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规自学考试内部资料】
(2)民事法律责任.指由民事违法行为或特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
(3)行政法律责任,指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行政责任
(4)经济法律责任.指因违反经济法规或特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但尚不构成犯罪.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经济责任
(5)违宪法律责任,指因违宪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违宪责任
6.违反行政法律责任而产生的4个方面: (1)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 (2)是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3)是行政受托人的行政责任 (4)是相对人的行政责任
前三种,是由行政主体的职务过错引起的 后一种.由公民或社会组织的行政过错引起
7.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负法律责任的主体,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它是法律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
8.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区别:
(1)律责任是实施法律制裁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2)法律制裁则是实现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和员终保障手段
(3)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必然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则不一定都受到法律制裁
9.法律制裁的种类:
(1)刑事制裁,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2)民事制裁
(3)行政制裁。它指国家对于违犯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者依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强制措施。行政制裁又可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对行政主体的制裁。 (4)经济制裁 (5)为宪制裁
10.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营;赔礼道歉
11.行政处分: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
12.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个人或组织所实施的惩罚措施
36
【高等教育法规自学考试内部资料】
13.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3)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4)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撤销教育资格 (5)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14.教育法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教育法所规范的社会关系而需承担的制裁性后果
37
【高等教育法规自学考试内部资料】
15.教育法的法律责任特点为行政性,但属于多种法律责任并存,既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经济责任
16.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责任承担方式有:通报批评、撤销违法决定、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履行职务、纠正不法、行政赔偿
17.合法收费的几项条件:
(1)收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 (2)收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标准
(3)收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收费程序。违反任何一项.都属于乱收费行为
18.行政机关的责任承担方式:通报批评、撤销违法决定、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履行职务、纠正不法、行政赔偿
19.学校的法律责任:
(1)违法招收学员、向学员乱收费的法律责任 (2)违犯国家有关财政法规的法律责任 (3)忽视教育教学设施危险的法律责任
20.教师的法律责任:
(1)违犯《教师法》的法律责任【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教师为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还有许多其他情况,如私拆学 生的信件违反学校校园秩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在高等教育领域比较突出的是有关弄虚作假的行为】
21.教育者的法律责任: (1)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 (2)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2.社会违法的法律责任:
(1)非法举办学校的违法行为 (2)违法颁发证书的法律责任
(3)侵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违法行为
38
【高等教育法规自学考试内部资料】
第十章教育法的法律救济
1.法律救济:依据法律对权力冲突的解决
2.法律救济的特征:
(1)法律救济的前提是第一权利受到侵害,即取得所购买的货物或取得货物的价款这项权利受到了侵害,如果第一权利末受损害,则法律救济不发生作用
(2)法律救济具有权利性 (3)法律救济具有弥补性
3.高等教育领域内法律救济的意义: (1)保障高等学校及其师生的合法权利 (2)监督政府依法治教
4.我国主要的两种法律救济方式:行政救济和民事救济 5.教师申诉和学生申诉的特殊:
(1)是因为这种申诉制度是由《教育法》和《教师法》持别建立的 (2)这种申诉制度与内部行政救济中的行政监察救济不同
(3)教师与学生申诉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与行政复议制度有类似之处,但它并不是行政复议制度
6.高等教育中法律救济的形式包括:
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 7.申诉:指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国家机关作出的涉及个人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原处理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或法定的其他专门机关声明不服、述说理由并请求复查和重新处理的行为。
8.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作出的处理不服.或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9.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
(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正式的法律救济制度 (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申诉制度 (3)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申诉制度
10.教师申诉的具体内容:
(1)申诉人【教师申诉制度中的申诉人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教师本人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他人行使】
(2)被申诉人【依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申诉制度的被申诉人是教师所在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 (3) 申诉范围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教师可以提起申诉。
A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B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C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4)提出申诉的形式 (5)受理申诉的机关
39
【高等教育法规自学考试内部资料】
(6)教师申诉的管辖:A隶属管辖B地域管辖C选择管辖D移送管辖 (7) 教师申诉的处理
11.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重新作出处理的制度
12.与教师申诉制度相比学生申诉制度的不同: (1)学生申诉制度中的申诉人是学生
(2)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包括作出处分决定的学校、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学校或教师不包括教育行政机关或政府有关部门
(3)学生申诉的范围较大主要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认为学校、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13.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 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活动及其制度。
14.行政复议的特征:
(1)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是行政复议的前提条件
(2)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3)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活动,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一种活动
(4) 政复议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为审查内容
(5)行政复议适用持定程序。行政复议虽然是一种行政活动但它同时具有司法性适用待定程序
15.申请复议的范围: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初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机关约法定职责既是其法定的权力,又是其法定的义务,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地履行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