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评级内容 备污水站易产评分依据及说明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计分方法 生异味的构筑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两个月内企物是否进行密业自行监测的报告、VOCs治理方案和开展LDAR技术改闭收集、异味处造方案,环保部门的执法监测数据、2000个密封点以上理;是否按要求的有机化工企业名单。2.现场检查:企业无组织废气处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置设施配套、安装及运行情况。 技术改造 评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3.是否按要求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备,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传输,数据传输是否正常 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市、县(市、区)环保部门提供的重点排污企业名录,企业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验收文件、运行记录。2.现场检查: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利用网络查看与环保部门的联网传输情况,按照技术规范计算传输有效率是否在90%以上。 评分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四、污染治理废(634.是否设置规气 范的排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分) 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相关要求。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保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2.现场检查:采样位置、采样孔及采样点。 评分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12号)“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通过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供暖和工业燃煤小锅炉。”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评批复、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供热合同和发票、清洁能源供应合同和发票。2.现场检查:供热热源的来源或清洁能源供热设施运行情况。 分值:2分 或清洁能源的扣2分,生产项目中所需能源来自系统内或系统间能源综合利用的不扣分 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未采用集中供热5.是否采用集中供热或采用清洁能源 分值:2分 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分值:3分 未按要求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扣3分,其他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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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评级内容 评分依据及说明
评分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以及《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计分方法
1.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污染物排放是否稳定达标,运行记录是否规范
(DB37/599-2006)、《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分值:10分 放标准》(DB37/656-2006)、《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废水处理设施不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等4个流域标准及修改单,其他有关标准。
指标说明:企业具体执行排放标准应根据其环评批复、
正常运行的扣8分,不能稳定达标的扣6分,运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并行记录不规范的
扣4分。 结合国家、省和当地环保部门的具体管理要求确定。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验收文件和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运行记录,在线监测、自行监测及环保部门的执法监测数据。2.现场检查: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在线监测数据。
评分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向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预处理设施运行记录。2.现场检查: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评分依据: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中有关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企业治理设施运行记录、在线监测、自行监测及3个月内环保部门执法监测数据。2.现场检查: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现场查看在线监测数据。
评分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T3024-201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等有关规定。
指标说明:污污分流是指根据化工企业不同生产环节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程度高低、污染物性质差异大小等不同情况,将污染程度或性质相同、相近的污染物进行分别收集和处理。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保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或管网、收集和贮存系统等设施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及运行记录。2.现场检查:管线布设情况、初期雨水收集贮存系统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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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照环
四、污染治理(63分)
废水
3.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或车间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是否达标排放 评批复要求建有废水预处理设施
分值:3分 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有废水预处理设施的扣3分。 分值:2分 一类污染物未在规定位置排放的或未达标排放的扣2分。
分值:3分 未按照雨污分流布设管线的扣1分,未按照污污分流要求布设管线的扣1分,未建有完善的初期雨水收集和贮存系统的扣1分
4.是否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布设管线,初期雨水是否建有完善的收集和贮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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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评级内容 评分依据及说明
评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的工程验收文件、运行记录及监测报告。2.现场检查: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的运行状况。
评分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重点排
计分方法 分值:1分 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或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但未正常运行的,扣1分
5.是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正常运行
6.是否按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备,是否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是否达到90%以上
污单位还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市、县(市、区)环保部门提供的重点排污企业名录、在线监控设备数据传输有效率统计结果,企业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验收文件和运行记录。2.现场检查: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利用网络查看与环保部门的联网传输情况。
分值:3分 未按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备的扣3分,其他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四、污染治理废(63
7.是否设置规范的排污口,是
评分依据:《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 2643—2014)排污口与采样点、排污口生
物指示池及排污口标志牌设置技术要求。
水 否具备监测条
指标说明:污水排放口是指隶属于排污单位、直接
件,入河(海)分)
向环境水体或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总排口。
设置排污口的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污水排污口及采样点、生
是否征得水(海
物指示池(排入环境水体的)、标志牌等设施管理维护
洋)行政主管部
记录,入河(海)排污口的水(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
门的同意并设
复文件。2.现场检查:污水排放口及采样点、生物指示
置规范的标志池(排入环境水体的)、标志牌等设置情况,排查违法
牌
设置直排口。
评分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8.污染防治区按规定应分区防渗的,是否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措施是否完善
地下水标准》(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等有关规定。
指标说明:一般污染防治区是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重点污染防治区是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
分值:3分 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分值:2分 未采取防渗措施的扣2分,防渗措施不完善的扣
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 1分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和防渗工程验收报告。2.现场检查:防渗区及防渗围堰等建设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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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评级内容 1.是否建有标准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场所),是否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安全分类存放
评分依据及说明 计分方法 分值:2分
评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贮存设施(场所)建设、管理情况,固体废物的分类存放情况。
评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未建有标准的一设施(场所)的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安全分类存放的扣2分。
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般工业固废贮存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2.现场检查:扣2分,未采取
2.一般工业固废是否按规定无害化处置
指标说明:无害化处置是指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置或按照规定进行转移。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一般固废处置合同、转运记录。2.现场检查: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分值:2分 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置的扣2分。
3.是否制定危
四、污染治理(63分)
固
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并到环保部门废 备案
4.是否建有标准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是否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安全分类存放
分值:2分
评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考核方式:查阅企业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现应急预案及备案文件。
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门备案的,扣2分 分值:2分
评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令)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危险废物贮存台账。2.现场检查: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未建有标准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的,扣2分;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安全分类存放的,扣1分。 分值:4分 未按规定无害化
评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考核方式:查阅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接收地省级环保部门的回函、处
处置危险废物的,扣2分;转移、处置记录不完善的,扣1分;
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预案并到环保部
5.是否按规定无害化处置危处置记录是否完善,企业自有处置设施是否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
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令)
置单位的资质证书、季度环境监测报告、危险废物利用、企业自有处置设
施无定期环境监处置台账。
测报告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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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四、污染治理(63分)
噪声
评级内容 评分依据及说明
评分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计分方法
噪声是否达标 考核方式:企业项目环保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自行监测记录、一年内环保部门的执法监测记录。
分值:1分 不达标的扣1分
分值:3分 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扣3分,存在移交行
评分依据: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
1.两年内是否存在移送涉嫌犯罪、移送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
五、环保处罚( 6分)
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6〕204号)中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考核方式:两年内全省环保行政处罚信息系统数据(省环保厅网站企业信用评价子站),调阅市、县(市、区)环保部门提供的行政处罚相关案卷和移交清单等资料。
政拘留的或罚款 20 万及以上行政处罚的扣2分,存在罚款 20 万以下行政处罚的扣1分 对企业某一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处理措施的,按照记分值最高类别记分 分值:3分 两年内环境违法
评分依据: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
2.两年内环境违法市环保部门挂牌督办
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6〕204考核方式:部、省环保部门网站有关挂牌督办信息,以及市级环保部门提供的两年内企业挂牌督办文件清单、企业处罚情况及处罚决定书。
行为是否被部、省、号)。
行为被部、省、市环保部门挂牌督办的,每起分别扣3、2、1分,因同一突出问题被不同环保部门实施挂牌的,按照最高标准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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