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总金额为基数。先按班级人数每生1元补贴,初三班主任每月补贴15元,剩余部分即为班主任月津贴考核部分。按以上考核方式算出每班得分排出名次,前校1/3为等、中1/3为B等、后1/3为C等,按照剩余总金额,算出每班平均金额。中1/3得平均金额,前1/3得平均+30元,后1/3得平均-30元。 每段中前2名另加15元,后2名减15元
三、学期奖励性津贴: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1、无流生奖(4分)。全学期无流生得4分,每流生1人扣5分。
2、档案管理奖(4分)。认真做好班务工作计划、总结、点名册、成绩录、班主任谈话课及班团活动记录、家访记录、学生义务教育表册及电子档案输入等档案工作得基本分4分,每缺一项扣1分,平时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3、安全工作奖(16分)。全学期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得满分。因班主任直接或间接责任,发生财产失窃事件视损失大小扣2—5分,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扣4—10分,因班级原因造成学生出走事件扣10—15分。学生在校内每发生一次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扣5分;学生擅自离校或者在校园里发生玩游戏、赌博、吸烟、偷窃等违纪事件每次扣2-5分;学生在校外打群架,或者和校外人员打架,或者请校外人员打架的,视事件情节轻重和班主任职责履行情况,每次扣5-10分;学生就寝后外出每次扣5分;家长或学生投诉,班主任未能及时掌握情况、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和善后措施,导致学校工作被动的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20分。
发生安全事故隐瞒谎报,或者弄虚作假,造成学校工作被动的扣10-50分。
4、日常管理奖(30分)。
(1)月考核每得一次A、B、C级分别 得3分、2分、1分,A、B、C级前2位另加0.5分;
(3)期末全校财产管理按月岗中财产考核分按年段从高到低排列前3位班级分别加5、3、2分;
(4)学生受学校通报批评扣4分,警告处分扣6分,严重警告处分扣8分,留受行政拘留以上处分扣15分;
(5)按以上考核排出名次,第一、二名得30分、第三、四名得29分、依次类推。
5、学科质量奖(20分)。以年段为单位进行综合分排名,第一、二名得20分、第三、四名得18分、依次类推;与前学期相比,每进步一名加1分;新接任班主任年段名次进步1名少于平均的得平均分,进步2名得16分,进步3名以上得18分。
6、竞赛奖(10分)。
(1)应参加而未参加竞赛辅导,每退出一名学生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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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竞赛个人获县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市、省级及以上分别是县的2、3倍。体艺单项竞赛参照学科竞赛加分。
(3)在校运动会上团体获年段前3名的,分别加4、3、2分。在县及以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或竞赛)上奖前六位,学生获县第一名加3分,市第一名加5分,省第一名加8分,以后依次递减0.5分奖励。
(4)文艺汇演获年段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校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同一项目靠高加分。
(5)县级以上团体竞赛项目获奖给参加学生所在班级适当加分,原则上不超过同级别单人获奖加分。
(6)按以上考核排出得分名次,按年段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9分、依次类推。
7、家校联系奖(6分)。
(1)全学期家访(含电访、约请等)应达100%,每降5个百分点,扣2分。 (2)不及时认真填写家校联系本的,每次扣2分。 (3)认真组织家长会,家长到会率达95%以上加2分。
8、评议满意奖(10分)。全学期无学生或家长投诉得基本分10分,发生投诉且情况属实视情况每次扣2—5分。
9、贡献奖。学生在讲究社会公德、孝敬父母、关爱他人、学雷锋做好事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或在媒体报道加5—20分。
10、其他
(1)在中学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每5年加1分,高级职称教师担任班主任加2分。
(2)主题班团队活动在校内、校际交流加4分,在县级、市级、省级会议上交流分别为校级的2,4,6倍。(管理经验介绍相应加半)。
(3)德育论文、案例、活动方案获县一、二、三等奖或发表分别加4分、3分、1.5分,市级、省级分别为县级基础上加2、4分。申报并立项校级德育类课题加3分,县、市、省级分别为校级的2倍、3倍、4倍,县级以上成果获奖等同于论文加分。
(二)、考核方式:
11、期末绩效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分项考核时允许出现负分。
12、班主任学期考核津贴根据各班规模对照县班主任奖励性学期考核标准发放到学校总金额为基数,按考核分数与分值发放。
四、附则
1、班主任工作出现下列情况者,月考核或学期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停发相应奖励性津贴:①没有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②歧视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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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③在班级内鼓动学生或家长参加有偿家教或从事有偿课外教学活动的;④旷课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⑤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⑥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⑦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本条例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业务考核、评先评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3、本条例解释权为校长室,经教工会通报,报教育局审核后于2009学年第一学期起试行。
绍兴县湖塘中学 二00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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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
绍兴县湖塘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征求意见稿)
根据《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湖塘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大块:教科研成果、竞赛辅导奖励:
一、教师比武奖:
教师通过学校参加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评比中获奖,按表㈠奖励。
表㈠ 单位:分
类别 教能比武 优质课 教坛 学科 特级 新秀 带头人 教师 / 300 800 / 400 1000 3000 / / 5000 级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县级 市级 省级 200 400 600 100 200 400 50 100 300 600 100 400 200 2000 1000 2000 二、文章发表奖:
教师在县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论文(由党政办、教学处分别认定资质,查验原件,保留原件或复印件存档)依据表㈡奖励。文章在《人民教育》等国家一级核心刊物上发表,按表㈡3倍奖励;文章发表在学生类刊物上,视内容最高1/2奖励;案例、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1/2奖励,习题1/4奖励;绍兴县教育网200字内20分表㈡ 单位:分 类别 宣传 学术 字数 300-500 500以上 1000-2000 2000以上 县 50 80 100 200 市 80 100 200 400 省 120 200 300 600 国家级 250 500 500 800 /篇,200字以上30元/篇 。
注:⑴同篇论文既参加评奖又发表,不重复计奖,取高值(或补差值)。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教师其他作品发表奖励由校长认定后发放。 三、论文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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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门(业务)组织的各级论文评比中获奖按表(三)奖励: 表(三) 单位:分
级别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150 300 600 1000 二等奖 100 200 400 350 三等奖 50 100 200 250 优秀奖 / 50 100 150 公开出版学术类专著(有刊号),经校长室认定奖1000元。 注:1、多媒体课件,案例、活动方案、教学设计等1/2奖励;
2、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老师每学年(年度)中至少有一篇1000
字以上的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县级以上获奖或正式发表,完不成者扣绩效工资第一年扣200元,第二年扣300元,依次类推;
3、条件成熟时,评选学校年度十佳论文(案例),每篇奖300元。 4、县级论文(案例)评比,原则上每教师均要参加。以教研组为单位,若
评比结果获奖情况在全县初中2/3后,教研组每教师扣绩效奖200元,教研组长扣300元(男50周岁,女45周岁教师不在此列)。 四、课题成果奖: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以重视解决教育教学现实操作中的实际
问题。凡课题获奖,由校长室确认后按表四奖励课题组: 表(四) 单位:分
级别 县 市 省 全国 一等 800 1200 3000 6000 二等 500 800 1500 3000 三等 300 500 800 1500 注:1、课题在县级及以上立项对照相应级别的论文三等奖进行奖励(主持人)。 2、若校级课题评奖,则按县级1/2奖励。 五、辅导学生学科竞赛奖:
(1)个人奖 表(五) 单位:分 级 别 县级 市级 一等奖 500 1000 二等奖 300 600 三等奖 200 40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