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2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4.6.3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6.4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消防器材。
4.6.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露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4.6.6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6.7下列情况严禁动火
4.6.7.1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4.6.7.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4.6.7.3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4.6.7.4喷漆现场
4.6.7.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5.动火工作票的终结:
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动火工作结束时间,并签名。
新疆潞安协鑫准东电厂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工程 第 36 页
一级动火工作票
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
一级动火工作票( )字第 号 本票隶属: 号
1 2 3 4 5 6 7 动火工作负责人 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 班组 动火执行人 动火工作内容(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动火方式 申请动火时间 动火方式可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设备管理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 8 签发日期: (动火作业方)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 (动火作业方)安监部门负责人 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 动火工作负责人 运行许可人 年 月 日 时 分 许可时间 9 度测定合格。 年 月 日 时 分 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 动火工作负责人 动火执行人 (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 (动火作业方)安监部门负责人 (动火作业方)消防部门负责人 动火部门负责人 许可动火时间 10 动火工作终结 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现场确无残留火种,参与现场动火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动火工作已结束。 动火工作负责人 运行许可人 11 备注
新疆潞安协鑫准东电厂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工程 第 37 页
二级动火工作票
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
二级动火工作票( )字第 号 本票隶属: 号
1 2 3 4 5 6 7 8 动火工作负责人 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 班组 动火执行人
动火工作内容(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动火方式 申请动火时间 动火方式可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设备管理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 (动火作业方)消防人员 (动火作业方)安监人员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运行许可人 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 动火工作负责人 许可时间 9 度测定合格。 动火执行人 年 月 日 时 分 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 (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 (动火作业方)安监人员 动火工作负责人 许可动火时间 10 动火工作终结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现场确无残留火种,参与现场动火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动火工作已结束。 动火执行人 (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 动火工作负责人 运行许可人 11 备注
新疆潞安协鑫准东电厂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工程 第 38 页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物品的严格管理,控制危险品、化学物品对自然环境污染及破坏的负面影响,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北电建二公司新疆潞安协鑫准东电厂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工程项目。
3.管理规定:
3.1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贮存时要分区、分类、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储存,定专人管理。
3.2 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仓库应当符合安全要求,根据储存物品的种类、性质做好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通风、防爆、防泄、防火、防雷击、防晒、防潮、防静电及防护围堤等。
3.3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未进入库房前,有关部门应对入库的物品进行严格试验、检验,填写《检验合格证》。检验合格后,按《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仓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手续后再入库。
3.4 遇热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应在阴凉通风处存放。 3.5 遇潮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应在干燥的环境中存放。
3.6 乙炔瓶、氧气瓶必须分开存放,并有一定安全距离和确保中间有隔离间,仓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
3.7 盛装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泄漏,爆炸、火灾、中毒、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3.8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3.9 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同时,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3.10油类、化学品的回收严格按照本公司体系中《废弃物管理程序》执行。 3.11 存放炸药、雷管,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
新疆潞安协鑫准东电厂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工程 第 39 页
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电力建设顺利进行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湖北电建二公司新疆潞安协鑫准东电厂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工程项目。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4.消防安全责任:
4.1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4.2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4.3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5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机构,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4.6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7 定期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建立档案。
4.8 对重点防火部位建立消防档案,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管理规定:
5.1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灭火器材是否有效,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整改是否落实等等,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
5.2 对所有入场职工、临时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学习。
5.3 定期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修、检查、试验,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材良好有效。
新疆潞安协鑫准东电厂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工程 第 4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