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填写有关的管理报表,报告项目情况。对科技项目的检查和报告工作一定要制度化。
4.5.3 建立科技项目调整的审批制度
在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特别强调科技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科技项目一经立项.就应该按照立项计划任务书或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撤销课题或调整内容。
在科技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中,撤销科技项目全部内容的并不多,而根据情况对科技项目内容和进度进行调整却经常会遇到。当科技项目的内容和进度需要调整时,该项目的承担单位应首先向科技项目计划管理部门或项目组织单位提出申请,阐明调整的理由,提出调整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按批准的调整方案对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继续实施。
5. 结项管理
项目的验收是指科技计划部门对项目承担者是否完成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所规定的考核目标以及对任务的认定。项目承担者应在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内向项目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组织单位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并报科技计划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可与科技成果评价同时进行,但验收和成果评价的材料要分别组织,独立成套。
5.1 科技项目结项验收的组织
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由科技计划部门委托的项目组织单位组织进行。重大项目的验收一般由科技计划部门负责主持。项目组织单位在组织项目验收时,可以临时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有关专家由项目组织单位提出,并经科技计划部门批准后聘任。项目验收小组应由熟悉了解专业技术、经济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一般为不少于11人的单数。
5.1.1 科技计划部门职责
1. 在验收工作开始前通知被验收者验收的时间;
2. 接受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并经项目组织单位同意的项目收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复; 3. 确定验收方式和验收专家人选等;
4. 对项目验收组的验收结论和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5.1.2 项目组织单位职责
1. 对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意见; 2. 接受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验收工作;
3. 会同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报科技计划部门备案。
5.1.3 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要求提供以下验收文件及一定形式的成果,以供审查: 1. 项目合同书或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计划部门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2. 项目验收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报告;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研发技术报告; 3. 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含成果登记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号等);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及数据;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4. 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 5.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6. 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验收信息汇总表等。
5.1.4 项目小组的职责
1. 认真阅读项目验收全部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收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
2. 独立、负责任地提出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
3. 对验收项目涉及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和验收评议的不同意见等保密。
5.2 科技项目验收的内容和方式 5.2.1 项目结项验收的内容
项目结项验收以获得批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合同文本或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做出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5.2.2 项目结项验收的方式
项目结项验收一般有三种方式:会议验收、书面验收(函审)和专家评审,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其中一种或取多种验收方式进行。其中,会议验收指由验收组成员小组采用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等程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书面验收(函审)是指由主持验收部门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形成验收意见;评审验收与会议验收基本形式相同,是由评审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审,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5.3 项目结项验收的步骤和程序
项目验收依项目的大小、性质、特点的不同,其程序也不尽相同。对依托产业化建设的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学工程项目而言,验收环节较多、内容繁杂,因而验收的程序也相对复杂。对一般程序设计、软件开发或技术咨询等小项目,验收则相对简单一些。但项目验收—般应由下面这些过程组成:
(一)项目验收工作一般在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完成后半年内完成。项目承担者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项目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材料及数据。
(二)项目组织单位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合格后,向科技计划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科技计划部门批复验收申请,并委托项目组织单位组织验收。
(三)项目组织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将验收结果报科技计划部门审批。 (四)科技计划部门负责批准项目的验收结果。
1.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验收专家组出具验收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件,报项目组织单位和科技计划部门审核并备案。
2. 由科技计划部门审核验收组的验收意见,加以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文件通知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
5.4 项目验收的结果分类及基本标准 5.4.1 结果分类 1. 通过验收; 2. 需要复议; 3. 不通过验收。 5.4.2 基本标准
1. 通过验收:项目计划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 2. 需要复议:项目目标和任务完成不足90%的;由于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的;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3. 不通过验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1)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不到85%;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适用价值; (3)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实施过程中曾出现重大问题,但未做出解决和说明的;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6)超过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做出说明或延期申请的;
(7)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5.4.3 有关规定
1. 验收结果为“需要复议”的项目,应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在接到通知后一定期限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再次提出复议申请。
2. 验收结果为“不通过验收”的课题,一般项目承担者在接到通知半年之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3. 第二次验收结果为“不通过验收”或未按要求进行验收的,按照科技计划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5.4.4 科技项目撤项处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按撤项处置。
1.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或实现的技术,致使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
2. 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
要求申请撤项处理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科技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项目经费财务决算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
术资料、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相关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同意后,报科技计划部门。结余的经费按原拨付渠道返还。
6.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
6.1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概述
6.1.1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性质和重要性
科技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经费是科技活动的前提和保证,没有经费的支持,科学技术就难以就得发展,科研活动也寸步难行。在科技活动中,人们要进行创造性、探索性的科技活动,就必须要有工具、设备和原材料等生产要素,不具备这些科技活动就无法正常开展。要使科技工作卓有成效,客观上就要求科技部门进行一系列的组织实施活动,其中必然涉及科技经费管理。因此经费管理是科技项目管理中一个内容极为丰富、外延极为广阔的范畴,是科技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主要组成部分。
科技项目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应尽力节约劳动和生产资料的消耗,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加有效地用于科学项目研究,以最少的劳动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因此,做好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是搞好科技项目研究的重要前提和物质保证。 6.1.2 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主体基本职责
1. 科技计划主管部门
(1)负责审批年度经费总预算; (2)负责审批入选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3)负责审批计划管理费预算;
(4)检查、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负责审批年度汇总决算。 2. 项目组织单位
(1)负责编制年度经费总预算; (2)负责审核入选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3)负责编制年度计划管理费预算; (4)负责制定预算评估评审工作规范; (5)检查、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负责编制年度汇总决算。 3. 项目承担单位
(1)负责编制项目研究经费预算; (2)负责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3)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项目依托单位的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项目研究经费决算。
6.2 预算管理
6.2.1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内容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内容即指科技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支出预算一般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费。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