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教育职工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和违反劳动纪律。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安全网、电气机械及其防护装置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组织本队的安全检查。负责本队工伤事故的报告和组织抢救伤员及保护事故现场的工作。
5.3.5施工班组长
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总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章施工,不违章指挥。并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召集班组的每日班前安全会。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本班组工伤事故的报告和组织抢救伤员及保护事故现场的工作。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施工现场整齐、清洁,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5.3.6施工班组安全员
主要是协助本班组长和安全工程师搞好本队的安全生产。协助施工队长开好队安全例会。每天进行现场巡视,发现隐患和违章立即责令整改。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立即反映给本班组长和安全工程师,尽快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协助安全工程师申办各类危险作业许可证,并做好本班组记录台帐。监督作业工人持证上岗。协助安全工程师组织本班组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班组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5.4安全会议 5.4.1项目部安全会
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动员及安全教育大会。每月初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临时安全会议,会议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安全经理主持。
5.4.2施工班组安全会
项目开工前各班由班组长及安全员组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各施工班组在每日开工前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总结会,由施工班组长或安全员主持。 5.5安全教育
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了解所承担施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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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了解安全防护用品,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5.6安全交底
结构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安全监察员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7安全检查
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安全监察部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
(1)事故预防是所有监督管理工作中首要的责任。每名管理人员应最大限度地参与与安全有关的培训、活动和监督检查。
(2)安全工程师有责任确保所有安全检查在规则基础上进行。
(3)安全工程师将每天至少对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一次抽查。 (4)兼职安全员应认真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出正确的行为,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5)安全工程师应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
(6)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检查记录应随时接受现场安全经理的检查和指导。 (7)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8)公司领导和安全监察部每季度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指导。 5.8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 5.8.1施工用电 (1)一般规定
1)临时用电设备数量五台以上(含五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临时用电设备数量五台以下或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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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及电器的类型、规格。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及配电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施工用电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TN—S系统。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个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4)当电源为中性点接地系统时,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零,同时还应重复接地。
5)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路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的选用,应符合《漏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的规定。
6)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7)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5.8.2施工机具
机具设备必须按规定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1)机具定期检查
1)机具设备到达现场后,应由指定的专人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2)现场指定的专业人员应每月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好机具设备检查报告。设备操作者负责每天进行日常检查。
3)如果缺陷可能导致不安全操作或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则机具设备必须停止使用,并贴上“禁止使用”标签,直至缺陷消除。
(2)安全装置
所有的机具设备应按照安全技术规定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的检查应包括在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范围内。 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的机具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3)操作者
1)所有机具设备的操作者应经过培训,并熟悉机具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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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者应随身携带上岗操作证(或复印件),操作证应由政府或公司权威部门发放。
5.8.3危险区域、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 (1)高处作业
1)防护措施及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警戒线、 安全绳、防护栏杆。
2)在下列情况下,应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临边与洞口。固定脚手架、移动脚手架及其他各类悬、吊脚手架上。倾斜的屋面。任何高度在2m以上,无防护措施的位置。任何高度,有危险的位置(如2m以下易滑倒或失去平衡时)。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人员上方固定牢靠的物体上,下方应有足够的安全空间和净距。当净距不足时,安全带可短系使用。防护栏杆的用料及搭设要求应符合本规定脚手架的有关规定。防护栏杆的整体结构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KN的外力。在人口稠密、车辆来往频繁、有可能受到车辆及物体冲撞的护栏,应作特殊加强处理。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措施和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安全绳应在固定物体上系牢,并应能至少承受2.0KN的重物。临街或通道侧,应采取可靠的封闭措施,防止物体从高处坠落。上方施工时,通道上空应搭设防护棚。
(2)脚手架
脚手架的类型、材质、设计、搭设和拆除及检查、使用、培训、对操作人员的要求应符合脚手架搭设规程及以下规定:
1)架子工
架子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各种脚手架的搭(拆)作业。架子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定。
2)材料
脚手架和脚手板的材质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不准使用质次材料。钢脚手架的钢管材质应符合GB700—65规定,每批钢管均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严禁使用有严重腐蚀、弯曲、压扁和裂缝的钢管。钢脚手架的扣件,其质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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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应符合JGJ22—85规定,应有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脆裂、变形或滑丝的扣件。木脚手板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为200—300mm、长度不大于6m的坚韧木板。在距板两端80mm处各用镀锌铁丝缠绕2—3圈,或用宽30mm、厚1mm的铁皮箍绕一圈后再用钉子钉牢。或采用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和竹笆板。腐朽、破裂和有断裂的脚手板,均不得使用。
3)脚手架搭设方案
脚手架的搭设方案须由施工工程师或质量技术工程师进行设计计算,质量技术经理审核、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批准。脚手架应至少能承受其自重和4倍的工作载荷,并有足够的工作空间。
4)脚手架搭设
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搭设前,应对搭设位置的地面进行调查。搭设脚手架,离电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搭设脚手架时,其附近和下方不得有人作业或通行。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止作业。脚手架操作层临边应搭设栏杆,外侧应设置密目安全网。
5)检查验收与维护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安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由安全部门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架子工等进行检查(每月一次)。架子工应对脚手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至少每周一次),并指派专人负责。对经检查合格的脚手架应挂上“可以使用”标牌。标牌应挂于爬梯、斜道等显眼处。对未挂任何标牌的脚手架,应视为使用不安全。
6)拆除
拆除脚手架前,周围应设置警戒区,设有醒目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拆除脚手架前,应将存留在脚步手架上的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拆除的脚手架与电线的安全距离不足时,应切断电源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严禁同时拆除与墙体连接的连杆。严禁整排拉倒脚手架。拆除斜拉杆及大横杆时,应先拆中间绑扣、再拆两端绑扣,拆完后由中间人员往下顺放杆子。拆下的杆件、脚手板、扣件、钢丝绳、安全网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索吊下,严禁向下抛掷。已卸(解)开的脚手杆、板,应一次全部拆完。
(3)起重吊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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