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2007年-2020年)
第七节 西营镇
第90条 发展定位
规划西营镇为以发展旅游、观光、度假产业、林果和中草药种植业及其精深加工业为主的新型生态农业市镇。 第91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西营镇域总人口约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5万人,村庄人口约3.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0%。
规划西营镇域总建设用地约6.6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1.8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4.85平方公里。 第92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8个,基层村2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4个,1000-2000人村庄12个,500-1000人村庄11个,500人以下村庄8个。 第93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西营镇规划迁并行政村3个,村庄迁并率为8.0%。 第94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划定特色村5个:拔槊泉、佛峪、葫芦峪、算盘和秦口峪。
第八节 港沟镇
第95条 发展定位
港沟镇属以商业金融、商务商贸功能为主导的城市建设区;港沟镇南部地区是以发展生态农业为主的现代化农业地区。 第96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港沟镇村庄人口约1.8万人。规划港沟镇村庄建设用地约3.4平方公里。 第97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村—基层村二级,规划中心村2个,基层村13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3个,1000-2000人村庄5个,500-1000人村庄5个,500人以下村庄2个。 第98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规划迁并规模弱小迁并自然村型6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3个,迁并行政村总计3个,村庄迁并率为16.7%。
第九节 彩石镇
第99条 发展定位
彩石镇属以教育科研、生活居住功能为主导的城市建设区;彩石镇南部地区是以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农业地区。
第100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彩石镇村庄人口约1.7万人。规划彩石镇村庄建设用地约2.7平方公里。 第101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村—基层村二级,规划中心村3个,基层村12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2个,1000-2000人村庄5个,500-1000人村庄8个。 第102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规划迁并水源保护区内行政村4个、规模弱小迁并行政村型12个、规模弱小迁并自然村型13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5个,迁并行政村总计19个。行政村迁并率为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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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2007年-2020年)
第十节 归德镇
第103条 发展定位
归德镇是以承接中心城部分无污染工业,以发展铸造、机械加工、食品等产业为主,并积极发展粮油、蔬菜生产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的综合性中心镇。 第104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归德镇域总人口约10.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5.5万人,村庄人口约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2.4%。
规划归德镇域总建设用地约15.5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6.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9.01平方公里。 第105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7个,基层村41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3个,1000-2000人村庄21个,500-1000人村庄14个,500人以下村庄10个。 第106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归德镇规划迁并村庄58个,村庄迁并率为54.7%。 第107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保护汉济北王墓1处有国家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月庄遗址、张官遗址、小屯遗址3处省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卢故城1处市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大觉寺、小屯、张官、薛庄等4个特色村。
第十一节 孝里镇
第108条 发展定位
孝里镇是以发展旅游产业、环保设备等机械制造业、粮食生产及相关农副产品加工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旅游商贸市镇。 第109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孝里镇域总人口约5.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2.0万人,村庄人口约3.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4.5%。 规划孝里镇域总建设用地约8.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2.4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6.4平方公里。 第110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6个,基层村25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3个,1000-2000人村庄14个,500-1000人村庄12个,500人以下村庄2个。 第111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孝里镇规划迁并村庄26个,村庄迁并率为46%。 第112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保护孝堂山郭氏墓石祠、齐长城遗址2处国家级历史文化保护单位,石佛堂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营遗址、大峰山革命遗址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张营、岚峪、赵庄、广里、方峪5个特色村。
第十二节 双泉乡
第113条 发展定位
双泉乡是以机械制造、皮革加工、旅游、观光、休闲为主的生态乡。 第114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双泉乡域总人口约3.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0.5万人,村庄人口约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4%。
规划双泉乡域总建设用地约6.12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0.9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5.22平方公里。 第115条 镇村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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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2007年-2020年)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3个,基层村2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3个,1000-2000人村庄9个,500-1000人村庄10个,500人以下村庄8个。 第116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双泉乡规划迁并村庄18个,村庄迁并率33%。 第117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大柳杭遗址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划定书堂峪、尹庄、杜庄、沈家庄和郝家庄等5个特色村。
第十三节 马山镇
第118条 发展定位
马山镇是以发展农业深加工、服务业为主的特色农业镇。 第119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马山镇域总人口约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3万人,村庄人口约3.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9%。
规划马山镇域总建设用地约6.6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1.8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4.81平方公里。 第120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4个,基层村26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2个,1000-2000人村庄11个,500-1000人村庄11个,500人以下村庄6个。 第121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马山镇规划迁并村庄23个,村庄迁并率43%。 第122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周河遗址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划定北站、崮头、西褚科和季家庄4个特色村。
第十四节 五峰山
第123条 发展定位
五峰山办事处是以发展商务会议、休闲度假产业服务为主的旅游镇。 第124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五峰山办事处域总人口约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5万人,村庄人口约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3.3%。 规划五峰山办事处域总建设用地约6.7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1.8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4.98平方公里。
第125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3个,基层村2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2个,1000-2000人村庄11个,500-1000人村庄10个,500人以下村庄7个。 第126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五峰山办事处规划迁并村庄11个,村庄迁并率26%。 第127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莲花洞石窟遗像、五峰山洞真观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对五峰山古建筑群、德王墓群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划定小庵、润玉泉、石窝和纸坊等4个特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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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2007年-2020年)
第十五节 张夏镇
第128条 发展定位
张夏镇是以工矿产品生产加工、水暖设备制造业、旅游、商贸服务产业为主的特色城镇。 第129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张夏镇域总人口约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2万人,村庄人口约3.6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8%。
规划张夏镇域总建设用地约8.8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2.4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6.45平方公里。 第130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4个,基层村36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5个,1000-2000人村庄9个,500-1000人村庄16个,500人以下村庄10个。 第131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张夏镇规划迁并村庄13个,村庄迁并率25%。 第132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四禅寺遗址、神宝寺遗址、玉泉摩崖造像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划定土屋、孔庄村、积峪、小寺和王家泉等5个特色村。
第十六节 万德镇
第133条 发展定位
万德镇是以发展商贸物流、无污染工业产业集聚、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商贸型综合市镇。 第134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万德镇域总人口约9.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4万人,村庄人口约5.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2.1%。
规划万德镇域总建设用地约14.1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4.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9.61平方公里。 第135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9个,基层村42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7个,1000-2000人村庄14个,500-1000人村庄22个,500人以下村庄8个。 第136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万德镇规划迁并村庄24个,村庄迁并率为32.0%。 第137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保护灵岩寺、齐长城遗址2处国家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万德西南遗址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史庄、坡里庄、灵岩、皮家店、拔山等5个特色村。
第十七节 党家镇
第138条 发展定位
党家镇是以生态隔离、居住和产业功能为主导的城市建设区;党家镇南部地区是以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农业地区。
第139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党家镇村庄人口约1.0万人。规划党家镇村庄建设用地约1.94平方公里。 第140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村—基层村二级,规划中心村1个,基层村6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1个,1000-2000人村庄4个,500-1000人村庄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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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2007年-2020年)
第141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规划迁并多村整合行政村型2个,村庄迁并率为22.2%。
第十八节 十六里河镇
第142条 发展定位
十六里河镇属以居住为主导功能的城市建设区;十六里河镇南部地区是以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农业地区。
第143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十六里河镇村庄人口约2.3万人。规划十六里河镇村庄建设用地约3.9平方公里。 第144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村—基层村二级,规划中心村2个,基层村10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4个,1000-2000人村庄3个,500-1000人村庄4个,500人以下村庄1个。 第145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规划撤并规模弱小迁并行政村型3个、规模弱小迁并自然村型9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3个,迁并行政村总计6个,村庄迁并率为33.3%。
第十一章 实施措施与政策保障
第146条 履行规划审批程序,切实保障规划法定作用
本规划须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维护该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市区镇村体系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第147条 完善规划管理程序,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据《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加强对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指导及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程序,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设计要求、乡村建设项目审查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制度,确保符合《济南市区镇村体系规划》的乡镇、村庄建设项目有效实施。 第148条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镇村土地统筹集约利用
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镇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促进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规范流转、置换、周转,确保农民利益分配,以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核心,适度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土地有效流转,使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集约出的村庄建设用地可以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备用,镇村统筹使用,解决好贡献用地农民的就业安排、经济补偿、村民安置等问题。 第149条 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通过市、区两级财政扶持和资金投入,实现城市带动、辐射镇村。首先,市区两级政府主导,各类设施建设延伸至中心村,建设完善次要镇村以上等级道路;其次,积极实施村庄迁并补偿、生态补偿等政策,列支财政,对处于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等须强制性迁并的村庄拨付专项补偿资金;另外,政府应投入资金加强乡村地区的生态恢复、环境保护、黄河防洪建设、灾害治理等。
第150条 大力加强规划宣传,营造实施规划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全面认识城乡统筹规划的重要性,结合规划展览、媒体公示、网上咨询、“规划下乡”等不同形式的规划宣传,了解《济南市区镇村体系规划》,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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