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与损失包括“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对于122接警来说,还包括“损坏机动车数”和“损坏非机动车数”等,如果不填写则默认为0。
图 1-15伤亡与损失信息界面图
4、涉案人员
在110接警页面中,有个“涉案人员”栏,在这里可以添加涉案人员信息,如所示。
图 1-16涉案人员信息界面图
5、肇事车信息
在122接警页面中,有个“肇事车信息”栏,可以添加肇事车信息,包括: 车牌号码:肇事车的车牌号,第一个字可以在列表中选择,默认为本地牌照;其它的号码在文本框中输入,不区分大小写。
车辆类型:选择车辆类型,如大型汽车,小型汽车等;
图 1-17肇事车信息界面图
6、警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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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描述中,一般包括了警情程度、报警类型、警情时间和警情地点,对于110报警,还包括警件类别和案件子类别等;对于122报警,还包括报警信息和现场等;对于119报警,则包括区域、建筑类别和行业类别等。122报警的警情描述如下图所示。
图 1-18警情信息界面图
7、事故概要
事故的概要信息,最多支持输入1000个文字。 8、直拨号码列表
如下图所示,直拨号码列表中显示了常用的电话号码按钮,点击相应的按钮可以执行相关的操作,包括呼出、三方通话和转接外线。
图 1-19直拨号码列表界面图
在接警过程中,如果要进行三方通话,选择“三方通话”操作类型,如果要把电话转接到外线,可以选择“转接外线”操作类型,如果是接完警要呼出电话,可以选择“呼出”操作类型。选择完操作类型后点击相应按钮即可。默认的操作类型为“三方通话”。
1.3.2. 处警
系统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处警方式,可以在接警的时候直接使用三方通话进行处警,也可以在接警台进行各种处警操作,或者在处警台集中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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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方通话处警
系统具有三方通话功能,实现报警人、接警员、出警人三方通话,以便于出警单位在第一时间掌握案发情况,并全程录音。
在与报警人通话的时候,问清楚事故发生地点,比如在城南区,这时点击CTI按钮栏中的“三方通话”按钮,在弹出的电话呼出面板中选择城南指挥室的电话,把城南指挥室加入到三方通话中来。或者在接警页面底部“直拨号码列表”中选择“三方通话”操作类型,然后点击相应的按钮进行三方通话。
三方通话时,座席可以挂断电话,不影响其它两方的通话。
三方通话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条处理记录。可以点击“处理与反馈”按钮进行处理记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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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20电话呼出面板
图 1-21三方通话
2、在接警台直接处警
完成接警后,点击CTI按钮栏中的“呼出”按钮,会弹出如图 1-20所示的“电话呼出面板”窗口,可以在左侧的机构人员树中选择机构或人员,如果该机构或人员有电话,则双击该机构节点下的“联系方式”节点或人员名称节点即可呼出第一个电话号码(一个机构或人员可能有多个号码),如果要选择呼出的电话号码,可以双击电话号码进行呼出。
也可以通过窗口底部的“有线直拨”或“无线直拨”,点击相应的按钮就可以直接呼出到对应的机构或人员。
也可以在“拨号盘”中直接输入电话号码,点击“呼出”按钮呼出电话。 也可以在接警页面底部“直拨号码列表”中选择“呼出”操作类型,然后点击相应的按钮呼出。
正常通话后,系统将自动录音,自动生成处理记录,并把警情状态修改为“正处理”。
完成电话派警后,可以点击“处理与反馈”按钮打开“处理信息与反馈信息”窗口添加或修改处理信息。
3、在处警台处警
对于历史的警情记录,可以在处警台进行处警。点击“处警”按钮转到处警页面,找到需要处理的警情记录,然后点击
按钮呼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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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22历史警情记录查询界面
1.3.3. 处理信息与反馈信息管理
出警完毕后,反馈到指挥中心,完成反馈单的填写和警情信息的修改。填写完毕后系统在通知内容中根据先前填写的反馈信息自动生成通知内容梗概。反馈信息填写人可以进行编辑。
处理信息管理,包括了处理信息的添加、修改、删除和查看。 反馈信息管理包括反馈信息的查看、添加、修改和删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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