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
第二十三条 容积率管制分区
1.高容积率区:以交通便捷、服务设施齐全、经济发展水平高的禅城区、南海城区和大良组团的旧城镇改造项目为主。主要改造为商业、办公用,容积率建议控制在3.5-4.5之间。
2.中高容积率区:以交通较为便捷、服务设施较齐全、经济水平较高的狮山、容桂、顺德城区、三水城区、高明城区的旧城镇改造项目为主,还有一些属于城中村的旧村居改造用地。主要改造为办公、商住等用地,容积率建议控制在2.5-3.5之间。
3.中容积率区:以九江、伦教、里水等地区的旧城镇、旧村居改造项目为主,还包括一些旧厂房改造项目。容积率建议控制在1.5-2.5之间。
4.中低容积率区:以交通欠发达、服务设施不齐全、经济水平不高的一般城镇的旧厂房、旧村居改造项目为主。主要改造为住宅开发、一般商业服务,容积率建议控制在1.0-1.5之间。
5.低容积率区:以高明西南部、三水北部以及其它城镇地区外围的旧村居改造中需复耕复绿的项目为主。主要改造为区域绿地,一般不开发或低强度开发,容积率建议控制在0.1-1.0之间。
第二节 建筑高度分区
第二十四条 建筑高度管制目标与原则
根据规划道路的等级、功能,以及重要开放空间、之间的联系路径作为主要视廊的控制要素对建筑高度进行管制,形成高低错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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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韵律的城市形态,达到显山露水、烘托山脊线的效果,形成优美的城市轮廓线。
第二十五条 建筑高度分区
1.一级高度分布区(>100米):以分布在禅城区西部和西南部、顺德伦教和容桂、南海狮山等地区的旧城镇改造为主,包括城中村的旧村居改造,也包括改变用地性质的旧厂房改造。
2.二级高度分布区(60-100米):以分布在禅城区、南海区西樵组团、高明城区、三水城区等地区的一般旧城镇改造为主,包括城市边缘区的旧村居改造。
3.三级高度分布区(36-60米):以分布在顺德区和南海区等地区的旧村居改造为主,包括一些旧城镇改造。
4.四级高度分布区(10-36米):以零散分布在高明和顺德等区内部的旧厂房、旧村居改造为主。
5.五级高度分布区(0-10米):以分布在三水北部和高明西南部的旧厂房和旧村居改造为主。
第三节 空地率分区
第二十六条 空地率管制目标与原则
主要根据河流、山体、道路等通风走廊和不同类型用地的采光要求,满足合理的通风和采光,通过植物密植,减少夏季阳光的直射,营造清爽宜人的微气候,同时提供足够且分布均匀的公共空间,促进居民的交往与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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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空地率分区
1.低空地率区(40%-60%):主要分布在禅城、南海、顺德城区,以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以及部分工业和居住为主。
2.中低空地率区(60%-70%):主要分布在城镇周边地区,以工业用地为主,包括部分居住用地。
3.中空地率区(70%-80%):主要分布在各城镇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集中的地区,以文化、医疗、科教用地为主。
4.中高空地率区(80%-90%):主要分布在郊区及城市外围地区,以体育、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为主。
5.高空地率区(90%-100%):主要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及城区公共活动空间,以绿地、广场、道路等用地为主。
第四节 建筑密度分区
第二十八条 建筑密度管制目标与原则
通过建筑密度的低限控制来提高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程度,限制低密度蔓延式开发,保证城市集聚效益的产生,计算方法为容积率/(建筑高度/3);通过建筑密度的高限来营造宜居的城市环境,计算方法为1-空地率。
第二十九条 建筑密度分区
1.低建筑密度区(0-10%):主要分布在顺德区、南海区中部、高明西部、三水区南部,以旧村居和部分旧厂房改造为绿地、广场、道路等用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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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低建筑密度区(10%-20%):主要分布在顺德与禅城区,以旧村居改造为体育、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为主。
3.中建筑密度区(20%-30%):主要分布在高明区与顺德区,以旧村居和旧厂房改造为文化、医疗、科教用地为主。
4.中高建筑密度区(30%-40%):主要分布在禅城区、顺德区和桂城,集中了多数“三旧”改造项目,特别是旧城镇大部分改造项目的集中地区,一般改造为城市公共服务用地。
5.高建筑密度区(40%-60%):主要分布在禅城区、南海区和顺德区的城镇中心区,以旧城镇和旧厂房改造为商业金融、行政办公用地以及高密度开发的厂房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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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三旧”改造模式及策略
第一节 改造类型
第三十条 四种改造类型
1.新建型:改造后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均有改变。主要指在政府引导下,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和定位,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大规模土地使用性质和物质形态的改变,开发强度也随之发生变化。
2.更新型:改造后用地性质改变,开发强度基本不变。由于旧有建筑功能不再适应发展要求或原功能丧失,但建筑物和构筑物还有历史保留价值,可以延续当地文脉。通过改造重新注入新的功能,为地区带来新的活力。
3.改建型:改造后用地性质不变、开发强度改变。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情况下,对原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加建,或拆除部分建筑,开发强度变化较大。
4.整治型:改造后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均不变。对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建筑、街区和村庄进行整治、修葺和维护,重点改善人居环境,并完善配套设施的设置。
第三十一条 旧城镇改造策略
1.新建型旧城镇:通过引入城市文化设施建设、激活旧区发展新活力,带动城市复兴。形成商务办公、居住服务和休闲旅游多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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