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可转院,并按出院办理手续。
2、病人转院时,可带病历摘要,如因治疗需要可按规定复印相关客观诊疗资料。 3、病情较重的病人转院时,应派人护送,并带急救药品器材,途中有危险者不得转院。 二十七、医嘱查对制度的内容
1、微机录入后应做到班班查对,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
2、医嘱需医生下达护士核对后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3、一般情况下,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曾用过的空安瓿瓶,经检查核对后再丢弃,抢救病人结束后须督促医师及时补开书面医嘱。
4、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医嘱执行后执行人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5、医嘱需班班核对,每周总查对两次。
6、护士长定期抽查医嘱录入正确情况及执行查对情况。
二十八、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的内容 1、服药、注射和输液前必须严格三查七对。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发药时应协助病人服下后,方可离开。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执行后保留安瓿;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注射、发药时必须携带针卡、药卡,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6、重整后的注射单、服药单,需经两人核对。 二十九、输血查对制度的内容
1、采集配血标本前需将贴好标签的试管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携至病人处,当面核对床号、姓名、标本联号、输血史,无误后才能采血。
2、病区内同时有两名以上病人需配血,必须逐一分别进行。
3、送血标本和取血必须由医生、护士送取,不得交由病人或家属送取,并与血库执行交接、查对、登记手续。
4、取血时必须和输血科工作人员共同查对报告单上病人的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供血员姓名、血型、血袋号和核对交叉试验结果,确实无误后方可取血。
5、取血时应查对采血日期、血型、血量、血液的类型等是否与输血记录单相符、交叉试验结果,并注意血液有无凝血块、溶血、血袋有无渗漏。 6、取回后,必须二人再次核对无误后签名方可执行。
7、输血前在床旁,再次核对床号、姓名、询问输血史,确认无误后,方可输入,并悬挂血型标记牌。
8、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床边观察10分钟后方可离去。在输血全过程中都必须严密观察输血反应,如有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一边做相应处理,一边通知血库重新检验交叉配血。输血完毕后保留血袋24小时备查。 三十、手术室查对制度的内容
1、接病人时,必须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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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凡手术时医师要取用的药物在开启安瓿时必须交医师检查核对。 5、查对标本:需留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姓名、时间、部位、数目。 三十一、药房查对制度的内容
1、配药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质量、药品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药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在有效期内;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三十二、检验科查对制度的内容
1、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三十三、病理科查对制度的内容
1、收集标本及取材时,查对科别、姓名、标本、固定液。
2、取材后,清点装组织的盒子数和绘图数是否相符,并将总数写在化验单上。 3、出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4、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必要时查对旧病理诊断。 5、发报告后,查对科别。
三十四、放射科、CT室、MRI室、功能科查对制度的内容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诊断、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三十五、理疗科查对制度的内容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应除去病人身上一切金属品。 三十六、消毒供应室查对制度的内容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三十七、“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是指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三十八、医技科室的“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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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要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记录报告:检查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检查项目、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 三十九、临床科室的“危急值”报告程序
1、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接收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2、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3、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4、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需及时与质控办联系,以便逐步和规范“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十、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涵盖医疗、护理、医院感染、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公共设施、后勤保障、治安和其他事件。医院通过自愿的、不具名的报告途径获得显性或隐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对不良事件、安全隐患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定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四十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原则
1.主动性: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向主管部门报告显性或隐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非惩罚性(或激励性):对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医护人员,不给予责任追究和处罚;对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重要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医护人员给予奖励。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四十二、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划分类别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 、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检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四十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管部门及职责
质控办:负责每月统一收集、核查全院各职能部门受理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汇集的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分析,发布警示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不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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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报告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十四、各职能部门规口受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
1、医务科:负责收集、处理由临床、医技科室上报的与诊疗检查活动有关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护理部:负责收集、处理涉及护理质量与安全、护理服务方面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3、院感办:负责收集、处理全院各部门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4、药剂科:负责收集、处理涉及药品管理、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5、设备科:负责收集、处理涉及医疗器械和医疗设备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6、总务科:负责收集、处理医院公共设施、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7、保卫科:负责收集、处理医院治安与消防方面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四十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相应职能科室。 2、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报告对口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3、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4、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5、质控办是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统一管理部门,各职能科室是具体不良事件受理部门。
四十六、医院应向患者公开那些院务主要内容? 1、收费信息
A、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B、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四十七、我院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0913--4724098)、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部门、科室意见薄(本)、投诉接待室(住院部一楼西侧)。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非工作日投诉。 3、医患协调办公室统一受理、医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协助接待受理,其它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负责人:井博文
4、首诉负责,先受理,再协调处置。 四十八、我院投诉处理时限
1、一般投诉:当场直接处理,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者,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 2、重大投诉:最迟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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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接待患者投诉注意事项
1、妥善接待投诉的患者并对患者的投诉表示接受。 2、邀请投诉者到投诉接待室坐下。
3、仔细耐心听取投诉者的诉说,保持目光接触,并将投诉记录成书面的文件。 4、重复投诉者的投诉内容,无论什么原因,应先向投诉者道歉。 5、如果投诉者要求见院长,应该找比自己高一级职位的同事来处理。 6、尽快地解决问题,提供一种以上的解决方案让投诉者选择。
7、如果不能马上解决问题,要告知投诉者医院将要采取的步骤和可能花费的时间。 8、表示对投诉者的感谢,感谢他为医院带来的经验,帮助医院改善不足。
9、将投诉过程记入《涡阳县人民医院投诉受理登记表》,以便日后跟踪服务,总结经验。 五十、重大投诉的范畴:
1、严重医疗质量问题,并已造成不良后果者;或虽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引起患者极大的不满,造成恶劣影响者;
2、患者直接向媒体、上级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者;
3、服务态度恶劣,恶语伤人,甚至与患者争吵引起的投诉; 4、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规定造成的投诉;
5、非医疗因素导致的不良后果(如患者滑倒致骨折、触电、自杀); 6、由于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经济赔偿的投诉。 五十一、医疗事故的定义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五十二、医疗事故的分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五十三、手术安全核对如何进行?目的是什么?
(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2)手术安全核查的目的是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手术方式发生错误,保障每一位手术患者的安全,避免因手术后的并发症及死亡,最终实现保障患者健康和医疗安全。 五十四、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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