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及经营产业化和市场化相结合,提高投资效果。
——按照“宜平则平,宜深则挖,宜充则填”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塌陷地区土地复垦工程。土地恢复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村庄搬迁与中心村(小城镇)规模重建相结合,矿山植被恢复要与土地复垦、水土流失治理、物种多样化和发展生态农业有机结合。
——露采矿山主要进行景观生态治理,以景观恢复和土地资源开发为主。城市发展区周边,结合城市发展,通过对废弃矿山的工程整治,改变成可供利用的土地资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文物古迹保护区内,通过山景、水景、人文景观的再造和遗迹资源的保护,挖掘或创建新的旅游资源,建立休闲度假胜地或环境生态园区;交通干线两侧复土绿化,恢复或重建生态景观。
——废弃物以资源化二次开发利用为重点。对于难以利用的废渣,进行固化和绿化。通过矿井水的净化处理,使之符合不同的用水标准,以实现矿井排水资源化。矿井水净化处理后可作为矿山、周边村庄的生产和生活用水,解决水资源枯竭和水环境破坏问题,提高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利用金属矿废弃的采、选、冶设施、历史时期的采矿遗址建成矿山公园;利用矿山开采遗留的矿房,建成集旅游、休闲、疗养为一体的娱乐中心。利用废弃矿山建设生态墓地,既可治理废弃矿山,恢复自然景观,又可推进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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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重大工程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工程、矿山公园建设工程、绿色矿山建设工程、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等重大项目,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一、调查及监测工程
(一)重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勘查
开展全省废弃矿井地质环境调查与规划。摸清河南省废弃无主矿井数量、规模、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等,为废弃无主矿井地质环境治理提供依据。2011年完成。估算资金1000万元。
开展全省矿山地质遗迹调查。摸清河南省矿业遗迹的种类、分布等特征,为合理科学开发矿业遗迹提供依据。2012年完成。估算资金800万元。
开展全省地热矿泉水调查与规划。摸清河南省地热矿泉水的数量、资源量、开发利用程度及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危害等,为地热矿泉水科学开发提供依据。2014年完成。估算资金1000万元。
开展重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勘查。以矿区为单元,开展1:5万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勘查工作,详细掌握河南省重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对矿山地质环境脆弱性进行评价。重点放在中原城市群及省内西部和南部矿山活动强烈的山区,计划图幅74个(见附表六),图幅面积约53000km2。估算投资12000万元。
(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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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矿山开采实际情况,建立以矿山地质环境群测群防和主要矿区矿山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定期发布全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通报,达到对全省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预警信息,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有效监管及政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规划期建立宏观监测和微观监测相结合的监测网,宏观监测采用高清晰卫片进行监测,每年进行一次;微观监测采用建立固定监测网点进行。规划期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点75个,主要部署在资源集中开采区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大中型矿区、老矿区、居民集中居住区等(见附表七),优先部署在中原城市群范围内的矿区。建设平顶山韩梁矿区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1处,建设灵宝小秦岭矿区、焦作矿区两个省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估算投资25500万元。
二、矿山公园建设工程
选择矿业遗迹丰富、具有游览观赏、休闲娱乐、科普教育等功能价值的矿区,进行矿业遗迹保护,建设矿山公园,发展旅游业,促进矿业经济向好发展。
规划期对已经揭碑开园的南阳独山玉国家矿山公园进一步完善矿业遗迹保护措施,使矿业遗迹得到有效保护。加快已取得矿山公园建设资格的焦作缝山针国家级矿山公园、新乡凤凰山国家级矿山公园、平顶山市省级矿山公园、新密密玉省级矿山公园的建设进度,力争按期揭牌开园,及早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良好的示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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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再建设灵宝小秦岭金矿、义马北露天矿、栾川钼矿3个省级矿山公园,估算投资8000万元。制定《矿山公园管理办法》,加强对矿山公园的监督管理,确保矿山公园对矿业遗迹的有效保护。 三、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在建设好郑州澄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岭煤矿国家级绿色矿山的同时,围绕河南省经济发展的需求,以中原城市群为核心,建设平煤集团一矿、二矿、四矿、八矿、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公司铁山铁矿、巩义市大峪沟煤矿、巩义市竹林沟铝土矿、永煤集团城郊矿、郑煤集团振兴二矿、告成煤矿、超化矿、义煤集团千秋矿、焦煤集团冯营矿、赵固一井、新乡焦煤集团陈召二矿等15个省级绿色矿山,将平煤集团二矿、郑煤集团振兴二矿、巩义市大峪沟煤矿建设成国家级绿色矿山。
加快河南省绿色矿山建设步伐,鼓励建设市县级绿色矿山,到2020年,大型以上矿山中,绿色矿山的比例超过30%,将平顶山煤田、永夏煤田、南阳油田、桐柏碱矿建成绿色井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重大治理工程
(一)、工程部署原则
以人为本.重点实施严重影响到人居环境、经济密集区、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规划、重大工程实施的重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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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居民的生存生活质量,提高矿区居民的幸福水平。
满足国民经发展要求。重点实施以郑州为中心,以洛阳为副中心,包括开封、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漯河、济源、巩义、新密、禹州、新郑、偃师、荥阳、登封、舞钢、汝州、辉县、卫辉、沁阳、孟州、长葛等23个城市,34个县城的中原城市群范围内及灵宝、焦作资源枯竭城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郑西高铁、陇海铁路、连霍高速、310国道带及两侧;郑州-云台山旅游专线两侧;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澳高速、京广高铁带及两侧;郑州-少林寺-洛阳高速公路两侧;安阳-长治高速公路两侧;新阳高速公路两侧;郑尧高速公路两侧;南水北调工程两侧;平顶山城区周围等“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区别对待。财政资金主要解决闭坑矿山、废弃矿山(矿井)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以及国有大中型矿山在2007年7月1日以前、其他矿山企业在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之前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保证金解决生产、责任人存在矿山新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矿权人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积极的,省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给予补助,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再上新台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综合效益。重点实施治理后能够显著提高当地生态环境质量、产生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矿山废弃地,以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二)工程部署
从河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依据重大工程部署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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