米。 层高(m) 二、三环铺层高视当地规定,无层高限制的地区,层高同一环铺。 2.有层高限制的地区,按当地规定执行。 3.所有商铺均不考虑预留夹层。 消防车道的地面铺装、地下室顶板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38
商业地产设计标准化指引 1.店招、夜景照明、导向标识设计等与外立面设计一体化; 2.室外步行街商铺首、二层立面尽可能通透,每间商铺玻璃墙面占总墙面比例不得 小于50%; 外墙及保温 3.立面设计注意商铺分割和合铺的灵活性,有利于销售及经营时商铺功能的调整; 4.为利于合铺,商铺立面按结构柱跨为一个单元进行设计,非结构柱跨处不宜出现 竖向构件。 1.根据外立面设计采用玻璃或铝板、石材幕墙等; 2.外装修应外包结构柱; 3.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一环铺的保温材料同大商业,燃烧性能A级。 二、三环“一拖二”商铺,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加连廊商铺,保温材料同大商业,燃烧性能A级。 4.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 1.水平通长雨篷:出挑宽度≥1.2米,雨篷距地高度≥3.6米; 2.门上口局部雨篷:出挑宽度≥1.0米,雨篷距地高度≥2.7米; 3.安全雨篷:当室外步行街上雨篷 有“塔楼”且“塔楼”直接落地时,首层商铺出入口处应设防高空坠物的通长安全雨篷,雨篷突出墙面不小于2.0m。 4.雨篷不应遮挡店招和影响视线。 安全雨棚:混凝土雨篷、钢结构安全玻璃雨篷、钢结构金属饰面雨棚。 1.用于外廊式室外步行街,外廊宽度为3.0-3.5米; 2.外廊应能环通,间距40-50米设连廊连通,连廊宽度3.0-4.0米。 3.二层以上外廊顶部应根据项楼地面 顶棚 栏板 其它 石材或防滑地(寒室外防风金属采用不锈钢扶手、安全玻板,形式见设计 走廊照明:吊顶内安装嵌入式灯具,照度≥75lx 走廊排水:外廊地面排水详外装二次设计,排水预留立管 目具体情况合理设置顶盖或雨篷。 冷、严寒地区 4.连廊上部有塔楼的,连廊应设顶盖或通长安全雨篷,以防高空坠物。 5.连廊栏杆不应遮挡店招和视外 装商铺室内外高差 铺内外高差150mm,根据竖向设计要求设置台阶或坡道,坡度1%-3%。 外廊 线。 不应采用地砖) 板吊顶 璃栏石材铺装,详见景观设计 39
商业地产设计标准化指引 商铺外门 门高≥2.7米,双开门宽度≥1.8米,单开门宽度≥1.0米。 1.氟碳喷涂钢框玻璃门/无框玻璃门。 2.玻璃透光系数在满足规范要求前提下争取最大值,其中单层玻璃透光系数不得小于0.8。 1.断桥铝合金窗中空玻璃。 满足消防及通风要求 2.玻璃透光系数在满足规范要求前提下争取最大值,其中单层玻璃透光系数不得小于0.8。 1.首层店招,高度≤1.0米,面层厚度≤0.1米; (1)通长设置时,距地高度≥3.6米; (2)居中位于双开门上方时,距地高度≥2.8米; 2.二层店招不允许做通长广告灯箱,只能做镂空字(或发光字),字店招 体大小在二层梁下皮和女儿墙顶部范围内; 3.侧向店招距地高度≥3.6米,凸出墙面≤0.8米。 4.店招、广告应在步行街开街时安装布展到位; 5.严禁在连廊式室外街二层走道栏板处设置店招。 6.店招用电从商铺配电箱引出。 外 装 结合立面设计设置,灯具下部距地≥2.4米 1.空调室外机应置于屋面。无屋面条件放置时,设于建筑立面; 2.立面空调位: (1)设于商铺首层店招上部或二层空调 机位 外墙,高度≥1.4米,深度≥0.9米;宜设置; 在结构柱位置;不得突出整体建筑立面; (2)空调冷凝水应收集后经敷设在幕墙龙骨内的立管排至首层室外,不允许直排。 1.同商业综合体裙房屋面做法。 2.屋面材料消防要求: 屋面 考虑屋顶美化设计,并与商业综合体屋面处理协调 (1)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其他情况,保温材料 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40
1.置于屋面时,设置空调室外机基础; 2.置于外立面时,铝合金百页遮挡(百页形式需满足空调通风需求)。 面层材料耐火等级不宜低于B1级,可选用以下材料: A.不锈钢板、铜板、铅板钣金成型,材料厚度1.5—2mm。 B.烤漆玻璃 C.户外双面铝塑板(材料厚度:4mm) 不得使用吸塑亚克力及彩喷灯箱布 外窗 (非幕墙) 壁灯 采用通体发光型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