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明确我矿各级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促进我矿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层层落实及签订
二、由矿委成员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煤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分级负责制(煤矿管理层级:矿级-科级-井队-班组-员工),从各级领导到岗位人员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建立、健全煤矿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从各级领导到岗位人员,实行分级督促,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六、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事故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七、任何科室、班组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调度室和安监科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科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值班矿长汇报,值班矿长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在本人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十、班组长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本班组的作业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十一、岗位工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工种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每月主持召开两次。
二、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矿长外出时,由矿长委托生产副矿长或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
三、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有矿级领导、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井队长及由矿直管的重要班组长。
四、安全办公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会议、指示、指令、文件精神;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总结和安排月度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
五、安全办公会议内容要认真整理并形成《安全办公会议纪要》,并及时下发各职能科室、井队和班组贯彻落实,凡工作事项涉及的科室、井队和班组,必须及时贯彻和抓好落实。《安全办公会议纪要》由综合办公室存档,安监科备份留存,以便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六、对会议制定的各类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应形成书面材料,由安监科统一抓好监督、检查、落实、统计、归档工作,并在下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整改情况。
七、会议要求
1、矿级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井队长和班组长,在矿时本人必须亲自参加会议,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必须在会前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
2、施工队负责人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必须安排副队长参加。 3、参加会议人员若因人事变动,则按变动后的情况执行。
4、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或开会时请假者,出现一次罚100元,由安监科出具罚款通知单,通知矿综合办公室(财务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进入矿安全奖励基金。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使安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科室、各井队和班组,用以检查和督促全矿安全管理工作,并促进各级安全生职责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
1、杜绝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2、杜绝瓦斯事故和水害事故发生。
3、轻重伤事故不突破中际集团公司下达指标; 4、创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 二、总体要求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2、坚持“三不生产” (不安全不生产、事故隐患不排除不生产、规程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 (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接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特别是矿井“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以现场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抓好五项工作: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矿井安全资金投入工作;职业病危害工作及地面安全工作;矿山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工作。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煤矿的两费提取和使用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务科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吨煤10元和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用吨煤10.50元,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违者重处。
二、公司财务科对两费的使用建立健全台帐管理体系,做到帐目清楚,当月结余的两费资金,允许结转下月使用,当年结余的两费资金允许结转下年使用。
三、每月安监科在安排安全隐患项目整改、机电科在造材料或设备计划时,属于两费支出的单独造计划。
四、属于两费支出的项目,公司装备部必须按两费材料或设备费单独开发票,财务科上台帐。
五、两费的使用范围 1、安全费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通风系统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支出。 (3)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措施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0)安全培训和开展安全月活动支出。 (11)其他与矿井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维简费使用范围:
(1)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支出。 (2)矿区生产补充勘探支出。 (3)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4)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六、两费提取与使用监督
公司两费的提取与使用由总工程师监督执行。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真正做到“管理上台阶,质量达标化,安全创水平”,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矿井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及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执行标准
安全质量标准化执行的标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2014年版《煤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