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明帅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质量手册 第A版 修订次1
工,公布表扬,名额不限,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g)组织员工的有益活动,加强沟通。
企业不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各种竞赛、联谊等有益的活动,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加强员工间的沟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h)创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为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竞争氛围,使员工在工作中有干劲、巧劲。 i)奖励
本公司对在年度内符合评选先进条件的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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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产品实现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生产科在进行新工艺的试生产及复杂订单的生产时,负责对产品生产、检验的过程进行策划,其他部门协助生产科完成产品实现的策划过程。
(1)策划时应首先确定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包括顾客要求、法规要求、本公司要求和其他相关方要求。或者从另一方面说包括质量要求、数量要求、进度要求、成本要求、服务要求。 (2)确定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包含哪些子过程(采购、生产、检验、销售、仓贮),各个过程应如何控制实施,各个过程之间应如何衔接,以及这些过程所需的文件(数据文件、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等)和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岗位设置、岗位人员数量、质量能够满足要求)、材料资源(材料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到货进度)、设备资源(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辅助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状态、数量)、环境资源(生产办公场所、企业文化氛围、清洁安全环境)、信息资源等。
(3)确定在生产过程中哪一个质量控制点进行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确定产品可以接收的标准。 (4)确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检验过程中应设置哪些记录,确定记录的提供者、接收者、保存期限、记录的提供时机、提供形式,来为过程是否实现及产品是否满足要求提供证据。
(5)产品实现的策划结果可以是:工艺流程图、工艺方法、检验方法、质量计划(针对单项大批量生产计划或顾客有特殊要求的订单)。
(6)策划的结果由生产科主管审核、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生产科将策划的结果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发放文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供销科应确定顾客对产品数量、质量、交货等的要求;
(1)供销科用电话、传真、合同、面谈、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顾客沟通,了解顾客对产品提出的明确要求及顾客未提出的隐含要求。
(2)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产品的管理规定及本公司附加要求。(包括交付后活动包括诸如保证条款规定的措施、合同义务(例如,维护服务)、附加服务(例如,回收或最终处置)等。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
供销科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必要时(技术复杂、新材料、产量大、交货急、价格或付款方式难以接受)应会同本公司领导、生产科、品技科等相关人员一起进行评审。评审应在供销科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 (1)产品要求得到规定,包括7.2.1中的2条要求。
(2)与顾客签定长期合同,在合同期间内,供销科用电话等方式与顾客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每次的订单要求能与总合同相一致。供销科对出现的与顾客要求不一致的条款,与顾客沟通妥善解决。
(3)本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包括顾客要求、法规要求、上级部门要求和本公司附加要求。
(4)顾客未提供文件要求,供销科与顾客沟通,作好记录确认,顾客要求有更改时,供销科应在半小时内通知生产科等相关部门。 (5)合同评审的结果(合同评审表)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生产计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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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科应予以保存。 (6)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而代之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7.2.3 顾客沟通
(1)供销科定期(每季度)、不定期与顾客沟通,发布本公司的产品信息,了解顾客对本公司产品的满意度,并就与顾客沟通的重要信息内容作好记录。 (2)供销科负责对顾客的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问询、合同或订单的修改。
(3)供销科收集顾客资料(包括顾客满意及顾客投诉),并建立档案。 7.3 设计和开发
因为本公司产品严格按顾客要求进行加工,有成熟的工艺,所以本公司对设计和开发进行删减。 7.4.1 采购物资分类
根据物资对随后的实现过程及其输出的影响,本企业将采购物资分为A、B二类: A类:灯头、线路板、灯具等; B类:五金标准件、包装材料等;
7.4.2 供方评价
7.4.2.1 评价内容及相应资料
a) 供方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及其产品价格; b) 售后服务及信誉;
c) 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证明文件(如荣誉证书、ISO 9001证书等); d) 本企业或其它单位已使用的情况。
供销科应根据供方按企业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并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供销科应予以保持。 7.4.2.2 评价方式
对已供货或长期合作的供方,应根据以前和近来进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其企业当前状况作深入了解;对新的供方,可以派人到供方现场考察或通过对其他顾客的调查,了解该供方产品的质量情况、供货能力以及企业运转状况。 7.4.3 供方的确定
7.4.3.1 对A类物资供方,请其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并结合本企业使用情况,由供销科在“合格供方记录表”上形成评价结论,经总经理批准后,列为企业的合格供方;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调查或考查。
7.4.3.2 对B类物资供方,评价时可仅针对产品合格证明资料进行,由供销科负责人签字后可成为企业的合格供方。
7.4.3.3 经评价确定的合格供方,方可作为采购员选择合格物资供方进行采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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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供方的控制
7.4.4.1 对A类物资,供销科应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对供方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在“供方不合格供货情况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对其中涉及特殊过程加工工艺的产品,必须由供方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可与供方技术部门共同对特殊过程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7.4.4.2 品技科对供方的供货质量进行控制,按“手册7.1条款要求”进行。对供方提供物资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供销科,载入供方档案。
7.4.5 采购信息
7.4.5.1企业的采购信息应能反映所采购产品的情况,在与供方沟通前,供销科应确保所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必要时应考虑供方: a)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人员资格的要求; c)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7.4.5.2 适当时采购信息还包括:对供方的产品、操作程序、管理过程、生产设备及人员提出有关批准或资格鉴定的要求,如对供方产品的安全认证要求,对加工过程、设备及人员要求、委托检测的服务要求、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最终由总经理批准采纳。 7.4.6 采购合同
7.4.6.1 供销科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签订“采购合同”。
7.4.6.2 物资采购合同中应注明物资名称、规格、价格、质量要求、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内容。 7.4.7 物资的验证
7.4.7.1 品技科质检员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
7.4.7.2 当顾客和企业要求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采取此种验证方式应在采购合同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做出规定。但顾客的验证不能成为我公司对供方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依据,不能免除我公司向顾客提供可接收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拒收的可能,企业质检员仍然需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或检验。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本公司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加工和服务提供,生产科应通过以下方面控制生产和服务的运作: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 (2)必要时,获得产品规范;
(3)使用和维护生产所需的适当设备(见6.3); (4)实施监控活动;
(5)对产品生产的活动和过程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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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1 供销科接单后,将订单信息通知到生产科、品技科等部门,由生产科制定生产计划并向各生产线下达生产任务。
7.5.1.2 各工序依照生产科下达的生产任务(工序流程卡)到仓库领取材料,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和进货/外协件检验作业指导书,使用适当的设备,完成生产和检验并保留相关的记录。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7.5.1.3 生产完成后由供销科与顾客联系并组织送货,对于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由供销科统一协调安排。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易或不能经济地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品技科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特殊过程)。经识别本公司目前存在此类过程为焊接。 7.5.2.1生产科在对焊接进行确认和控制时,应考虑:
a)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设置质量控制点; d)再确认; e)记录的要求。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7.5.3.1 生产科对所有生产现场进行标识,如生产场所、仓库等,员工在工作期间要统一着装,统一形象,便于管理。
7.5.3.2 所有的办公场所及人员由办公室负责进行标识(标牌、上岗证)。 7.5.3.3 对设备及设备位置进行确认,由车间负责对设备的标识。 7.5.3.4 品技科对产品的标识以及监控状态的标识应明确、清晰。
(1)来料检验后,仓管员将材料存放在货仓相应区域。不合格品现场给予退货,杜绝不合格品进库存放。
(2)制造过程中标识:对合格品、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同的位置,对不合格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
(3)成品入仓时,须经质检员签字认可并附上“合格证”。
(4)对于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易混淆原材料,各车间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须由生产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5)对成品、半成品一经发现有品质异常,即应根据相关之标识记录内容对该批产品进行逐级追溯。
(6)若有顾客投诉,即以生产记录、进出库记录及检验记录来追溯其责任人员。 7.5.4 顾客财产
本公司目前存在顾客财产为顾客提供的样品和个人信息,供销科和生产科等相关部门,对顾客财产应妥善保护,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顾客并保留相关记录。 7.5.5 产品防护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本公司各相关部门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1)生产科负责做好材料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产品防护工作,要求供应商妥善标识、包装产品。
(2)品技科及生产科各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分类整齐堆放、防水防潮、标识清楚(品名、检验状态)、小心搬运、妥善包装,生产科内禁止闲杂人等进入。
(3)仓库管理人员对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出仓库进行严格管理,各类物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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