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高地和资本高地,并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跑”位臵。
---长春市产业结构调整将显著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针对东北地区资源日趋减少、轻重工业比例失调、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压力较大的现实情况,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要求大力支持东北地区发展接续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这为区域中心城市整合区域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提供了机遇。长春市科教资源在东北地区的巨大优势,为产业升级、发展接续产业搭建了良好的技术开发及创新平台。政策优惠与人才优势的结合将极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从而逐步改变传统产业粗放用地的特征,大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发展和保护的矛盾突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长春市是吉林省的经济龙头,也是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的重要中心城市,同时,又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作为重要经济中心,长春市将进一步发挥其对吉林省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城镇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将继续增长;而继续强化重要商品粮基地地位,实施粮食增产工程,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双重职能使长春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更趋严峻。
---对工业用地占城镇用地比例过大的城市而言,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面临困难较大。长春市第二产业增加值约占区域GDP比重的50%,其中,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占绝对主导地位,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近80%。虽然长春市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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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但在工业仍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全面促进长春市由外延向内涵挖潜的转变,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困难仍然较大。
(三)区域发展态势
吉林省中部突破发展战略将着力推进长吉两市合作,构筑中部城市群核心轴带,为推进这一战略实施,将加快哈尔滨-大连快速铁路、长吉城际铁路、以长春为核心“一小时”经济圈道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长春平原经济圈作为吉林省最具区位优势和经济发展潜力的地区,已进入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新型工业化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的新阶段。
根据《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新形势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长春市2006-2020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包括:
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将达到820万,城镇人口443万,城镇化率为54%;GDP达到3200亿元以上,人均GDP达到39024元;粮食产量不低于800万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亿元以上,五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500亿元,年递增率在30%以上。到2020年,全市总人口将达到950万,占全省的32%,其中城镇人口650万,城镇化率为68%;GDP达到8000亿元,人均GDP达到84210元;年均粮食产量保持在850万吨水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仍保持较高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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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调控指标
一、土地利用指导方针
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指示精神,在空间上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战略思想,适应长春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形势,立足长春市实际,发挥长春市土地资源利用特色,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不断改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建立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综合效益为核心的土地利用价值体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长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一)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以保障全市社会经济长远、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管理。
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不断提高长春市粮食生产能力、稳固商品粮基地地位的需求出发,合理确定耕地规模与布局,严格控制耕地减少的数量和速度,为农业发展留有余地。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进行耕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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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资源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二)保障科学发展建设用地
在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前提下,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发展趋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优化城乡用地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明确分区土地利用主导方向,制定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科学引导城乡建设用地有序良性发展;合理安排各区县(市)主要规划指标,强化对下级规划的目标调控和空间引导。
保障长春市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立足经济社会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制定节约集约利用指标控制体系,坚持土地增量供给和存量挖潜相结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四)优化生态环境
为进一步发挥和增强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按照土地适宜性原则,严格控制对林地、草地、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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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不断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的生态功能,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积极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黑土地退化防治,治理水土流失,实施荒山废弃地绿化工程,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三、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
至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340000公顷以上;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333900公顷以上。
2.基本农田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17180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7.7%,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3.园地
至2010年,全市园地预期面积为5400公顷; 至2020年,全市园地预期面积为5500公顷。
4.林地
至2010年,全市林地预期面积为203300公顷; 至2020年,全市林地预期面积为2113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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