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在核工资时按规定数额扣除,县教体局计财股将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对不严格执行的学校(学区),将从抽查后的下月起在校长工资中如数扣除。
因病请假的,其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82号文件《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即“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产假按甘政发〔1991〕214号文件《甘肃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等和《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发放全额工资,其他事假扣发一半日工资,旷工的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额工资。 四、有关纪律要求
各学校(学区)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及时了解教职工出勤情况,对确需请假的教职工,由学校(学区)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个人到县教体局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予受理;对长期不上班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对虚报瞒报或核查人不认真负责徇私舞弊的,责任和后果由学校及相关人员承担。 五、其他事宜
确定为环孕检对象的女职工,在请假期间如接到环孕检通知,本人持身份证到指定环孕检机构进行环孕检。不按期参加环孕检的,自接到环孕检通知的第二日起,将其剩余请假天数按旷工对待。
陇 西 县 雪 山 初 级 中 学 教 学 质 量 奖 罚 办 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的工作创造性,努力推动教师的专业成长,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雪山初中的办学水平,积极实践“人文雪山”的理想,学校本着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依照依法治校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策略,制定本办法。
本奖罚办法针对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其中对于国家正式在职教师,除破坏公物、旷工、教学质量没有完成指标以及上级部门明文要求罚款事项外,其余事项原则上不再执行罚款。由学校支付的干部、职工津贴、福利,以及不在本校考核的教师,学校保留经济处罚的权利。 一、毕业班教学质量奖罚
1、单科成绩奖罚。
为了确保学年整体教学进度,按照“加快进度、提前结束”的原则,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按实际教学进度命题,考试成绩不作考核和奖罚,第二学期末根据中考成绩一次性奖罚。
立足我校实际,放眼全县教育,谋求持续发展:将全县参加中考的学校分成上下两等:以本级学生七年级建档人数为标准,学科单科及格率全县排名进入上等名次则奖,落入下等名次则罚。若全县参考学校数为奇数,则中间名次为分界点,不奖罚。
中考单科及格率名次进入上等,则每个名次奖该科任教师100元;落入下等,则每个名次罚该科任教师80元。
中考参考七科中,唯一一科不及格者,则罚该科科任教师60元。 2、重点高中升学奖罚。
以本级学生七年级建档人数为标准:以录取通知书为依据,重点高中(一中、二中、文中)升学率指标为20%。
重点高中升学,每超额完成1人,科任教师每人奖励50元,分班核算;每少1人,科任教师每人处罚50元,分班核算。
特长生每录取1人,专业辅导教师和其他科任教师各奖励50元。重点高中升学,各教学班每超额完成1人,奖励班主任50元;每少1人,处罚班主任30元。
县三中(原巩昌中学)每录取1人,科任教师各奖励20元;首阳中学特长生每录取1人,科任教师和专业辅导教师每人各奖励20元。
为了确保各科任教师统一思想和行动,为完成学校升学指标而团结协作,学校对未完成升学任务的每个学生得分率最低的学科科任教师处罚50元,按人数累计加罚。
一个完整的学年之内,遇中途接课,按原科任教师和现科任教师的实际教学时间的比例分配奖罚金额。
3、其 它。
中考前夕,第一志愿报考工贸中专的学生达不到上级下达的任务,则每生处罚班主任20元。
二、七八年级教学质量奖罚
1、以长期固定的联考参评学校(含我校)数和我校同级同科所有科任教师的总数作为评比总数,以单科及格率在评比总数中的名次为考核对象。当评比总数为偶数时,一分为二,上等奖下等罚。当评比总数为奇数时,中间一个名次不奖罚,其余上等奖下等罚。
2、七八年级每一科目最高名次奖励300元,按实有奖励名次数分解每个名次的资金,以此累加计算所在名次的实得资金。同理,每一科目最低名次处罚240元,按实有处罚名次数分解每个名次的罚金,以此累加计算年在名次的实际处罚金额。
3、凡所教科目不止一种者,如果是大小课搭配(一大二小搭配),则按所有科目奖罚总金额的70%执行;如果都是小课(所任科目有2种时班级不超过4个,所任科目仅1种时班级不超过5个),则按所有科目奖罚总金额的60%执行。
4、凡参考诸科中,唯一一科不及格者,则罚该科科任教师20元。 5、一个完整的学年之内,遇中途接课,按原科任教师和现科任教师的实际
教学时间的比例分配奖罚金额。 三、学术、学科竞赛奖励
凡参加省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育类正规学术活动,其学术成果获得省级、国家级奖励,学校分别奖励400元、500元。辅导学生参加县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或者其它活动(抽奖类活动除外),获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奖励,学校每生奖励辅导教师分别100元、200元、400元、500元。
四、表彰名额的产生办法
1、学校在每学期初都要对上学期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本着“宁精勿滥”的原则按一定的比例下达表彰名额。
2、县镇级表彰对象以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学区、学校表彰对象以七八年级成绩为主要依据。
3、表彰教师的产生主要依据教学质量奖金的数额从高到低确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班主任,师德师风、安全问题、违规收费、至少一次教学事故记载者一票否决。
五、附件:后勤人员的奖罚
专职后勤人员必须主动做好日常总务工作,积极承办总务处交办的各种力所能及的后勤工作。如果工作懈怠,日常后勤工作不及时,酌情扣发30—50元;不接受学校或总务处交办的工作,则酌情扣除50—100元;因后勤工作不及时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则酌情扣除100—200元,同时一次性扣除本学期交通费。
六、附件: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升级准入办法
每学年之初步,低一年级班级升级为相临高一年级的相应班级,如果因为合班而导致班数减少、班主任和教师出现过剩时,学校采取以下准入办法:
1、上一学年合格率最低的班级解散,班主任淘汰。
2、上一学年单科成绩最差(名次最低)、诸科中唯一不及格学生数最多、或者两者兼具者淘汰。
七、附 则
1、本奖罚办法未尽事宜一经出现,由学校或相关部门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酌情处理,处理办法形成制度。
2、本办法解释权归陇西县雪山初中。
陇 西 县 雪 山 初 级 中 学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考 核 细 则
一、总 则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的工作创造性,努力推动教师的专业成长,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雪山初中的办学水平,积极实践“人文雪山”的理想,学校本着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依照依法治校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策略,制定本细则。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按工作时段分为学期考核、学年考核、年度考核。 学期、学年、年度考核结果不光是教师评聘职务、绩效工资的依据,而且是学校福利(如交通费、外出学习、培训、旅游等)发放的依据,也是县级骨干教师候选人、县级优质课教师候选人及其它评优选先的依据之一,同时也是教师交流、外调的依据。
二、 考核内容与量化办法 ㈠、履行职责。(10分)
1、量化依据:①、教师对学校及各部门日常工作的接受、执行及创新情况记载;②、《雪山初中学生在校期间教职工管理办法》中列举的教师工作失误记载。
2、值周领导每人必须向考核小组办公室推荐1名值周不认真的教师(包括住宿区值周教师,且各领导所推荐者不得重复),继而合议确定,所有被推荐者中最多排除2人。没有推荐则将值周领导本人认定为不认真者纳入量化。
3、为校刊撰稿是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在有关教师的版面相关栏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