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内部使用
第1卷
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 通用篇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通用篇
前 言
总公司于2004年11月份颁布了八大专业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即QB/GPEC10104001《施工工艺控制标准(通用篇)》、QB/GPEC10104002《施工工艺控制标准(电仪篇)》、QB/GPEC101003《施工工艺控制标准(机械篇)》、QB/GPEC10104004《施工工艺控制标准(锅炉篇)》、QB/GPEC10104005《施工工艺控制标准(油漆保温篇)》、QB/GPEC10104006《施工工艺控制标准(焊接、金检篇)》、QB/GPEC10104007《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加工制作篇)》、QB/GPEC10104008《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土建篇)》。通过一年的运作,对指导工程的施工和工艺水平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为配合标准贯彻实施,总公司从考虑学习标准实施,执行标准的理解性、操作性出发,决定编辑具有可视化、图文并茂的《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使施工人员对施工工艺有感观的理解,更好地执行总公司标准。
为此,公司结合标准的需要收集了近年来各工程的施工工艺的图片,尤其是台山工程中在达标创优中具有公司先进水平标准性施工工艺,同时珠海、汕头、汕尾等项目以及送变电工程公司也提供了需要的图片。通过大量的图片面性、影象来反映施工工艺内部标准,形成了《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
在编辑本手册期间,尤其是对台山分公司、汕尾分公司对《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编制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
本《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共分《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通用篇、《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电仪篇、《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机械篇、《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锅炉篇、《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油漆保温篇、《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焊接金检篇、《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加工制作篇和《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土建篇等八篇、基本上涵盖了火电施工以及相关的专业,由于编制的时间和水平有限,可能会有不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在实践工作中能对本手册的内容不断加以补充,以便使之趋于更完善和更有实用性。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图示》编委会 2006年01月27日
通用篇
目 录
1 范围 ............................................................................................................................ 2 2 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控制标准 ....................................................................................... 2 3 支吊架制作与安装 .................................................................................................... 20 4 阀门、法兰安装 ........................................................................................................ 25 5
管道清洁度管理 ........................................................................................................ 31
QB/GPEC10104001-2006 1
通用篇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火电公司内部各分子公司和项目工程点。
2 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控制标准
2.1 管道、管材进场前的一般检验要求:
2.1.1 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必须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有关指标应符合现
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2.1.2 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及技术参
数。
2.1.3 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要求为:
1) 无裂纹、缩孔、夹渣、粘砂、折迭、漏焊、重皮等缺陷; 2) 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尖锐划痕;
3) 凹陷深度不超过1.5mm,凹陷最大尺寸不应大于管子周长的5%,且不大于40mm。 2.1.4 管材(GB3087-82)在使用前必须对其外径进行核查,允许范围为:φ<159时为
+1.25%~-1.25%;φ>159时为+1.25%~-1.5%。
2.1.5 管材(GB3087-82)在使用前必须对其厚度进行核查,允许范围为:δ≤20时为
+12.5%~-15%;δ>20时为+12.5%~-12.5%。
2.1.6 中、低合金钢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
作出材质标记。
2.1.7 设计压力大于0.1MPa的有缝管子使用前,应检查其焊缝检验报告。
2.1.8 用于高压管道的中、低合金钢管材应进行不少于3个断面的测厚检验并作记录。 2.1.9 检验合格的钢管应按材质、规格分别放置,妥善保管,防止锈蚀。 2.1.10 管道安装的一般要求:
2.1.10.1 管子或管件对口质量应符合DL/T869-2004《电力建设施工的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规定。
2.1.10.2 管子的坡口型式和尺寸应按设计图纸确定。当无规定时应按DL/T869-2004《电
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加工。
2.1.10.3 管子与设备或管件壁厚不一致时,在设计允许厚度条件下加工,改变管子壁厚:
①车削管子内壁或外壁;②填焊内壁或外壁(注意:填焊长度应要求150mm,并应在填焊末端车一个15度角的坡度)。
QB/GPEC10104001-2006 2
通用篇
管件壁厚不一致时,在设计充许厚度下,磨削管子内壁
2.1.10.4 水平段坡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坡度方向的确定,
应以便于疏、放水和排放为原则。其坡度应符合DLGJ23《火电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1) 温度小于430°C时 ≦ 0.002 2) 温度大于或等于430°C时 ≦ 0.004 3) 水管道 ≦ 0.002 4) 疏水、排污管道 ≦ 0.003 5) 单元机组前置泵前的低压给水管道 ≦ 0.15 6) 各类母管 ≦ 0.001~0.002 7) 汽机抽汽管道 ≦ 0.005
8) 汽机本体疏水管道 ≦ 0.005(水流方向) 9) 汽轮机与汽封联箱之间的汽封系统管道 ≦ 0.02(坡向联箱) 10) 汽封系统的供汽管道 ≦ 0.06(坡向供汽源)
QB/GPEC10104001-200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