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措施。
5、项目质量控制点及特殊过程
针对质量控制问题,现场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经理部应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施工骨干人员认真制定施工方案,并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后实施,并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此方案层层把关,严格检查、验收。专职质量员应在该施工阶段,根据项目经理总后指令,将本职工作及其责任重点,以该质量控制点为阶段性工作重点。
6、质量控制措施
1、专职质量员,根据项目经理部的指令工作到位,除做好正常施工中的质量检查及监督工作外,应重点控制质量控制点的施工与操作质量。
2、选择优秀的施工操作工人及素质良好的管理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部,由公司经理室汇同劳资科调度落实。
3、装璜材料,由工程部提供材料分析表,材料员编制采购计划,交采购员采购,质量控制与检验由专职质量员报施工工长实施。(具体执行按公司质量体系控制程序--采购及检验程序)凡进入工地的装璜材料,均得与样品一致,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质保书齐全,凡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拒收,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4、机械设备、工具用具、检测设备,必须经设备科设备员经过检测运转正常,标识齐全送工地使用,如发现机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工地设备员负责送公司设备科指派专人修理。如设备科机械设备调度不及时或运转有困难,不能按时到工地,影响工程进度时,项目经理应及时报告公司经理室,申请新购机械设备。
5. 本项目各类质量记录人员为施工工长、材料员、质量员、质量记录资料汇总由工程部实施。
7、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业主提供的施工图要求施工,遵照《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及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2)公司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质量方针,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工程合同中所承诺的质量要求和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之要求。
(3)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自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4)为达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成立由工程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由施工技术、材料、施工班组等各方负责人参加,是本工程质量的组织保证。 根据本工程特点,设专职质监员一名,各施工班组设兼职质量员,质监员对整个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具有一票否决权。
(5)在公司现行质量责任制的基础上,项目经理部针对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工程的质量责任制,以明确各部门、各施工人员的质量职责,职责分明,奖罚有道。
(6)保证工程质量,对施工过程实行严格控制,加强质量管理,对装璜材料的质量、施工程序、施工操作规程、新工艺施工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7)所有工程用装璜材料进场都必须具有质保书,合格证。材料采购先由技术部门提出质量技术要求交材料部门,采购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同种或同规格材料以质量优者为选择先决条件,其次考虑价格因素。
(8)施工队伍进场,项目负责人必须进行书面技术质量交底,做到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清楚。主要分部项工程和容易产生质量毛病的工序必须加强自检互检,督促质监员重点检查把关,并认真做好交班检查验收记录。 (9)对于各种装璜材料的堆放、保管及安装应根据工艺要求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10)现场施工工长、材料员、质量员必须认真做好各项质量记录及技术复核工作,对于已施工制作完成的成品、半成品都应认真采取产品保护措施。施工完毕后的产品均用塑料胶带封贴后方可进行下
道工序的施工,防止二次污染,竣工前拆去保护层以保持整洁。
八、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安全无事故。
本工地项目部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工地施工工长是第二安全责任人,成立有关防火安全检查小组。
工地项目经理,副经理轮流值班,并有值班记录,对重大安全隐蔽及时发出“安全指令”及时整改。
对易燃物品的堆放,要选择四周有砖墙的房间来做易燃物品仓库,仓库内不能生火、吸烟,并挂的明显的标志,在仓库内配置设足够的灭火机,并制订易燃品仓库的管理制度,由专人管理。
对较容易引发火灾的事故的电焊作业,必须先提出申请,明确批复后,方可执行。包括明确落实灭火器必须跟随电焊机,电焊到哪里,灭火器带到哪里,决不能掉以轻心,焊接作业时,把地面易燃物清理干净,对材料堆放的地方用板覆盖好,防止焊渣回溅。
安全员要经常巡视安放在工地各处的灭火器的使用情况,并按公司制度定期检查,做好记录,不能乱扔乱放,空瓶及时充气,缺少了及时补上。
工地用电从总开关箱开始必须装上漏电保护开关。确保工地现场所用的功率要求,保证零线装设开关及熔断器的安全工作,潮湿和易触地带电体场所用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有值班电工管理负责制,不能随意乱拉乱接,值班电工还须按规定,定期邀请工长、质安员进行巡视检查,做好记录。
在工地施工现场,电工、焊工必须有正式上岗合格证才能任职施工带班,对于那些无证的电工、焊工是不能直接参与工地的施工。 2、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3、防火设施
(1) 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2) 在走道处及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4、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1) 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5)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5、现场临时用电防护措施
(1) 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 对施工用电进行专项用电设计。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投入使用。
(3) 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
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
线路走向;
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
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 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 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5) 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
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
⑤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6)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7) 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8) 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6、接地与防雷安全要求
(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2)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且须设专用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