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船舶安全配员,提高船舶船员持证率。 6、加速水上救援系统建设,提高水上快速救援能力。 7、进一步加强港口危货码头安全监管。 二、港口服务
8、切实加强港口岸线管理,充分合理利用有限岸线资源。
9、加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管理。
10、做好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出台的政策、法律保障。 三、航道管理
11、浏阳河、捞刀河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 12、浏阳河文明样板航道建设。 四、水运市场
13、促进水上货运市场发展。 14、600总吨以上船舶公司化经营。 15、加强水上旅游运输市场监管。 16、规范船舶停泊秩序。 五、船员、船检
17、提高船舶“一卡通”持有率。
18、建设船员考试中心及电子考场,建设船舶检测中心。 19、实施船型标准化改造,降低船舶噪音。 六、征收管理 20、改革征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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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县(市)处
21、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和举措。
22、打击乱采滥挖、破坏航道、航标、设施行为。 23、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蓄水后,望城、长沙两县处加强水上安全监管。
八、政治建设 24、队伍建设。 25、文明建设。
26、法律法规培训教育。
第三节 措施
一、安全监管
1、深入开展长沙湘江综合治理。
长沙湘江综合治理范围包括: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大坝至 昭山;浏阳河口至京珠高速浏阳河大桥;捞刀河口至二环线捞刀河大桥;勒江河口至上游5公里。
综治工作在近几年来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1年至2012年底,将省航务工程公司、省水利水电一公司、飞舟船舶服务公司所属的33艘船舶(其趸船7艘)搬迁至铜官或大托水域。考虑公安消防码头、渔政码头距桔子洲大桥和第五水厂取水头上游安全距离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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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其搬迁至亲水平台以下水域。三汊矶大桥至猴子石大桥之间涉水滩地禁止摆茶摊、渔摊及涉水游乐经营行为。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对继续在三汊矶大桥至黑石铺大桥之间水域乱停乱靠、非法载客、采挖、经营的船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阶段从2012年初至2013年底,以三汊矶大桥至黑石铺大桥之间水域为重点,将靳江河口上游柏家洲省路桥公司和三汊矶沿线省百舸疏浚公司、长沙船厂的29艘船舶(其中趸船7艘)搬迁至铜官或大托水域。将停泊在三汊矶沿线的43艘渔船迁移至禁渔区以外。
第三阶段从2013年起,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大坝至昭山,包括浏阳河、捞刀河、靳江河库区范围,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湘江综治各成员单位参与,按照市政府2009年12月10日湘江综治会议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限期整治,依法综合治理,以净化湘江水域环境,规范航运秩序,提升城市品位,彰显长沙一江两岸、山水洲城幽美环境。
2、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建成前后的安全监管。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坝位于望城县境内的湘江河道中,横跨蔡家洲,上距株洲航电枢纽135公里,距长沙市桔子洲大桥27公里,下距城陵矶146公里。该航段是船舶到达长沙、湘潭、衡阳、永州等港口必经之地,船舶流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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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船舶集中、安全工作复杂的特点,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坝区水域航道的维护和水上航行安全管理,全天候对运输船实施现场指挥。枢纽工程上下游划定禁航区、交通管制区。上下游设置锚地和服务区,供船舶临时待闸停靠,成立锚地管理机构。建立航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发布航行通告、航行警告及其安全、气象、水文信息。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抢险队伍、设备、物质,加强演练和演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规定》,确定油污垃圾回收公司,实行强制回收;落实垃圾回收船舶清除水面漂浮物;严格水上加油站、液体危险化学品船管理。
3、渡口安全管理与建设。
继续实行“属地四级”管理模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政府文件规定,层层落实责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加强现场监管,对不适航的渡船、不合格的渡工坚决采取停止渡运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县乡人民政府。加大安全渡运宣传力度,提供安全预警,适时发布气象、水情变化信息。将船舶检验、船员培训、燃油补贴发放、营运证核发、乘客意外保险相结合,进行全方位管理。继续实行渡船改造措施。根据渡运量和经济发展需要,积极进谏相关政府牵头筹资建桥,实行部分渡改桥工程建设。
4、治理船舶超载。
从源头控制,在船舶出厂检验时严格控制货仓容积;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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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装载货物时严格按载重吨装载;运砂船舶在挖砂工程船受载时控制装载。加强对船舶经营者,船舶船员进行超载危害宣传,引导水运行业适当提高运价。加大安全检查和征稽检查执法力度,对超吃水船舶强制过载运输,严管重罚,发现一艘处理一艘。同时依法追究装载超载船舶的码头经营单位、砂石采挖工程船责任。
5、加强船舶安全配员,提高船舶船员持证率。 降低船员培训收费,提供优质服务,减少船户办证难度。吸引年轻、有学历的人员加入水运行业。宣传教育与严管重罚相结合,加强安全检查,打击船舶、船员不持证的违法行为。
6、加速水上救援系统建设,提高水上快速救援能力。建立完善的水上救援系统,配备得力指挥人员,做好救援队伍、救援设备、救援物资“三落实”,加强救援工作人员管理与培训,宣传发动相关企业,定期举行水上救援模拟演习。
7、进一步加强港口危货码头安全监管。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港口危险货物管理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抓住源头,加强港口危险货物装卸码头的安全规划和安全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危货码头,危货码头建设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制度。企业新增危货作业品种,首次在港作业,必须经过安全评价。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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