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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即自然终止。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现状、经济效益、组织架构调整情况,参照职员合同期内的表现及考核成绩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职员本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按离职程序申请离职。
7.7职员劳动合同管理与跟进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并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职员人事档案离职后保留2年备查。
第三章 试用期管理
为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公司文化和所属团队,规范试用期管理。
1、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应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新职员上岗后由行政人事部发放岗位责任书;岗位责任书为受控文件,职员须认真阅读并妥善保管,离职时须交回行政人事部。
3、试用期职员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限进行试用考核评议,在试用期各考核时段内由行政人事部主导,用人部门负责人参与和配合执行,利用《新员工试用考核评估表》等管理工具对新职员进行考核评估,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呈报,直至转正为止;进入最后一个考核时段时,相关考核部门应提前15天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该职员各时段的考核成绩和相关奖惩记录等资料,在试用期考核过程中考核成绩优秀可提前转正。由行政人事部执行和跟踪考核结果。考核记录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4、新进职员在试用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岗前和岗位技能培训。
5、试用期工资情况,按面试约定或公司规定的试用期工资核发。
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如不符合下列转正条件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在试用期间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6.1试用期员工因身体健康原因和精神病、传染病影响正常工作。
6.2不能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试用期内有旷工行为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 6.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或对其他单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6.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司法机关治安处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5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6.6试用期不合格或无法胜任岗位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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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6.8其他公司规定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的。
第四章 人事异动管理
1、为配合公司的经营管理与战略发展需要,合理调整组织架构或人员结构,依据员工能力及工作表现,公司有权对在职员工的部门或岗位及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2、晋升
2.1 为了充分发挥每位职员的积极性,促进和鼓励职员内部合理良性竞争,充分做到和体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以不断适应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2.2晋升类别:职员工作岗位与职责不变,仅行政级别晋升的职级晋升;职员工作岗位与职责变动,同时行政级别晋升的职位晋升。
2.3晋升操作程序:晋升批准权限审批依照《公司人事、行政权限划分说明表》指引执行。 2.4晋升人员试用考核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考核期内工资不调整,享受相应行政级别的福利待遇。经考核合格,总经理批准确认后执行新工资标准。同时在《职员异动申请表》中明确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工资。
3、调 岗
3.1调岗范围:包含除晋升外的岗位调整或降职、降级、平调,和相应的薪资调整。 3.2调岗手续:调职由申请部门提出,行政人事部申请,填写《人员异动申请表》,按照相关程序依照《公司人事、行政权限说明表》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主导落实执行。
3.3申请程序:职员收到转岗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岗位履任新职,拒不接受工作调动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3.4岗位调整或降职、降级的职员,在进行相应管理和考评及参与公司活动等事项中应进行有效跟踪,确保该职员能顺利过渡到新岗位,达成新岗位相应工作指标。对于不能达成工作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凡是公司员工,公司有权对其工作岗位与地点进行调配,如不服从安排则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3.5降职、降级职员自公布之日起按新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4、离职规定 4.1辞职:
职员个人原因不能为公司服务,所提出的个人请辞行为,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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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辞职须提前三天给公司申请;正式职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给公司申请;
4.2.辞退:员工因下列原因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即为辞退
A 试用期未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工作能力较差,工作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的; B疾病(传染病)非本公司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职员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符合公司《奖惩制度》中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其他条款。 4.3自动离职
4.3.1未按正常辞职流程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没有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而私自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的行为。
4.3.2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人员,部门负责人于旷工第四天以“工作联络单”通知行政人事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视为严重违纪,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的权利。
4.3.3辞职未获批准或已批准辞职但未达到公司规定的继续工作期限而自动放弃工作的行为。
4.3.4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自动离职的员工没有交接清楚本人在公司期间所负责的工作资料、财物资料、标书合同协议、工具及办公用品等,由此影响公司管理经营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对自动离职员工采取扣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4.4开除是指职员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约定, 对公司造成较严重的影响,公司依照相关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条款,经过有效审批,依法终止与职员的劳动关系的行为
4.4.1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4.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司法机关治安处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5辞职程序:职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辞职申请书》→按照相关程序批准后→填写《工作交接清单》→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相关资料归入个人档案。
4.6解除劳动关系程序:部门负责人与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实事求是地对照职员的表现和事实情况,结合各类考核实况和相关违规、奖惩记录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建议,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由行政人事部填写相关表格按人事行政权限进行审批→办理离职手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行政人事部给当事人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相关资料归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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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离职手续办理
4.7.1辞职申请经过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的员工离职日期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登记表》、《工作交接清单》,将相关工作及资料移交给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并签名,最后交公司总经理批准,才能计发工资。
4.7.2因公司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被辞退时,在办理离职手续2个工作日内结清在职时工资,若员工不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视情况延迟或不予发放工资,一切后果由当事员工负责。
4.7.3正常离职程序离职的,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的次月公司发放工资给员工。
4.7.4合同到期不再与公司续签而离职的,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的次月,公司发放工资时间将应得工资结清并发放给员工。
第五章 考勤管理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工作时间:
由于物业工作人员的岗位与工作性质不同,公司在不违法劳动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安排。
三、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
员工不必打卡。
2、打卡次数:一日二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
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考勤员处填写《未考勤说明单》,由直接上级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备案。(如果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一个月最多只能填写3次《未考勤说明单》,其余按旷工处理。如当月4次未打卡,则算旷工1次,以此类推。) 5、手工考勤制: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项目经理核实批准后,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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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7、缺勤处理:
7.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扣款20元, 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0.5天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旷工1天计算。
7.2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四、加班管理
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且经过上级批准,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 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
项目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未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项目经理和行政人事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2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
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集体团队活动以及在八小时正常上班的工作调 到均不计加班。 5、加班工资的补偿:
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未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作调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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