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盐津县要以打造古滇川文化特色、生态峡谷城市的目标定位,完善旧城区和黄葛槽行政办公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水田坝新区建设,扩大县城的建成区面积,借助盐津的文化资源、生态资源,抓住豆沙古镇旅游开发、昆水公路沿线文化长廊建设以及特色乡镇打造等一切机遇,着力做好县城美化、绿化、净化、亮化,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打造盐津城市形象;用3-5年时间,打造豆沙、普洱、中和、柿子4个市级特色和重点乡镇;一年的时间打造中和水乡风情特色镇,加大昆水路、昭威路沿线及沿边村庄整治力度,做好其他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到“十二五”末,力争使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30%以上。
(九)大关县要以山水绿城、黄连河生态旅游休闲服务基地的目标定位,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以“一城、三组团”的串珠带状组团布局结构形态。“一城”即大关县城;“三组团”即翠屏、联合以及甜酒坪三个组团,组团间以“两楔”相分割,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共同构成组团式城市。突出山城特色,旅游业为重点,服务业为支撑。建设成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有较强辐射能力和吸纳力的“精品、山城、休闲、秀珍”旅游县城和昭通卫星城。县城规划方面,树立空间发展理念,强化空间约束功能,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转能力和发展潜力,合理划定基本功能区,实施不同的区域发展政策和空间管理措施,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大力实施“南片新区、关中大道、联合片区”开发建设,建成各个主次干道。积极推进公路、铁路沿线重点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做好一般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30%以上。
(十)永善县要以山水园林生态城市和旅游服务基地的目标定位,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落实移民安置调整政策为重点,以人口转移为中心,以溪洛渡文化建设为内涵,实施“熟地”开发和代建基础设施的开发模式,继续推进城镇化进程,使全县城镇建设和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建成“山城、水电、园林、湖滨”旅游城镇体系的体制框架、政策框架;做好沿路沿边重点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指
导好一般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35%以上。
(十一)绥江县要围绕打造湖滨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定位,加快县城迁建步伐,实现“十二五”完成整体搬迁,强力推动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绿化基础工作,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为创建园林城市奠定基础,以特色集镇和重点集镇打造为目标,加快新滩镇、会仪镇、南岸镇3个迁建集镇建设步伐,抓好板栗乡集镇建设,完成县城及沿江集镇的治污设施建设并规范运营,抓好沿江沿路一线的村庄整治;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40%以上。
第五章 “十二五”全市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对策措施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城镇化发展进程 (一)坚持城乡统筹,实现协调发展。
城镇化要真正实现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城镇人口不断增加的基本目标,必须合理布局城镇,坚持中心城市、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优化城乡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形成以城带乡、以工哺农、城乡协调发展的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坚持规划统领,推动城镇发展。
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完善规划编制,强化规划管理,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阶段有序推进。城镇规划要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和延续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调控作用,促进城镇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发展重点。
在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和发展定位的前提下,以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以综合开发和功能配套为依托,以增强城镇发展能力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心城市要以新区开发建设为重点,拓展城市空间,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增强辐射能力,发挥带
动作用,促进城镇建设和市域经济快速发展;县城要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配套为重点,大力推进片区开发,逐步实施旧城改造,努力打造精品县城;集镇要以完善功能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个层次的城市(集镇)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既要加快发展速度,又要注重发展质量,切忌贪大求洋、急于求成。
(四)坚持特色文化,提升城镇品位。
文化是城镇的灵魂,特色是文化的体现,城镇建设必须增强文化意识。要顺应文化产业经济化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地方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提炼地方文化,打造特色品牌,实现城镇与文化的融合,建设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又富于时代气息的城镇。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城镇。
要正确处理好城镇建设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科学发展,立足于资源环境条件,以节水、节能、节地、节材为重点,走节约型城镇发展道路。要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对城镇建设规划中确定的住房建设用地,提前征收和储备,确保按时、按计划投入建设。要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重点,全面推广节能建筑,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动住宅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生产方式的现代化,提高住宅建设的资源利用率,步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镇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强规划,切实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 (一)认真抓好城镇规划编制工作。
要结合城镇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城镇的性质、规模、发展目标、发展方向、结构形态和功能布局,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要突出产业布局、城镇风貌和地方文化特色,避免千城一面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引入城镇规划,促进城镇的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要依据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防灾规划、特色规划和供排水、绿地系统等各类配套规划,以规划指导城镇建设。以城市、建制镇和发展条件较好的乡镇为基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二)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必须坚持中心城市规划由市人民政府集中统一管理,各县城市规划由县人民政府集中统一管理,乡(镇)、村庄规划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必须经同级人大审查同意并按审批权限报批,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要完善规划实施和规划许可的审查报批程序,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大力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着力解决规划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无序建设等突出问题,规范规划审批管理程序,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建房规划、用地标准和审批的管理。严肃查处规划部门违规审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规划管理人员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把全程控制与重点监察结合起来,把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把注重实效与严肃查处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效能监察。通过效能监察,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和城乡规划工作汇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制度,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和效能监察长效机制,切实把规划编制和管理引向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三、抓建设,夯实城镇化发展基础 (一)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市政道路、供排水、通信、能源、园林绿化、环卫设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努力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格局。
1.千方百计增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要站在时代的前沿,用系统的、发展的眼光和思维研究整个城镇的发展之路,要把城镇建设提升到经营城镇的阶段。要更多地考虑做好城镇品牌、人气等无形资产这篇大文章,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个城镇的资产价值。城镇化是一个战略节点,如何在城镇化的浪潮中,使其更具有文化含量、更具有个性特征,从而更具有竞争力,这是推动城镇未来发展一定要思考和定位的。要建更多的物流设施、专业市场和高水准住宅小区,这是一个城镇吸引外界的要素。城镇建设资金完全依赖财政,既不
可能也不现实,必须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思路,进一步转变观念,打破靠上级拨经费、等资金的传统建设模式,树立科学经营城镇的理念,通过盘活资源筹措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
一是要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实力雄厚的投资商进行城镇综合开发。同时,要进一步降低社会资金进入城镇建设领域的门槛,放宽准入条件,广泛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城镇建设。
二是要认真研究做好以地生财、以财建市这篇文章,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确保城镇土地保值增值。
三是要坚定不移地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城镇建设管理中,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大力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把诸如广告设置、出租车营运、公交车营运等特许权,把城镇中的各种有形、无形资产和一切生产要素,大胆地推向市场。只要有利于城镇建设和发展,无论何种方式,都应该大胆尝试和探索,建立“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市场运作机制。
四是要大力拓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外来资金和银行资金,广泛吸纳企业资金、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运营管理。
五是要做好城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拉动力强、影响面广、产业带动明显的项目,为争取国家和省扩大内需的补助资金创造有利的条件。
2.继续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全市列入《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治污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要完善管理规章,尽快投入规范运行,发挥应有的减排效应;尚未建成的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11年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要进一步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前期力度,全面推进列入全省“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