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依据及考核方式 评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计分方法 1.危化品的储存方式、方七、储存和包装(11分) 法以及储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危化品专用仓库是否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防火规范》(GB50160-2008)、《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工业企业干式煤气柜安全技术规范》(GB51066-2014)等。 考核方式:1.查阅危化品仓储管理制度、台账记录等资料。2.现场检查标志和技术防范设施设置情况,以及危化品储存方式、方法、储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评分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氧气站设计规范》(GB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005)等。 考核方式:1.查阅仓库、罐区、管道内物质存储台账等有关资料。2.现场检查危化品存储情况。3.询问相关人员对仓库、罐区、管道内物质是否了解 分值:3分 未对仓库、罐区、管道内所存物质分类建档的扣2分;对所的或记录产生误差的每项扣0.5分;存在罐区随意变更储存介质发现一次扣2分 分值:3分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2.是否对危化品仓库、罐体内、管道内所存的物质统计分类建档,并及时更新;是否存在罐区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情况 50030-2013)、《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2008)、存物质不清楚七、储存和包装(11分) 3.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评分依据:《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SH 3136-2003)等文件标准规范。 考核方式: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资料。2.现场检查有关设备设施设置情况 评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分值:3分 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4.危化品生产企业是否提供与其生产的危化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 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2009)、《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分值:2分 (GB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发现一项不符(GB 15258-2009)等有关法规标准。 考核方式:1.查阅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资料。2.现场检查产品包装情况 15
合要求扣1分 — —
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依据及考核方式 计分方法 分值:4分 未在检维修作业前实施风险分析,采取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未对检维修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检维修方案现场交底的,发现一处扣2分 评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1.是否在检维修作业前实施风险分析,采取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是否对检维修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检维修方案现场交底 (GB/T 33000-2016)、《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 考核方式:查阅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近一年的存档检维修方案、检维修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现场交底记录等文件资料 评分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八、作业安全(15分) 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作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3号)、《化学品生产单分值:6分 发现一项作业制度未建立或未按照制度规程执行扣1分 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 临时用电作业的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 考核方式:1.查阅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文本、操作规程和作业票证等文件资料。2.询问作业人员对制度、流程、风险交底的掌握情况。3.查看特殊作业现场或监控视频 3.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是否在未经审批或者在无人监督情况下作业 评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考核方式:1.查阅企业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单、操作记录、装卸车查验台账等文件资料。2.询问装卸作业和管理人员。3.查看作业现场或监控视频 分值:5分 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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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依据及考核方式 计分方法 1.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当地监管部门备案 评分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等。 考核方式:查阅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文本、备案登记表等资料 分值:2分 未编制预案的扣2分;未备案扣1分 分值:3分 未定期开展应2.是否定期对生产安全事九、应急管理(7分) 故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并落实应急指挥、值班备勤、应急响应等措施 评分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考核方式:1.查阅应急预案培训记录、演练计2. 询问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有关内容的掌握情况。3.现场检验企业应急响应启动情况 急预案培训的扣1分;未定期开展演练的扣1急预案进行评估、修订的扣1分;相关措施不落实的扣1分 划和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预案修订记录等。分;未定期对应评分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3.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考核方式:1.查阅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文件、器材装备台账等资料。2.现场检查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储备情况 分值:2 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扣1分;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扣1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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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评级评价标准解读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级为“不合格”。
(一)企业未批先建项目且未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环保备案的。
指标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52号)。
查阅资料:企业提供的项目建设环评批复、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
(二)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核心保护区、黄渤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
指标说明:1、《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第六十六条: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第三十条:自然保护区的内部未分区的,依照本条例有关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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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核心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排污口;原有的排污口应当于调水前拆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和建立实施全省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4号)、《山东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6-2020年)》、《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3-2020年)》。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核心保护区是指输水干线大堤或者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内的区域。
查阅资料:由设区的市政府涉及的主管部门提供的本辖区环境敏感区域范围图,企业提供厂区的坐标位置。
现场检查:比对企业厂区边界与环境敏感区域的相对定位位置。 (三)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的。 指标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5.1.4:“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查阅资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或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其备案文件。
现场检查:企业生产、储存装置实际位置情况。
(四)企业项目试生产超过一年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仍然生产的。
指标说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第十九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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