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陈建华市长听取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初步成果汇报,明确指出,空港经济区必须充分考虑与广州北站的关系,实现联动发展,要求重新开展范围划定研究。
根据陈建华市长指示,市空港委、市规划局即刻组织开展《广州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前期研究》编制。空港经济区范围确定的过程:
(1)2012年8月31日,陈建华市长听取汇报,明确空港经济区范围为388平方公里,并要求以此范围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2013年2月21日,陈建华市长听取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成果汇报,在会上作出进一步指示,空港经济区范围应增加流溪河以东地区,自此,空港经济区范围确定为439平方公里。
(3)2013年3月13日,万庆良书记主持会议,听取空港经济区建设情况汇报,同意空港经济区范围扩容为439平方公里。
在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方案稳定基础上,开展了“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2.2规划概述
2.2.1广州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简要概述
广州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规划分为两个规划阶段、三个空间层次,具体来说,分为总体规划阶段、核心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总体规划包括研究范围(96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439平方公里)和起步区范围(84.87平方公里)。
研究范围:面积约966平方公里,北以珠三环高速为界,包括花都新华街道、花山镇、花东镇、狮岭、炭步、汽车城等地区,以及白云区的北部四镇,基本涵盖了广州北部大部分地区。其中,花都区479平方公里,白云区487平方公里。
总体规划范围:面积约439平方公里,东起京珠高速公路,西至广清高速公路—巴江河,北起珠三环高速公路,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流溪河,其中花都区约200平方公里,白云区约239平方公里。
核心区一期范围:包含四个区,总面积84.87平方公里,其中,花都区29.21平方公里,白云区55.66平方公里。
(1)核心区(一期)南片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以南。规划范围东起机场东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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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云城东路北沿线(规划),西至镜湖大道,北起迎宾大道以北规划路,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面积54.12平方公里,其中,白云区47.06平方公里,花都区7.12平方公里。
(2)核心区(一期)北片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以北,规划范围均在花都区。规划范围东起机场东环线(规划),西至106国道新线(规划),北起平步快速路,南至物流大道—商业大道(规划),面积约17.82平方公里。
(3)综合保税区(北区)位于空港经济区北部,规划范围东起弯弓塘—大王岭山体边界,西至永星路,北起富力国际空港综合物流园北侧边界道路,南至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北区)南侧规划路,面积约4.2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均在花都区。
(4)综合保税区(南区)位于空港经济区东部,规划范围东起京珠高速公路,西至新广从快速路—竹龙路(规划),北起钟港大道以北规划路,南至白云六线(规划),面积约8.6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均在白云区。
图2.2-1 广州空港经济区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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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详细性规划概述
2.2.2.1发展定位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的发展定位与空港经济区总体定位具有重要关联,根据所在区域的功能进一步明确。空港经济区定位为全球综合航空枢纽,亚洲物流集散中心之一,中国重要的临空经济中心、航空经济示范区,华南地区重要的发展引擎和增长极。
核心区(一期)南片:空港经济门户核心区(总部经济基地、高端服务业集聚区)、航空产业功能区。
核心区(一期)北片:广州临空物流集聚区、航空维修制造产业区。 综合保税区(北区):广州临空保税物流与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综合保税区(南区):临空保税物流与先进制造业基地。
2.2.2.2 建设规模与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84.87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5.03平方公里,建筑面积7001万平方米,控制居住人口32.04万人。四个起步区规模如下:
核心区(一期)南片总用地面积54.18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31.11平方公里,建筑面积3735万平方米,控制居住人口24万人。其中,白云区用地面积47.06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26.02平方公里,建筑面积2642万平方米,控制居住人口18.5万人。花都区用地面积7.12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5.09平方公里,建筑面积1093万平方米,控制居住人口5.5万人。
核心区(一期)北片总用地面积17.82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2.10平方公里,建筑面积1327万平方米,控制居住人口8946人。
综合保税区(北区)总用地面积4.27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3.89平方公里,建筑面积809万平方米,控制居住人口2.98万人。
综合保税区(南区)总用地面积8.6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7.92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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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131万平方米,控制居住人口4.17万人。
核心区(一期)南片规划范围 核心区(一期)北片规划范围
综合保税区(北区)规划范围 综合保税区(南区)规划范围
2.2.2.3土地利用规划
(1)核心区(一期)南片
总用地面积54.18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人和镇区周边、机场高速以西地区。规划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2875.4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2094.39公顷,占比72.84%;村庄建设用地781.01公顷,占比27.16%。区域交通设施用地235.81公顷,非建设用地2306.78公顷。
表2.2-1核心区(一期)南片城乡用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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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代码 大中类 小类 类 H H1 H11 H14 H2 E E1 E2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 2占城乡用地比例 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非建设用地 水域 农林用地 城乡用地 3111.21 2875.40 2094.39 781.01 235.81 2306.78 287.04 2019.74 5417.99 57.42% 53.07% 38.66% 14.42% 4.35% 42.58% 5.30% 37.28% 100.00% 表2.2-2 核心区(一期)南片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大中类 小类 类 R 居住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21 住宅用地 RB 商住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用地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A35 科研用地 A4 体育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A6 社会福利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1 商业用地 B2 商务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M 工业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S3 交通枢纽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33
用地面积(hm) 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211.65 211.65 184.29 15.29 12.07 141.89 8.55 20.96 92.19 1.27 72.40 18.52 4.37 13.60 2.22 323.69 208.75 111.78 3.16 120.89 120.89 76.98 76.98 525.04 506.88 2.18 15.98 5.64 10.11% 10.11% 8.80% 0.73% 0.58% 6.77% 0.41% 1.00% 4.40% 0.06% 3.46% 0.88% 0.21% 0.65% 0.11% 15.46% 9.97% 5.34% 0.15% 5.77% 5.77% 3.68% 3.68% 25.07% 24.20% 0.10% 0.76% 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