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降纤抗凝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规范及模板
Ⅱ期临床试验
一、 试验目的
利用所获得的资料确定降纤抗凝药用于病人的疗效及安全性。
二、 试验设计
采用双盲法,将受试者随机分成受试药物组和阳性标准药物对照组,共100对。试验组100例,对照组100例。采用递增或固定剂量不同给药次数进行试验,有利于药效的观察。随后,应将药效观察与药动学研究结合起来,以确定药物的作用时间及最佳的给药方案。
1、 病例选择
(1) 选择病人的诊断标准,根据研究目的分型:
脑梗塞病人的选择并分型:脑梗塞诊断标准:依据1995年中华医学会第四次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制定标准。
(2) 入选(组)标准:受试病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符合上述选择病人的诊断标准; b、 颈内动脉系统梗塞
c、 首次发病,或首次发病后未留下后遗症者 d、 发病72小时以内
e、 欧洲卒中量表评分? 80分 f、 CT检查排除出血
g、 年龄在20岁以上,80岁以下,男女相对均衡; (3) 排除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用:
a、 心源性脑栓塞患者,脑内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者; b、 有出血或怀疑有出血症状者;
c、 重度高血压,收缩压在200mmHg,舒张压在110 mmHg以上者; d、 有肝、肾、血液系统疾病且化验检查异常; e、 风湿病有房颤者,或有严重心功能不全者; f、 血小板数目低于6万/mm3 g、 妊娠或可能妊娠者;
(4) 退出试验病例标准:
a、 试验中发现不符合病例入选标准者。
b、 用药过程中无不良反应,但因其他不能预料的原因而中断治疗者(如
发生其它疾病而不得不停止治疗、移居外地等)。
c、 药物无效,病人自行放弃试用或加用其他药物,用药时间未超过5天
者。
d、 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必须停止用药者。
(5) 病例的脱落与处理
a、 脱落的定义:所有筛选合格进入随机化试验的受试者,无论何时何因
退出,只要没有完成方案所规定的观察周期的受试者,均称为脱落病例。未满1个疗程症状消失,自行停药者,不作为脱落病例。 b、 脱落病例的处理
① 当受试者脱落后,研究者应采取登门、预约随访、电话、信件等方式,
尽可能与受试者联系,询问理由、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
② 填写研究病例记录表中“病例脱落原因表”:A首先提出中止试验者;
B中止试验的主要原;
③ 填写研究病例记录表中“治疗总结表”;
④ 所有脱落病例均应将研究病例记录表资料汇总,统计分析。疗程过半
后脱落者视为疗效可评价病例。疗程不到一半因不良反应脱落者为疗
效不可评价病例,可只作不良反应评价。但任何违反试验方案的病例(如违反合并用药、违反入选标准、服药依从性差等),不做疗效与不良反应评价。
⑤ 因过敏反应、不良反应、治疗无效而退出试验病例,研究者应根
据受试者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⑥ 脱落病例的补充:因退出试验病例标准中前三种原因而脱落者要进行
病例补充。因第四种原因而脱落者不需补充病例。
2、 对照组
(1) 按照均衡顺序随机表进行配对随机分组。
配对因素如下: a、 b、 c、 d、
诊断一致;
疾病病程与病情的严重程度尽可能相近; 年龄组别一致;
辅助医疗条件(如物理疗法等)基本一致。
(2) 对照药物采用标准有效药物。阳性药的剂型、包装应与受试新药完
全一致(由试验单位提供)。等试验结束,资料统计后才揭晓各组药物密码。
3、 治疗
(1) 试验药品 a、 b、 c、 d、 e、 f、
药品名称: 药品来源: 标识: 规格: 批号: 有效期:
g、 保存条件:
(2) 对照药品 a、 b、 c、 d、
来源: 规格: 批号: 有效期:
(3) 给药方案 a、 b、
给药途径:
次数、剂量:Ⅱ期试验的第一阶段应在Ⅰ期临床试验提供的剂量与给
药次数的基础上,根据受试病人的药效与药动学的观察,调整药物的剂量与给药的次数,以便获得一个最佳的治疗方案。 c、 d、
服药时间,与进餐的关系:
疗程:疗程应视病种及药物的作用性质而定,降纤抗凝治疗一般在1
-2周。 (4) 药品分配
受试者按就诊先后顺序对应的病例编号,根据密封信封内指定的处理随机进入各处理组的治疗并分发相应的药物。 (5) 盲法
常采用双盲随机平行对照试验(Double-Blind, Randomized, Parallel Controlled Clinical Trial)。双盲法试验申办者需提供外观、色香味均需一致的试验药与对照药,并只标明A药B药,试验者与受试者均不知A药与B药何者为试验药。如制备A、B两药无区别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双盲双模拟法(Double-Blind, Double Dummy Technique),即同时制备与A药一致的安慰剂(C),和与B药一致的安慰剂(D),两组病例随机分组,分别服用2种药,一组服A+D,
另一组服B+C,两组之间所服药物的外观与色香味均无区别。 (6) 保证服药依从性措施
登记药片的发放、服用、归还数量;患者记日记卡片;及时观察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7) 药品管理制度:专人保管研究药品;递送和分发均有登记;剩余
药品必须回收和统一销毁;有关药品的所有记录必须保存;对门诊试验病人分阶段发放药物并回收剩余药品。
4、 疗效的观察与评价
(1) 观察与检查时点:
受试者初诊时应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与该病有关的重要指标(详见疗效评价)。疗程中间主要复查与该病有关的重要指标,疗程结束时应全面复查各项指标。体格检查应由同一医师进行。
(2) 一般体格检查项目:身高、体重、休息十分钟后的血压、心率、
体温、呼吸。 (3) 疗效评价准则
a、 神经功能缺损评分(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 评分标准1995),以增分率来判断疗效,计算方法如下:
增分率=(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治疗前积分
把增分率分为四级来判断疗效,分级如下: ①、 基本痊愈:增分率 86~100%
②、 显著进步:增分率 46~85% ③、 进 步:增分率 16~45% ④、 无 效:增分率 < 16%
有效率的判断:以基本痊愈和显著进步作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