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 瑞金临床医学院
学 管 理 制 度 汇
瑞 金 临 床 医 学 院
二O O六 年 十 二 月 修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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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教
目 录
临床医学院工作条例???????????????????3 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工作职责??????????????5 学院、系(部)教学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6 教务员工作职责范围???????????????????7 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8 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9 学生政治辅导员日常工作指南???????????????11 教学管理规范要点和工作程序???????????????14 临床教研室(组)组织办法????????????????16 临床教研室(组)教学活动管理制度????????????18 教研室主任职责?????????????????????19 教研室副主任职责????????????????????20 教研室教学干事职责???????????????????21 教研室教辅职责?????????????????????22 临床实习负责教师职责??????????????????23 临床见习带教教师职责??????????????????24 实习医生职责(暂行规定)????????????????25 临床见习生要求(暂行规定)???????????????28 教研室(病区)实习教学要求????????????????29 教学查房规范??????????????????????30 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价制度?????????????????31 教研室教学管理考核项目?????????????????32 教学质量监控制度????????????????????37 检验系学生后期教学管理制度???????????????40 检验系实习带教考核指标?????????????????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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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
临床医学院工作条例
一、临床医学院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以下简称交大医学院)下设的临床医学教学机构。实行学院与医院结合的管理体制,临床医学院院长由附属医院院长兼任,并由学校聘任任命。临床医学院应设若干副院长专职分管教学工作。
临床医学院设教学办公室,并配备专职教学管理干部。
临床医学院设有与教学需求相适应、配置齐全的临床及医技各科教研室。各教研室正副主任一般可由临床科室或医技科室的正副主任兼任,经院长提名报大学主管部门审核。每个临床教研室可设教学干事一名,以协助教研室正副主任做好日常教学与实习安排工作。
二、临床医学院应具有必要的临床教学环境和教学基础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示教室、学生值班室或活动室、学生宿舍、阅览室、图书资料室。
三、临床医学院院长是临床医学院的行政负责人,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领导下,负责临床教学工作:主持由正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的院务会议,研究和处理临床教学中的有关人事安排、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等重要问题。 四、临床医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1、负责本院的教学工作、学生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组织拟订本院所属专业教学工作计划,报经交大医学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评估执行情况。
3、组织拟定新设置专业或调整专业的申请及论证报告,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按照教学计划与学校颁发的教学任务书,组织本院临床课的教学工作,聘任或推荐每学期任课主讲教师,审定各门课程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
5、组织编写本院临床各门课程的讲义、电教教材、教学参考书、自学指导书。 6、组织制订本院所属专业临床实习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评估执行情况。
7、根据教考分离原则,组织教师拟定本院所属专业临床各课期终考试及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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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统一组织期终考试或毕业考试。
8、组织本院的教学研究,开展教学改革,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改进临床教学与实习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9、组织学院(系)一级的教学检查、评价、监控,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及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10、负责对教学人员培养考核,组织中青年教师与兼任任课教师的备课,及对任课教师、实习带教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实绩考核。
11、临床医学院对本院所属专业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负责,全面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组织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实习带教教师与干部职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参与做好本院所属专业的学生招生、在校管理与毕业就业指导工作。
12、组织拟定和审报本院所属临床学科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规划。 13、按有关规定负责临床医学院教学经费及各项配套经费的申报与使用管理,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申报与使用管理,负责本院教学、实验用房的改建、扩建、调配使用和管理。
14、负责教学文件的保管、归档,建好院与教研室两级的教学档案。
15、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加强与有关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的挂钩关系。努力提高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的教学质量,临床医学院应派教师定期去教学挂钩医院相应科室通过会诊、查房、学术活动等形式进行业务指导,对教学挂钩医院教师(医师)的进修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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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工作职责
院系是按照学科性质设置的教学行政组织。院长、系主任是院系的行政负责人,在交大医学院的领导下,主持院、系的日常工作;院、系设副职若干人,协助院长、系主任分工负责教学、教学研究和生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院、系设办公室,是院、系的办事机构。
院长、系主任的职责如下:
一、领导院系的教学、研究和师资培养工作。
二、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和决定,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领导院系的教学法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总结交流改进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领导班主任和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参与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五、审定教研室每学期任课教师,教学进度计划及教学日历,组织编写各门课程的教材(包括讲义和教学参考书);审定期中考试及毕业考试的考题。
六、组织学院(系)一级的教学检查、监控、评价工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七、组织学术活动和工作经验交流。
八、对教研室和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对教师的选留、调动、定级、晋升、提职、进修提出具体意见,经所属党委讨论,报学校审批。
九、主持有副院长、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的院(系)务会议,讨论处理院系的教学科研工作。
十、按规定处理学生的学籍和奖惩。
十一、处理其他行政事务工作,包括教学用房的扩建和管理,以及仪器、设备添置、经费预算管理等。
十二、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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