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分包单位(如有)资质材料等。项目监理组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报。 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施工过程中最有权威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实现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和降低工程成本等目标的前提。审核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项目监理组必须做好的关键性工作,也是开工前监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2、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要求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在审核施工组织 设计和技术措施时,应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为前提。
3、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时,应报项目监理组审核同意。
4、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结果,是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司有关会议上必须汇报的内容之一。
5、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查。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的方案,应论证修改完善后再报监理审查。
6、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施工单位内部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企业是否盖章。 四、危险源交底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规定编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或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指导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重大危险源施工人员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其书面交底记。
五、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监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巡视,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并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填写记录在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中。
2、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自检和整改,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施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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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隐患
4、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在整改报告中如实签署意见。
5、不定期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 六、施工安全设施、防护用品、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施工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向监理机构进行报验。
2、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应按住建部166号文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实施细则规定进行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
3、大型施工机械设施安装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装单位自检、检测机构检测、安装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的联合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七、施工安全报告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应发岀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工的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报告。
2施工现场不幸发生伤亡事故,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监理的各种口头报告均应追加书面记录。 八、《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审查、交底制度
1、《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并经公司总工批准实施;《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2、文件出稿后先复印给各有关人员,经过1-2天的审阅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会审,必要时也可邀请其它有关人员参加。
3、会审情况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印发给执笔人员作为修改、优化的依据,同时留存一份作为归档资料。
4、经会审修改后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项目监理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九、监理技术交底会议制度
为使业主和承包商有关管理人员充分了解本公司对该项目实施监理的指导思想、工作方法、监理手段及有关要求等基本情况,以便监理工作展开后能明确责任、紧密合作。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主持召开工地会议,由监理方负责起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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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会各方会签。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三方各自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的介绍; 2、业主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业主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人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十、施工过程中的旁站监理、巡视检查和见证取样制度
在施工阶段,许多工程的质量问题是由于现场施工或操作不当或不符合规程、标准所引起的,虽然有些施工操作不符要求的工程质量, 在表面上看似乎影响不大,或经隐蔽外表无法观察,但却存在质量隐患和危险,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旁站监理、巡视检查和见证取样制度,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控制。
1、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如桩基施工、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沉降观测、地下室、屋面防水施工、节能施工、重大危险分项分部工程等。
2、对其他一般工序,实施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3、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试块、砌体砂浆试块、水泥、砂石、防水材料等项目进行见证取样。
4、旁站监理、巡视检查和见证取样均应有详细记录。 十一、监理日志制度
1、本公司实行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日记,前者由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记录整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有关问题,后者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录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有关事宜。
2、本公司从事监理工作的每位监理人员,在执行监理任务过程中都必须认真地逐日记好监理日记,记录工程进展动态和影响因素的情况,并符合“真实、详实、清晰、完整”的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对下属人员监理日记的检查频率每周应不少于一次,凡发现少记、漏记和被评价为不合格的,除责令其及时补齐、纠正外,另应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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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监理任务完成后,所有监理日记应按日期顺序编号连同其它监理资料移交给公司资料室归档。
十二、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的验收制度
1、重要工序在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填好相应的报审表(附有关自检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隐蔽工程在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填好验收报审表(附有关隐检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允许加以覆盖。 十三、设计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制度
1、对设计修改(包括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应由监理方通过现场设计代表(或直接与设计单位联系),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修改通知,并须经监理会签后交承包商施工。未经监理会签的设计变更不得施工。
2、监理方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侧重审查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如发现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必要时向业主提出书面意见。
十四、监理例会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应召集项目监理组全体人员召开会议,小结上周监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布置下周监理工作和要求。有必要时,可邀请本公司有关人员参加。
2、每周由土建、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项目监理周记,内容一般包括:本周来已检查、验收项目的验收结果,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本周工程进展情况等。
3、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召开由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参加的施工例会,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人员参加。 十五、监理月报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后,应在每月月底编写监理月报一期,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并签发送业主、承包商、质监站、公司总工室、本部门经理。
2、监理月报的内容一般包括:本月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完成情况,施工质量事故和处理以及需要上报的其他问题,本月监理工作小结,下月工作计划。 十六、工程质量签认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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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整改通知单”通知承包商,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纠正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评定资料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 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才能签证。
2、重要部位或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承包商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现场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十七、工程计量申报签证制度
承包商按月作出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的报表,于月末报项目监理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核对已完成工程量,计量结果作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凭证,报业主认可,按承包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业主才能支付。 十八、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工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作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缺陷)。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并应抄报业主和项目监理组各一份。对于一般质量事故,应由承包商研究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项目监理组;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承包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报项目监理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承包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项目监理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业主批准后,承包商方能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完成后,经项目监理组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处理不当,或拖延处理,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计量,待合格后,再补办计量手续。
十九、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承包商严格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项目监理组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之间进度衔接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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