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集团公司达标领导小组同意,逾期取消达标资格。
3.基本要求
(1) 逐项核查达标的十项必备条件。
(2) 在机组稳发满发、安全可靠的正常运行工况下,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六个考核项目逐项逐条地进行全面检查(不允许抽查)。
(3) 核查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结合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检评价进行全面考评。
(4) 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评分规定评/扣分。
(5) 认真填写“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自检结果表”和“达标投产申报表”,按本办法附录A的要求,整理出版真实、齐全的“达标支持性材料”,并报送分公司(控股公司)达标领导小组2份(另附1份电子版)。
(6) 能够全部满足达标十项必备条件的机组,向分公司(控股公司)达标领导小组提交达标自检报告和达标预检申请报告。
(7) 对于不能全部满足达标十项必备条件的机组,项目公司向分公司(控股公司)达标领导小组提交专题报告,说明因由并提出整改计划。
第三十二条 预检
1.由分公司(控股公司)达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主持,项目公司及监理、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等参建单位参加。
2.达标预检在机组考核期内的后1个月内完成,未经集团公司达标领导小组同意,逾期取消达标资格。
3.基本要求
(1) 重点是逐项核查达标的十项必备条件。
(2) 核查自检结果中的扣分项以及建设期年度自查和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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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对口竞赛)、安全检查、质量检查、年度考评等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3) 抽查重要隐蔽工程(例如:地基和基础处理、沉降记录、防雷接地等)的施工验收记录。
(4) 在机组稳发满发、安全可靠的正常运行工况下,在“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自检结果表”的基础上,对六个考核项目分别进行重点抽查,提出整改要求,并作出宏观评分。
(5) 认真核对、修改并完善“达标投产申报表”和“达标支持性材料”,并报送集团公司达标领导小组2份(另附1份电子版)。
(6)能够全部(缺一不可)满足达标十项必备条件的机组,向集团公司达标领导小组提交达标预检报告和达标复检申请。
(7)不能全部满足达标必备条件的机组,向集团公司达标领导小组提交达标预检报告。
第三十三条 复检
1.单机容量3OOMW及以上机组的达标复检由集团公司达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主持。分公司(控股公司)、项目公司及监理、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等参建单位参加。
2.单机容量3OOMW以下机组的达标复检由分公司(控股公司)达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主持。项目公司及监理、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等参建单位参加。
3.达标复检一般在机组考核期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 4.基本要求
(1) 逐项核查达标的十项必备条件。
(2) 核查预检结果中的扣分项以及建设期年度自查和工程管理评价(对口竞赛)、安全检查、质量检查、年度考评等提出的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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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落实情况。
(3) 抽查重要隐蔽工程(例如:地基和基础处理、沉降记录、防雷接地等)的施工验收记录。
(4) 在机组稳发满发、安全可靠的正常运行工况下,对六个考核项目分别进行重点抽查、结合上述第(2)点核查结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要求。
(5) 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评分规定,逐项评(扣)分。 (6) 认真填写六个考核项目的考核表,检查人和主要迎检人签字。按程序报集团公司达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章 奖励办法
第三十四条 凡通过达标复检的机组,经集团公司审定后,由集团公司统一命名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系统达标投产机组”、颁发奖牌,并根据申报单位的建议,对参加建设的总承包、主体工程监理、总体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含安装、土建)、主体工程调试、生产运行等有关单位分别颁发证书。
第三十五条 机组达标投产的过程考核和最终考核,与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和项目公司的年度考核和总体考核挂钩;项目公司应对为达标投产做出贡献的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资奖励。
第三十六条 达标机组及其受奖的参建单位名单,将定期在集团公司有关杂志上发布。
第三十七条 凡荣获集团公司达标投产荣誉称号的参建单位,在集团公司招标评标中享有加分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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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工[2006]41号颁发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6年版)》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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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火电机组达标考核表(安全管理)
考核项目:安全管理 标准得分:100分 自(复)检得分: 共4页
序号 考核内容 扣 分 规 定 范 围 1.1 建设期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1.2建设期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建设期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1.4建设期发生一般机械或设备(含一般火灾)事故 1.5建设期发生性质相同的重复性机械或设备(含火灾)事故 1.6建设期安全情况汇总表(含主管上级单位安全目标完成的证明文件作支持性材料)不齐全 2.1消防系统设计未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查 2.2 消防水、气体、泡沫灭火系统和消防报警系统等未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3 消防管理 2.3.1未建立消防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并根据单位和人员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2.3.1.1未建立 2.3.1.2未调整 2.3.2 未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2.3.3 未明确重点防火部位 2.3.4 未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消防档案(该部位防火制度、防火预案、消防器材配置图、消防检查记录) 2.4 消防器材配置 2.4.1 不齐全 2.4.2 失效 14
检查结果 单位 1人 1人.次 1次 1次 1次 1项 1项 1项 1个单位 1个单位 1项 1处 1处 1处 1处 扣分(%) 实际完成 7 4 3 1 加倍 0.5 0.5 0.5 2 0.5 0.5 0.2 0.5 0.2 0.1 扣分 备 注 1 事故 2 消防系统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