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賢伉儷 ? 愚夫婦
? 尊府 ? 寒舍 ? 大作 ? 拙作
? 貴體、貴恙 ? 賤軀、賤恙
? 拙荊、賤內、賤辰
? 愚 阮 我 余 賤內 ? 在下 窃 拙荊 ? 草民 敝人 內子 ? 奴才 老夫 ? 小的 老朽 ? 卑職
? 下官 本人、我、某 本席 職 ?
三、引述語
? 甲、 直接引述
? 奉:上級 ? 准:帄行 ? 據:下級 ? 奉悉 ? 敬悉 ? 已悉 ? 復 ? 敬復 ? 依照 ?
根據
? 遵照
? 諒蒙 鈞察 ? 諒達 ? 計達
? 根據……案陳……函: ? -,經函准………函:
? ○○○一案,經陳奉行政院……函示:? ○○○○○○字第○號函略以: ? 乙、間接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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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有哪些?生活非公文用語
? (1)復……函。 ? (2)依
依據 根據
? 一、復…函。答復時用。不可寫:復…函辦理。「復」不可寫「覆」 ? 二、根據…辦理。根據來源(1)對方來文;(2)第三者來文;(3)法令(4)
批示;(5)協商會議紀錄根據(最不客氣,限引下級及法令)、依據(引帄行)、依(引上級)根據○○案陳…辦理。依據○○函轉…辦理。 依據奉交下…辦理。
? 三、根據…辦理兼復…函 四、經辦語
? 遵經: 上級 ? 遵即: 下級 ? 業經 ? 經已
? 均經 帄行、下行 ? 迭經 ? 旋經 五、准駁語
? 應予照准 未便照准 ? 准予照辦 所請不准 ? 准予備查 不合規定
敬表同意 同意照辦
? 礙難同意 歉難同意 六、請示語
? 是否可行? ? 是否有當? ? 可否? ? 當否? 七、期望語
? 上行:
? 請 鑒核、請核示
? 請 鑒察、請鑒核備查 ? 請 核備 ? 帄行:
? 請 查照、請查照 ? 請 查照辦理 ? 請 查照惠復 ? 請 查照辦理惠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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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下行:
? 希 查照
? 希 照辦 ? 希 辦理見復
? 希 轉行照辦 ? 希 切實辦理
? 八、附送語
? 附陳:上級 ? 檢陳:上級 ? 附 ? 附送
帄行、下行
? 檢附 ?
? 檢送 九、結束語
? 謹呈 敬陳 此陳 此請 ? 謹陳 右陳 此上 十、批示語
可 傳閱 緩議 ?依法辦理 如擬 婉復 再議 ?依規定辦理 照准 函復同意 免議 著毋庸議 照辦 照辦並復 面議
閱 存 嘉勉 發 存查 慰留 行 同意 公布
*閱、悉、 知、謝謝、0.K.、A.CK紅字非公文用語
?
行文用語
行文用語,即公文行文時,未表示目的、期望、核准、駁回、附送文件等之專門述語。 查、關於 起首語 制定、訂立、修正、廢止 通用 公布法令使用 下行文 上行文 上行文 盡量少用 已經辦理 已經立即辦理 業經辦理 23 特任、特派、任命、派、任用人員使用 玆派、玆聘、僱 遵經 經辦語 對上級機關用 同上 通用 遵即 業經 均經 當經 迭經 旋經 應予照准 通用 通用 通用 通用 機關對人民申請函同意時用之,或對下級機關核准時用之。 機關對人民申請函同意時用之,或對下級機關核准時用之。 帄行文 下行文 均已經辦 當時即辦 屢次經辦 其後不久即辦 准予照辦、准予備查 下行文 核准或同意或駁回語 未便照辦、礙難照准、應從緩議、應予不准、應予駁回 敬表同意、同意照辦 歉難同意、礙難同意、無法照辦、不能同意辦理 奉 對下級機關來文之下行文 請求不准時使用。 對帄行機關來文表示同意時使用 對帄行機關來文表示不同意時使用 接獲上級機關來文,於引述時使用。 帄行文 下行文 應予駁回須列舉駁回之理由或法令。 盡量少用 准 接獲帄行機關來文,於引述時使用。 接獲下級機關來文,於引述時使用。 接獲上級機關來文,於引述完畢時使用。 接獲帄行文,於引述完使用。 接獲下級機關來文,於引述完時使用。 於復文時使用 盡量少用 據 引述語 奉悉 盡量少用 例:鈞部○年○月○日第○號函奉悉 敬悉 已悉 引述語
復……函 例:復貴局○年○月○日○字第○號函 24
依據或根據……辦理 陳述告知辦理之依據時使用 對上級機關發文後再繼續行文時使用。 對帄行或下級機關發文後,再繼續行文使用。 對下級機關有所期望時使用 對受文者有所請求或期望時使用。 對下級機關希望將本文輾轉發行(轉行)下去時使用。 對上級機關使用 同上 同上 對帄行機關使用 對下級機關使用 通用 通用 對帄行機關使用 對下級機關使用 公文有附件時,對帄行或下級機關使用。 公文有附件時,對上級機關使用 對總統簽使用 於簽末使用 於便箋使用 例:依據 大部○年○月○日○字第○號函辦理。 例:本部○年○月○日○字第○號函諒蒙鈞鑒 引述語 ……… 諒蒙鈞鑒(察) ……… 諒達、計達 希、希照辦 請 轉行 上行文 帄行文或 計達:計算時日公文下行文 應已到達。 下行文 帄行文或上行文 多屬下行文 帄行文偶用之,但應避免。 下行文亦可用之。 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核公務,請求上級機關轉行其他單位亦偶用。 請鑒察考核 。 考核後請指示,以便遵行。 考核後,留存備查。 查照意即「使其知悉」。 期望及目鑒核 的語 核示 核備、查照 查照、查照辦理、查照見復、查明見復復。 希查照、希照辦、希辦理見復。 請示語 除外語 抄送語 是否可行、是否有當、可否之處 除………外 除………暨………外 抄送 抄發 附、附送、檢附、檢送 附件語 附陳、檢陳 謹呈 結述語 謹陳、敬陳、右陳 此敬、此上
上行文 上行文 上行文 帄行文 下行文 帄行文 下行文 帄行文或下行文 上行文 上行文 上行文 25
稱謂用語
稱謂用語 鈞 鈞長、鈞座 適 用 對 象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對下級機關使用。如鈞院、鈞部、鈞府等。 文別 上行文 備 註 鈞字上須空一格表示尊敬對方 鈞字上須空一格表示尊敬對方 如台北市政府行文給考試院文中提到考試院應稱為「大院」。 貴 1、無論有無隸屬關係,上級機關對下下行文 級機關一律用貴。如貴部、貴校、貴局。 帄行文 2、無隸屬關係之帄行機關,或機關與民間團體間稱貴。如貴會、貴社、貴公司。 為表示敬重「貴」字上可空一格。 同 右 1、屬員對上級長官使用。 上行文 2、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使用。 無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使用。如大院、大部等。 上行文 大 先生、女士、君 機關對人民依性別稱先生或女士,或通帄行文 稱君 台端 1、機關或首長對屬員使用 下行文 2、機關對人民行文,文中提及受文者帄行文 (個人),一律稱台端 本 機關或人民行文時,文中一律自稱本。上行文 如本院、本部、本市、本人 下行文 帄行文通用 公文中提及第三者之機關、團體時稱 「全銜」或「簡銜」,如一再提及,必要時可稱該。如該部、該省、該公司。對職員則可稱該或其職稱 。 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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