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韦博行政法系统强化讲义 - 图文(5)

2019-03-09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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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强制执行拘留)

直接执行 财产(划拨、拍卖、拆除等)

行政强制执行 代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不履行

间接执行 执行罚:逾期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无需单独授权),加处

罚款(按每日3%)或收取滞纳金促使义务人履行

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自行强制:公安(拘留)、国安、税务、海关、

直接强制 县级人民政府(拆违不拆迁)、

依法处理先期查封扣押物(具有查封扣押权的)

无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申请法院强制:质监、国土、环保等

(税务海关是个神话,警察蜀黍绝代风华,政府拆违掉光了牙,也可以授权城管去火辣辣) 3.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比较 种类 行政 强制 措施 实施主体 (1)行政机关; (2)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公共组织 (3)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4)行使集中处罚权的机关; (5)不得委托 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除代履行外不可委托 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公共组织 适用目的 制止强制 预防强制 保障强制 主要类型 (1)限制人身自由:盘问、传唤、隔离、带离现场、驱散、约束、搜查、强制治疗、收容、劳教等;(2)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强制收购、限制通信) (1)间接强制:代履行、执行罚; (2)直接强制:划拨、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物、排除妨碍或恢复原状、其他(执行强制拆除等) 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创设其他处罚 特征 临时性; 非惩罚; 行政 强制 执行 行政处罚 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而强制 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替代性; 从属性; (有时带惩罚) 惩罚性 独立性 终结性 13、2、43.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 二、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合法原则 适当原则 权利救济 三、设定与规定 设定文件 法律 具体要求 设定、实施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符合比例(严厉程度适当性、必要,能实现行政目的而又损害最小) 无救济则无权利:有权陈述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教育优先、强制辅之;目的达,不强制 设定权(创设) :(1)行政强制措施原则上只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按权限设定部分强制措施,但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由法律保留。(2)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 规定权(执行细化权)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行政法规 (1)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 (2)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 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和冻结存款、汇款外的强制措施 地方性法规 规章、文件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设施财物和扣押财物; 均无权设定行政强制 网址:www.wanguoschoo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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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关于行政强制的设定和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A.行政法规不能设定冻结存款的强制措施

B.地方性法规可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作出行政强制措施 C.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D.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第二节 法律责任与救济

一、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三、认为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违法起诉执行行为,认为法院执行违法只能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违法起诉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节 行政强制的程序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 1.一般性程序 (1)实施前报告批准(情况紧急,当场实施,24小时报告,补办批准手续)(2)确定实施人员(2人以上、有执法资格)(3)现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告知权利 (5)听取陈述申辩 (6)制作现场笔录(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盖章,当事人拒签注明拒签原因,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签名) 2.特殊程序 种类 限制人身自由 主体 冻结 期限 查封扣押 主体 对象 特殊程序规定 (1)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家属实施机关、地点和期限;(2)紧急情况,返回机关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手续;(3)不得超期:治安处罚8小时或24小时;(4)目的实现或条件消失后立即解除 (1)法律明确规定有冻结权的行政机关(公安、税务、海关);(2)法律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证监会);(3)申请法院冻结:监察、审计、银监会、保监会、工商 (1)一般期限:不得超过30日;(2)情况复杂: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不得超过30日; (3)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2)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1)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2)不得查封、扣押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3)不得重复查封(4)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一式二份 期限 (1)一般期限:不得超过30日;(2)情况复杂: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不得超过30日; (3)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管处理 (1)保管:行政机关或委托第三人保管,保管、检测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2)处理:没收、销毁、解除(退还财物、拍卖或变卖价款、变卖造成损失的给予补偿) 12、2、80.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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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1.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程序 种类 催告 执 行 情 形 程 序 规 定 (1)书面形式:载明履行期限、方式、数额、陈述申辩权;(2)例外:立即实施代履行、执行罚 (1)中止执行:无履行能力、第三人主张权利、执行导致难以弥补损失且停止不损害公共利益 (2)终止执行:死亡无遗产又无承受人、组织终止无财产、标的灭失、决定被撤销、无履行能力中止满三年。 (3)执行回转:财物类强制执行执行中或执行后,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退还财物或赔偿。(4)执行和解:执行协议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当事人补救的可以减免执行罚,不履行协议的应当恢复强制执行。(5)文明执法: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执行;不得采取停止居民生活供水、电、热、燃气等方式。(6)拆除违章建筑:先公告限期当事人自拆,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诉讼又不履行的,在当事人起诉期限届满后经催告无效,由行政机关依法强拆。 代 履 行 (1)范围: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义务(非人身性义务)不履行,经催告无效,已经危害交通安全、污染破坏环境资源(2)主体:行政机关或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3)程序:送达代履行决定书--代履行3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经催告不履行的代为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应当派人到场监督--行政机关人员、代履行方、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4)费用:按合理成本由当事人承担;(5)立即实施代履行: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等当事人无法清除,无需催告就可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事后通知并依法处理 金钱 给付 义务 (1)当事人不履行则采取执行罚,依法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但执行罚不超过金钱给付义务本身 (2)执行罚超过三十日,经催告不履行义务,有强制执行权的则通过划拨、拍卖等方式强制执行。(3)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已经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当事人起诉期限届满后经催告无效,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否则只能在当事人起诉期限届满后经催告无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划拨存款汇款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5)拍卖财物由行政机关委托拍卖机构办理(6)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任何行政机关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 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罚款决定---15天不交罚款---加处执行罚30天---三个月起诉期限届满后催告---10天催告期届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自行强制权的机关在处罚前已经查封扣押的财产可拍卖抵缴) 12、2、48.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 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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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义务人不复议、不起诉、不履行义务 书面形式履行催告 催告书送达10日后义务人不 履行 义务人3个月起诉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申请法院 申请行政机关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免费) 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5日内执行 提交文件: 强制执行申请书; 行政决定书即事实、理由和依据; 当事人意见及催告情况; 执行标的情况 法院5日内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 15日 符合条件 书面审查 7日 明显违法 实质审查 30日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15日 作出是否执行裁定 作出是否执行裁定 上一级法院 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5日内送达裁定 15日 裁定执行的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向上一级法院 申请复议 30日 上一级法院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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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九 行政复议

第一节 行政复议范围

一、具体行政行为(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合法权益 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附带审查

部分附带审查是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要求一并审查具体行为依据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但不能直接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申请复议,也不能对行政立法和国务院的决定申请审查。 可以申请附带 一般规范性文件 不可以申请附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的决定、规定 例.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CD 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诉讼与复议关系 复诉自由选择 须先复议才能后诉讼 可在收到复议决定或复议期满后15日内起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纳税争议(纳税的主体、范围、数额、方式、比例,不含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滞纳金等强制执行)(2)侵犯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权利:裁决、确权处理或发证确认权属、侵犯已经取得(排除初次申请权属登记)的九大自然资源(土地、森林、矿藏等)所有权使用权;(3)反垄断限制集中或不予限制集中的决定 复议诉讼任选一种 复议前置终局 省部级单位自身行为的复议决定不服申请国务院裁决的 省级政府在特定条件下做出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复议机关为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或省政府的区划勘定或征收土地决定、确认行为、九大自然资源)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07、2、49.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A.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B.高某因为偷税被某税务机关处罚,高某不服 C.派出所因顾某打架对其作了处罚,顾某认为处罚太重 D.对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处罚不服

第二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复议机关

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资格转移:公民死亡→近亲属;组织终止→继承权利的组织 (60天无法继受复议终止) 二、被申请人(行政主体)

1.普通行政机关 2.共同的几个行政机关 3.行政机关被撤销 →继承权力的行政机关 4.被授权组织 5.派出机关 6.受委托组织告委托的机关 7.上级批准的告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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