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细则(4)

2019-03-04 14:34

检验项目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a) 短接上限位和上极限以及对重缓冲器开关,将电梯处于最高层平层位置,以检修速度操纵电梯向上运行,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后仍继续向上运行,此时在机房观察曳引绳是否在曳引轮上打滑。 b) 查阅计算文件。 审查设计文件 a) 电梯处于最低层平层状态,轿厢装载至125%额定载荷后,在机房观察曳引绳是否在曳引轮上打滑; b) 把减速度测试仪安放在轿厢内稳定的平面上,分别使空载轿厢下行及满载轿厢上行,当电梯运行达到额定速度时,按动急停按钮或切断主电源,用测试仪器记录电梯停止过程中的减速度; c) 试验方法同前面22.1 a) ; d) 审查设计计算书。 22.1 曳引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不可能提升轿厢; b) 曳引条件计算应符合GB7588-1995第9章注释1的要求。 22曳引条件及比压 22.2 曳引绳在曳引轮槽中的比压计算应符合GB7588-1995第9章注释2的要求,其比压值不得大于其计算许用值。 22.3 △钢丝绳曳引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a) 轿厢装载至125%额定载荷的情况下应保持平层状态不打滑; b) 必须保证在任何紧急制动状态下,不管轿厢内是空载还是满载,其减速度的值不能超过缓冲器(包括减行程的缓冲器)作用时减速度的值。 c)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升空载轿厢。 d)曳引计算应符合GB7588-2003附录M的规定。 23悬挂系统的端接装置和张紧 23.1 钢丝绳末端应固定在轿厢、对重(或平衡重)或系结钢丝绳固定部件的悬挂装置上。固定时需采用金属或树脂填充的绳套、自锁紧楔形绳套、至少带有三个合适绳夹的鸡心环套、手工捻接绳环、环圈(或套筒)压紧式绳环或具有同等安全的任何其它装置。 每根链条的端部应用合适的端接装置固定在轿厢、对重(或平衡重)或系结链条固定部件的悬挂装置上。 钢丝绳(链条)与其端接装置的接合处至少应能承受钢丝绳(链条)最小破断负荷的80%。 现场目测检查并审查设计文件。 23.2 现场目测检查并审查设计文件。 核对端接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 23.3 23.4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现场目测检查并审或至少用两个绳夹或具有同等安全的其它装置。 查设计文件。 16

检验项目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至少在悬挂钢丝绳或链条的一端应设有一个调节装置用来平衡各绳或链的张力。 与链轮啮合的链条,在它们和轿厢及平衡重相连的端部,也应设有这样的平衡装置。 多个换向链轮同轴时,各链轮均应能单独旋转。 如果用弹簧来平衡张力,则弹簧应在压缩状态下工作。 检 验 方 法 23.5 23悬挂系统的端接装置和张紧 现场目测检查并审查设计文件。 23.6 检查实物及设计文件 观察实物结构,审查设计和安装文件。 电梯在运行中人为动作电气装置,观察电梯是否停止;或是在电梯停止时人为动作电气装置,观察电梯是否能启动。 检查实物及设计或安装文件。 检验方法同前面23.7条。 检查实物及设计文件 将轿厢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目测检查绳槽中钢丝绳的剩余圈数。 将轿厢提升到最高层站,目测检查卷筒上的钢丝绳层数。 在机房内用角度尺测量最大放绳角度。 23.7 如果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则应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在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停止运行。 调节钢丝绳或链条长度的装置在调节后,不应自行松动。 强制驱动式电梯应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该装置在△23.9 绳或链松弛时将使电梯应停止运行。此装置与上述23.7要求的可以是同一个装置。 强制驱动式电梯的卷筒,应加工出螺旋槽,该槽应与24.1 所用钢丝绳相适应。 23.8 当轿厢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卷筒的绳槽中应至少保留一圈半的钢丝绳。 24钢丝绳卷绕 24.2 24.3 卷筒上只能绕一层钢丝绳。 24.4 钢丝绳相对于绳槽的偏角(放绳角)不应大于4°。 25补偿绳 25.1 观察实物结构,审查设计和安装文件。 若电梯额定速度大于2.5m/s,则应使用带张紧轮的补电梯在运行中人为偿绳,并符合下列条件: 动作电气装置,观察电a) 应由重力保持补偿绳的张紧状态; 梯是否停止;或是在电b) 应借助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张紧情梯停止时人为动作电气况; 装置,观察电梯是否能c) 张紧轮的节圆直径与补偿绳的公称直径之比应不启动。 小于30。 用尺子测量补偿绳和张紧轮的节圆直径,对照设计文件验算。 17

检验项目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观察实物结构,审查设计和安装文件。 电梯在运行中人为动作电气装置,观察电梯是否停止;或是在电梯停止时人为动作电气装置,观察电梯是否能启动。 用尺子测量补偿绳和张紧轮的节圆直径,对照设计文件验算。 25补偿绳 补偿绳使用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 使用张紧轮; b) 张紧轮的节圆直径与补偿绳的公称直径之比不小于30; △25.2 c) 张紧轮应设置防护装置; d) 用重力保持补偿绳的张紧状态; e) 用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若电梯额定速度大于3.5m/s,除满足上一条的规定25.3 外,还应增设一个防跳装置。防跳装置动作时,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应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操纵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应发生在速度至少等于额定速度的115%。但应小于下列各值: a) 对于除了不可脱落滚柱式以外的瞬时式安全钳为0.8m/s; b) 对于不可脱落滚柱式瞬时式安全钳为1m/s; 26.1 c) 对于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m/s的渐进式安全钳为1.5m/s; d)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1m/s的渐进式安全钳为 检查限速器铭牌上的动作速度值,并和所配套的安全钳类型对照。 1.25v?0.25(m/s)。 v检查限速器铭牌上的动作速度值,并与轿厢限速器的动作速度进行比较。 进入井道,试验人员站在轿顶,用拉力计测量提拉起安全钳的力,把此力与限速器的型式试验报告上给出的力进行比较。 现场检查,核查设计资料。 检查该装置的设定情况;人为动作电气开关,观察电梯停止情况。 外观目测检查 26.2 26限速器装置 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应大于上述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但不得超过10%。 26.3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紧力不得小于以下两个值的较大者: b) 安全钳起作用所需力的两倍;或 c) 300N; 限速器绳应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其配重)应有导向装置。 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应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动机停止运转。 可调部件在调整后应加封记。 限速器上应标明与安全钳动作相应的旋转方向。 如果安全钳释放后,限速器未能自动复位,则在限速器未复位时,一个符合标准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防止电梯的启动,但是,在紧急电动运行的情况下,此装置应不起作用。 限速器应是可接近的,以便于检查和维修。 26.4 26.5 26.6 26.7 检查实物并进行手动试验。 目测检查 18

26.8

检验项目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若限速器装在井道内,则应能从井道外面接近它。 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无需符合上述要求要求: a) 能够从井道外用远程控制(除无线方式外)的方式来实现限速器动作,这种方式应不会造成限速器的意外动作,且未经授权的人不能接近远程控制的操纵装置。 b) 能够从轿顶或从底坑接近限速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c) 限速器动作后,提升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能使限速器自动复位。 如果从井道外用远程方式控制的方式使限速器的电气部分复位,应不会影响限速器的正常功能。 限速器型式试验报告应符合GB7588附录F4的规定。 检 验 方 法 26限速器装置 26.9 现场目测检查,核对限速器型式试验报告。 按照实际动作方式,在井道外进行限速器动作试验;试验动作后,提升轿厢、对重(或平衡重)检查限速器的复位。 核查型式试验报告并和现场实物对照。 检查实物 26.10 27.1 轿厢应装有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 若电梯额定速度大于0.63m/s,轿厢应采用渐进式安检查核对安全钳的27.2 全钳。若电梯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0.63m/s,轿厢可采用型式。 瞬时式安全钳。 27.3 若轿厢装有数套安全钳,则它们应全部是渐进式的。 检查实物 若额定速度大于1m/s,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应27.4 检查实物 是渐进式的,其它情况下,可以是瞬时式的。 轿厢和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的动作应由各自的限速器来控制。 27.5 若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m/s,对重(或平衡重)安检查实物 全钳可借助悬挂机构的断裂或借助一根安全绳来动作。 不得用电气、液压或气动操纵的装置来操纵安全钳。 空载轿厢下行时,27轿厢空载或载荷均匀分布的情况下,安全钳动作后轿人为动作限速器,使安27.6 安全钳制动,用水平尺和厢地板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 全塞尺等检查轿厢地板。 钳 查阅文件中的有关安全钳动作后的释放需经称职人员进行。 规定。在限速器—安全27.7 只有将轿厢或对重(或平衡重)提起,才能使轿厢或钳联动试验后,提升轿厢或对重(或平衡重),对重(或平衡重)上的安全钳释放并自动复位。 检查安全钳的释放。 当轿厢安全钳作用时,装在轿厢上面的一个电气安全人为动作电气开关,27.8 装置在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使电梯驱动主机停转。 观察电梯的停止情况。 27.9 禁止将安全钳的夹爪或钳体充当导靴使用。 现场目测检查 27.10 如果安全钳是可调节的,则其调整后应加封记。 安全钳标称速度和许用质量范围应于电梯的实际参27.11 核查安全钳的参数。 数相符。 核查型式试验报告并27.12 安全钳型式试验报告应符合GB7588附录F3的规定。 检查实物及安装状态。 缓冲器应设置在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 28缓冲28.1 强制驱动式电梯还应在轿顶上设置能在行程上部极检查实物 器 限位置起作用的缓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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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蓄能型缓冲器(包括线性和非线性)只能用于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m/s的电梯。 耗能型缓冲器可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检 验 方 法 28.2 核查缓冲器的型式 28.3 28缓冲器 28.4 28.5 28.6 29.1 29.2 29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29.3 29.4 29.5 29.6 审查设计或说明资减行程缓冲器的行程应符合GB7588第10.4.3.2条的料。核查实物,用尺子规定。 测量。 审查设计资料或安装调试文件,核对实物。

采用减行程缓冲器时,对电梯驱动主机正常减速的监人为动作电气开控应符合GB7588第12.8节的规定。 关,检查电梯的启动或停止情况。 缓冲器的行程和许用质量范围应于电梯的实际参数核查缓冲器的参数 相符。 核查型式试验报告并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应符合GB7588附录F5的规定。 检查实物及安装状态。 曳引驱动的电梯,应装设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现场目测检查。 该装置包括速度监控和减速元件,应能检测出上行轿厢的速度失控,其下限是电梯额定速度的115%,上限是检查装置铭牌上的前面26.2条规定的速度,并应能使轿厢制停,或至少使动作速度值。 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 该装置应作用于: a) 轿厢;或 b) 对重;或 检查实物 c) 钢丝绳系统(悬挂绳或补偿绳);或 d) 曳引轮(例如直接作用在曳引轮,或作用于最靠近曳引轮的曳引轮轴上)。 如果该装置需要外部的能量来驱动,当能量没有时, 现场目测检查,并该装置应能使电梯制动并使其保持停止状态。带导向的压手动模拟失去能量时的缩弹簧除外。 情况。 该装置应能在没有那些在电梯正常运行时控制速度、减速或停车的部件参与下,达到前面29.1条的要求,除 现场检查结构和设非这些部件存在内部的冗余度。 计或安装文件。 该装置在动作时,可以由与轿厢连接的机械装置协助完成,无论此机械装置是否有其它用途。 空载轿厢停在最低层站,把加速度测试仪安放在轿厢地板上,然后人为打开制动器,使该装置在使空轿厢制停期间,其最大减速度不得大于轿厢向上溜车,记录下1gn。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时的减速度。制动减速应单独由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完成。 现场检查实物,并使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的电梯速度监控部件应是符合前面26部分要求的限速器或类似的装置。 对照型式试验报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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