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三、整治内容(60分) 考 核 内 容 家扣2分; 考 核 标 准 1、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及高危储存设施企业调查不彻底,有遗漏或者情况说不清的,每发现一 得 分 3、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10分) 2、列入改造计划的企业未按时完成改造的,每发现一家扣5分; 3、未开展危险工艺企业调查摸底或者至10月25日前改造完成率低于90%的,本项不得分,且取消年度条线评先资格。 1、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普查不彻底,有遗漏的,每发现一家扣2分; 2、江阴、宜兴两市至5月25日,其他地区、单位至4月30日,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单位信息填报及备案完成率低于90%的,本项不得分,且取消年度条线评先资格。 1、建立四大类整治对象相对应的专门台账,每缺一项台账扣2分; 2、台账建立不规范或不能反应真实情况的,每有一项扣1分。 1、未按规定时间下发?告知承诺书?的,每发现一家扣1分; 2、4月25日前未上报下发?告知承诺书?情况的,扣2分。 1、未进行考核验收的,扣3分; 2、缺总结材料的扣2分。 4、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控(15分) 1、基础台账(5分) 四、基础工作(15分) 2、告知承诺(5分) 3、考核验收(5分) 总得分 注:1、专项整治的最终得分将按照锡安监〔2010〕6号文的规定执行。
2、最终得分低于80分的,取消年度条线评先资格;最终得分低于70分的,专项整治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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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围绕大力压降建筑事故目标任务,以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二、工作目标
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年度控制指标。机械伤害事故、坍塌事故、高处坠落事故、拆房事故和工地火灾事故起数明显低于去年。
三、整治重点
(一)预防机械伤害事故。重点为: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起重设备正常使用前必须做好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确保起重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审核、验收、检测程序及资质管理的全面到位;确保使用过程中,维护保养、检查、记录情况(包括防坠安全器、超载报警器等各重要安全装臵的正常运行情况等)的全面到位。
(二)预防建筑工地坍塌事故。重点为:根据工程实际,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判定依据,确定工程重大危险源个数,实施施工现场重大危源实时监控,做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有统计、有台账、有监控。其中,基坑开挖、房屋拆除、高支模工程、外脚手架及其他特殊设备、设施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核、技术交底、检查、验收等情况按规定实施,各级安全技术措施、责任落实情况全面到位。
(三)预防拆房工地伤亡事故。重点为:严肃拆房资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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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管理,杜绝无证施工;严肃工程拆除方案编制、审核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杜绝盲目拆除、野蛮拆除。严肃拆除工程现场安全与文明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四)预防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重点为:现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作业人员应知应会、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和安全措施费用提取等制度齐全。
(五)预防建筑工地火灾事故。重点是: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为主线,进一步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纳入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和文明工地评比内容。
(六)整治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散体流体废弃物渣土物料运输管理的通告?(锡政通〔2009〕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0〕12号)文件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渣土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狠抓源头,整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雇用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车辆行驶证、无牌照、无准运证手续、无密封措施等车辆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四、职责分工
在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协调下,成立由市建设、安监、交通、水利、公用、房管、公建中心以及各市(县)、区建设局等部门组成的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其中组长单位由市建设局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形成条块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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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联动、各负其责的格局。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3月上旬)
制定和完善工作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2010年无锡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地、各行业的工作实施意见,细化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召开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宣传发动要深入到各建设工程,提高参建各方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能根据各个工程的特点制定专项整治活动计划。 (二)贯彻实施(3中旬月至9月)
1、开展自查。3月至4月,各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按照整治方案,全面开展自查,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排查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事故隐患,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参建各方开展自查的情况于2010年4月20日前,书面报各行业管理部门。
2、重点督查。2010年5月起,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查工作要围绕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对参建各方自查阶段上报“零”问题、“零”隐患的建设工程开展督查。二是重点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开展督查,督促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工程平安顺利推进。三是在全国“两会”和上海“世博会”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督查,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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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纠正问题。各行业管理部门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一是在2010年6月底前,以建章立制为重点,督促各施工单位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10年6月至9月底,以制度执行为重点,督促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行为。二是2010年5月至2010年9月底,督促参建各方整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三是2010年1月至2010年9月底,督促各监理单位整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提高对施工安全的保障。
4、落实监管责任。一是按照权力阳光运行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设的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登录至“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平”。二是各行业部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三是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由于上述种种行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10月至11月)
1、巩固提高。2010年10月底前,各行业管理部门集中对前阶段的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既要确保治理工作达到总体目标要求,更要及时把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转化为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检查考核。2010年11月,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地、本行业开张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书面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总结材料于2010年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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