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实际 项 得分 建构筑物: 现场检查、资料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 1.建构筑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有一处扣2分。 关部门验收合格。 2.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和阻燃材料。装修、装饰施工过程中,室内装修防火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装修、装饰施工应当符合消防有关规定。 3.经营场所、仓库的内外环境整洁,无鼠患蚊蝇,空间布置合理,光线充足,通风6.2营良好,地面防滑且无积水,通道畅通,集中20 业场所 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中心、照明等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仓库、营业场所、办公室、员工宿舍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 5.不得在设有营运场所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员工宿舍。 6.孔洞口、楼板、基坑等临边应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7.楼层管道井应当封闭。 8.建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且经定期防雷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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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实际 项 得分 仓储设施: 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现场不符合 1.库房的房顶、墙壁、地面要坚固,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门窗有防护装置,闷顶不得与其他房间相通;库房钥匙应当由专人保管使用;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应在明显位置设立“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及携带火种进入仓储房”的警示牌。 3.仓储房内存放的物品要分类、分跺码放、堆放整齐平稳,码放面积和高度要符合相关规定。定置区域线清晰,数量和区域不超限。 4.地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有防滑(如防滑地毯、防滑地砖等) 10 5.仓储房内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完好,禁止乱拉临时线,超负荷用电,防止线路老化。 6.仓储房内电气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 7.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设备。 8.酒品、洗涤和消毒用品等储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9.库房内严禁留人住宿。 10.作业点和安全通道采光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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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11.按规定的数量和种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准确、齐全。 12.粮食仓库应符合GB50320和GB50322的要求。 经营场所消防管理: 1.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营业场所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安全间距、消防和应急疏散通道等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门、符合有关规定。 2.不准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 3.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自动状态。 4.消防栓应有明显标识,不应埋压、圈占或遮挡。 5.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等的设置不应影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实际 项 得分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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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钮、自动喷水灭火喷头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6.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7.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防火卷帘下不得堆放杂物;不得阻塞、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应当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口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并高于地面0.3米,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20米。 8.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9.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等内容,并对消防控制室的设备能够熟练使用、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应有设备运行等情况记录。除值班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实际 项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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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10.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或者通过张贴图画、广播、视像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知识。 建立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实际 项 得分 5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 性差的,扣1分。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料不 齐全的,每次(项)扣1分。 6.3设备设施及运行安全管理 检维修的实施: 1.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2.安全、消防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必须经企业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2分;未进行 安全验收的,每项扣1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1分;未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1分;失修每处扣1分;检维10 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扣1分;未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的,每处扣1分;检维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扣2分。 查出一项不合格扣1分。 厨房设备的一般要求: 1.清洁卫生良好,无污物。设备基础、支架等结构牢固,无腐蚀,运行平稳。 30 2.设备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齐全、灵敏、可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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