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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段落和坡度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2.1.10.5 管子对接焊缝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否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缝位置距离弯管的弯曲起点不得小于管子外径或不小于100mm;短管段不宜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150mm;
焊缝位置距离弯管的弯曲起点不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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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疏、放水及仪表管的开孔位置应距焊缝边缘不应小于50mm,且不应小于孔径; 3) 管道过墙、穿楼板时,墙内或楼板内的管段不得有接口。
管道穿楼板时,楼板内的管段不得有接口
2.1.10.6 管道上的两个成型件相互焊接时,应按设计加接短管段。
2.1.10.7 管子或管件对口前应清干净,管口应有10~20mm金属光泽面。对于壁厚大于
或大于20mm的坡口,应检查是否有裂纹、夹层等缺陷。
管子对口前清除干净,管口10~20mm露出金属光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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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8 管子对口时一般应平直,其折口偏差一般不大于2mm;管道安装应符合设计要
求,且应保持横平、竖直,其挠度不得超过管段长度的1/500。
2.1.10.9 焊件组对时一般应做到内壁(根部)平齐,如有错口,其错口值应符合下列要
求:
1) 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得超过焊件厚度的10%,且不大于1mm; 2) 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得超过焊件厚度的10%,且不大于3mm; 2.1.10.10 胶管对口时应磨平法兰面的衬胶搭口;如有凹陷应用环氧树脂衬好合格后
方能对口。
2.1.10.11 塑料管对口时的坡口角度应比钢管大,一般为35左右。
2.1.10.12 管子对口连接时,一般不得用强力对口,与设备连接口应自然地进行(除
设计中有冷拉或热紧要求外)。
2.1.10.13 管子冷拉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冷拉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冷拉区域各支吊架应安装完毕,固定支架安装牢固,弹簧支吊架应临时固定,使弹簧不承担额外负载,吊杆应有调整裕量。
2) 固定支架间的焊口焊接完毕并检验合格,焊口应热处理完毕(冷拉口除外)。 3) 管道坡度方向及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法兰连接的螺栓已拧紧,吊装用的手动葫芦不应受力。
5) 请有关人员及生产方(甲方)人员一起检查测量好各方向的冷拉值,证实与设计要求合格后方可进行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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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对口时平直,其折口偏差一般不大于2mm,管道安装横平竖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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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14 管道变径采用大小头时,同心大小头宜使用在垂直管上,偏心大小头宜用在
水平管上,输送蒸汽和气体介质宜底平,输液体介质宜顶平,以利于泄水和排空。
2.1.10.15 卷板管对口时,两管段的纵向焊缝应相互错开。
卷板管对口时两管段纵向焊缝相互错开
2.1.10.16 管子局部偏差弯度校正,碳钢加温应控制在700℃左右,合金管应控制在
900℃以下,用牢引法校正,校正完毕后应用保温材料包扎好待其自然冷却。
2.1.10.17 管道安装过程中,如遇到管道敷设位置相矛盾时,可采用以下原则避让:
小口径管让大口径管;常压、低压管让高、中压管;常温管让低、高温管;辅助管道让主管道,一般管让易沉淀物料管,支管让干管,管道让梁柱。
2.1.10.18 输送含有固体颗粒介质的管道,主管与支管的夹角,除设计规定外,要求
不大于300,且接口焊缝根部应保持光滑,输送一般介质的管道,支管宜从主管的上方或侧面接出,输送液体介质管道、支管宜从主管下方或侧面接出,以利于液体输送和排放。
2.1.10.19 管道安装因故间断,应及时采取临时有效措施封闭敞开管口,以免异物进
入管内堵塞管道,管道吊装后,不允许长期处于临时固定状态,调整后应马上将其固定完毕,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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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安装间断及时封闭管口
管道安装间断及时封闭管口
2.1.10.20 管道安装完毕之后,应对整个系统进行详细外观检查,检查布置质量是否
符合设计要求,有无遗漏等进行全面检查后,再按规定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2.1.10.21 合金钢管道表面不得引弧试电流或焊接临时支撑物。
2.1.10.22 不锈钢管道与支吊架不得直接接触,应在支架与管道间加垫不锈钢片、橡
胶片或其它非金属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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