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2007年-2020年)
停车泊位左右,并结合社会停车场按规范设置自行车停车位。
(3) 加油站
根据现场踏勘,建议保留现状加油站,并综合考虑客运站、停车场等因素,在每个镇的部分对外联系道路、镇区主干道适当位置设置1-3处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公里进行配置,占地0.15-0.3公顷。
第八章 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第50条 水资源及供水工程
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各镇合理开发地表、地下水,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拦蓄、渗水及森林绿化工程建设,增加雨洪水蓄集和地下水补给。建设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实现污水资源化。
黄河北、空港市镇组群以地表水为主要水源,南部山区东部、西部市镇组群以地下水为主要水源,各镇根据需求设置水厂规模。中心村及基层村兴建集中供水设施,实现管道供水的供水网络体系,使居民的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总计规划水厂15座。 第51条 排水工程
规划排水体制均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就近排入雨水管渠和河流水系,污水由污水管道汇集后排到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方式。中心村等大型居民点结合开发建设配置中水处理设施;分散居民点可根据地形特点,结合湿地,洼地等采用费用较低的生态湿地处理或者氧化塘之类的生态处理方案,处理后再就近排入河流体系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工矿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水深度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总计规划污水处理厂15座。 第52条 电力工程
镇域内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为架空敷设,预留高压走廊。35kV按20米控制,110kV按25米控制,220kV按40米控制,500kV按75米控制。10kV线路在镇驻地逐渐采用电缆埋地敷设,实现配网自动化和环网供电。中心村及一般村仍采用架空敷设。
各镇根据负荷情况及《济南市总体规划》保留或扩建35kV变电站,新建110kV及以上变电站,中心村及一般村至少规划一处10KV变电所,变压器容量结合负荷的需求设置。
总计规划35kV变电站5处,110kV变电站13处,220kV变电站3处,500kV变电站2处。 第53条 通信工程
镇驻地规划电信端局,中心村可根据需求设置电信模块局。实现“电话、有线电视、广播”三网合一的接入网技术,镇驻地实现主干电缆管道化。
镇驻地规划邮政支局。
总计规划端局14 处,邮政支局14 处。 第54条 燃气工程
西南及黄河北各镇村组群利用现状或规划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并以气瓶拖车形式辐射周边镇。中部及东南镇村组群近期气源为液化气,供应方式为瓶装或区域气化站,供气设施随小区配套建设。远期距中心城较近的镇,规划使用城市天然气。
中心村及一般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重点发展农村沼气和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适度发展能源作物,推广节能型炉灶。
大型居民点设一处液化石油气换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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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2007年-2020年)
过境高压天然气管道走廊按150米控制,各种油类管道走廊按30米控制。 第55条 供热工程
供热由分散式向集中式过渡,逐步实现燃煤区域锅炉房供热。桑梓店镇由化工工业园内规划热电厂提供热源,其余各镇驻地以区域燃煤锅炉房做为供热热源,在热力管网覆盖区域,取缔小锅炉,逐步拆除供热管网覆盖区内的现有供热量为4t/h以下的燃煤锅炉。
中心村及一般村,积极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再生能源及当地能源供热,推广节能型农村住宅。 第56条 环境卫生
按照“村收集、镇运输、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1、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规划
镇区垃圾在主要采用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车收集的同时,采用袋装收集方式,并符合日产日清的要求。生活垃圾运输以推广压缩式集装箱为主,逐步取消自卸车运输,垃圾运输逐步与垃圾分类相对接。在镇驻地设置垃圾转运站。中心村及一般村规划按照服务半径1-2平方公里规划垃圾转运站。
3、粪便收集与处理
规划将乡镇驻地粪便纳入市政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环卫部门对化粪池清疏后,将残渣外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各村产生的粪便作为农用肥料或沼气能源。
4、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
公共厕所设置标准:镇驻地、中心村主要繁华街道和商业区间距为400-500米,一般街道800-1000米为宜,新建地居民小区宜为450-550米;旱厕应逐步改造为水厕。
果皮箱的设置间隔如下: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米;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米。
环卫专用车辆按2.5辆/万人配置, 环卫专用车辆加水点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间距不大于1500米。环卫工人休息间可与工人作业区内环卫设施合建,休息间面积和数量根据作业区域大小和环卫工人数量确定。 第57条 消防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标准合理设置消防站点。
大型工业企业和大量生产或使用危险品的工厂,应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拓展消防队的救援等职能,逐步建成综合防救灾队伍。
总计规划消防站15处。
第九章 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
第58条 环境保护
(1)水源地保护
建设南部山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提高水源涵养补给功能。加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按照《济南市总体规划(2006-2020)》划定的鹊山水库、玉清湖水库、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狼猫山水库、垛庄水库及周边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和相应的保护规定加强保护。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在地下水汇流区,划定地下水源保护区,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
(2)大气环境保护
通过大力发展集中供热、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炉灶改造等技术等措施,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和二次能源利用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噪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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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管理力度对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娱乐商业进行综合整治,减少噪声扰民问题。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近期实现容器化、密闭化收集,远期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提高垃圾再生资源化水平。
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强化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管理制度。
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推广农村户用沼气。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为切入点,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循环农业发展。 第59条 防洪
卧虎山水库按100年一遇设计、5000年一遇标准校核。石店、崮头、钓鱼台等中型水库按50年一遇设计,1000年一遇校核。
小清河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除涝标准为10年一遇。玉符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南北大沙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它河道重点河段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河道综合治理。
采取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减少地表径流,增加雨水入渗,减轻上游洪水对中下游排洪河道的泄洪压力。充分利用现有防洪水利设施,提高防洪蓄水能力。同时对现有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提高防洪能力。对河道采取砌筑护坡等方式,增大过水断面,提高蓄泄洪能力。 第60条 抗震防灾
各镇设防烈度均为6度。
重要建设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规划利用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等空旷场地作为避震场所,规划避震场所的面积,按照每人1.5平方米的避震场地进行设计。避震场所内要有一定的抗震避险设施,确保饮水、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为便于公众的避震行动,在避震道路沿线、避震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避难标识。
形成社会基础坚实、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在主要社区组建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每支队伍配备80-120人,并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合理建设储备网络形成完善的地震紧急救灾体系和救灾网络,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自救互救。
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由宣传、地震、教育、文化和新闻等部门参加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第61条 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济南市总体规划2006-2020》,南部山区东部市镇组群位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以滑坡、泥石流、坍塌为主。南部山区西部市镇组群位于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以崩塌为主。黄河北及空港市镇组群为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区。
规划对镇驻地、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的防护重点。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察治理或搬迁避让。
第十章 各镇镇村体系规划
第一节 桑梓店镇
第62条 发展定位
规划桑梓店镇为工矿产业型现代化市镇,以承接主城区部分产业疏散,发展化工产业、物流仓储和粮油等农副产品加工业、特色设施农业为主。 第63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桑梓店镇域总人口约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4.5万人,村庄人口约3.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6%。
规划桑梓店镇域总建设用地约8.7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5.4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3.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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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6个,基层村12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5个,1000-2000人村庄10个,500-1000人村庄3个。 第65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桑梓店镇规划迁并村庄30个,村庄撤并率为62.5%(规划居民点包括工业园及鹊山龙湖规划安置区)。
第二节 大桥镇
第66条 发展定位
规划大桥镇为以发展旅游、商贸、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的现代化新型市镇。 第67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大桥镇域总人口约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7万人,村庄人口约5.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5%。
规划大桥镇域总建设用地约11.8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8.34平方公里。 第68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9个,基层村2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8个,1000-2000人村庄14个,500-1000人村庄12个,500人以下村庄2个。 第69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大桥镇规划规划迁并村庄36个,村庄撤并率为50%(规划居民点包括鹊山龙湖规划安置区)。
第三节 遥墙镇
第70条 发展定位
遥墙镇是济南市航空运输门户,区域加工工业基地和物流中心,城郊特色休闲度假基地,环城游憩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71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遥墙镇域总人口为1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1.5万人,村庄人口总量约2.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3%。 规划遥墙镇域总建设用地约20.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16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4.5平方公里。 第72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4个,基层村13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4个,1000-2000人村庄7个,500-1000人村庄5个,500人以下村庄1个。 第73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遥墙镇规划镇驻地及开发区扩张迁并行政村型19个、机场扩建迁并行政村型17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6个,迁并行政村总计42个,村庄迁并率为71%。 第74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李敬铨烈士墓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辛弃疾纪念馆1处不可移动文物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四节 唐王镇
第75条 发展定位
唐王镇是城市果蔬基地,空港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农产品加工、旅游服务为特色的城市综合发展组团。 第76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唐王镇域总人口为1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8.5万人,村庄人口总量约4.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6%。 规划唐王镇域总建设用地约16.3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7.8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8.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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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2007年-2020年)
第77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7个,基层村1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9个,1000-2000人村庄12个,500-1000人村庄2个,500人以下村庄1个。 第78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唐王镇规划镇驻地扩张迁并行政村型13个、规模弱小迁并行政村型4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5个,迁并行政村总计22个,村庄迁并率为47%。 第79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划定特色村1个:娄家村。
第五节 仲宫镇
第80条 发展定位
仲宫镇是以发展商贸物流、科研开发、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商贸型综合市镇。 第81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仲宫镇域总人口约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8万人,村庄人口约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3.3%。
规划仲宫镇域总建设用地约20.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8.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11.6平方公里。 第82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12个,基层村6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7个,1000-2000人村庄22个,500-1000人村庄30个,500人以下村庄20个。 第83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规划撤并水源地保护区周边行政村20个、规模弱小迁并行政村2个、规模弱小迁并自然村型5个、城镇化扩展整合行政村13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28个。迁并行政村总计50个,村庄迁并率为39%。 第84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黄花山造像、太甲山摩崖造像和济南战役山东兵团指挥所旧址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朱家、北道沟、邢家、门牙、艾家、杨而、小佛、东郭和东沟等9个特色村。
第六节 柳埠镇
第85条 发展定位
柳埠镇是以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生态农业为主的旅游服务型生态市镇。 第86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柳埠镇域总人口约7.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2.5万人,村庄人口约5.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3.4%。 规划柳埠镇域总建设用地约10.93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2.7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8.23平方公里。 第87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10个,基层村66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2个,1000-2000人村庄11个,500-1000人村庄26个,500人以下村庄37个。 第88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柳埠镇规划迁并行政村11个,村庄迁并率为14%。 第89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保护千佛崖造像、四门塔、龙虎塔、九顶塔、齐长城遗址等5处国家级历史文化保护单位。划定南山、龙门、香附崖、投石峪等4个特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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