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 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基期年,建设用地面积为89287公顷。规划近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4300公顷以内;规划远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3300公顷以内。
清远市建设用地指标分解(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清远市 清城区 清新县 英德市 佛冈县 连山县 连南县 连州市 阳山县 基期年 89287 18631 20777 10900 11577 12845 1945 31142 31924 33330 2188 7112 7589 8444 1332 1916 2060 2294 378 3296 3452 3708 412 7950 8349 9166 1216 8340 8572 8989 649 2010年 94300 2020年 103300 24524 期内增减 14013 5893 注:清城区指标含高新区、市直及飞来峡镇用地指标;英德市指标含清远市华侨产业园、连州市指标含广东民族工业园A区。
4.3.4 城乡用地规模
规划基期年,城乡用地面积为65330公顷。规划近期,城乡用地控制在68700公顷以内;规划远期,城乡用地控制在74500公顷以内。
清远市城乡用地指标分解(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清远清城区 清新县 英德市 佛冈县 连山县 连南县 连州市 阳山县 市 基期年 65330 12390 8952 23088 4467 1390 2775 5316 6952 2010年 68700 2020年 74500 期内增减 9170 14075 16670 4280 9274 10088 1136 23617 24527 1439 4791 5347 880 1459 1556 166 2844 2943 168 5530 5983 667 7111 7386 434 注:清城区指标含高新区、市直及飞来峡镇用地指标;英德市指标含清远市华侨产业园、连州市指标含广东民族工业园A区。
4.3.5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基期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0651公顷。规划近期,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3000公顷以内;规划远期,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8300公顷以内。
清远市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分解(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清远清城区 清新县 英德市 佛冈县 连山县 连南县 连州市 阳山县 市 基期年 20651 5718 2577 6750 1322 423 642 1830 1389 2010年 23000 2020年 28300 期内增减 7649 6643 8573 2855 2921 3773 1196 7143 8029 1279 1597 2217 895 485 591 168 703 807 165 1990 2498 668 1519 1812 423 注:清城区指标含高新区、市直及飞来峡镇用地指标;英德市指标含清远市华侨产业园、连州市指标含广东民族工业园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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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规模
规划近期,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4085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2250公顷以内;规划远期,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1416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6289公顷以内。
清远市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分解(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清远市 2010年 4085 2020年 11416 清城区 清新县 英德市 佛冈县 连山县 连南县 连州市 阳山县 1706 4584 539 1693 637 1783 389 1085 93 259 103 287 429 1197 189 529 清远市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分解(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清远市 2010年 2250 2020年 清城区 清新县 英德市 佛冈县 连山县 连南县 连州市 阳山县 940 2526 297 932 351 982 214 598 51 143 57 158 236 659 104 291 6289 4.3.7 补充耕地规模
规划近期,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义务量2250公顷;规划远期,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义务量6289公顷。
清远市补充耕地指标分解(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清远市 2010年 2250 2020年 6289 清城区 清新县 英德市 佛冈县 连山县 连南县 连州市 阳山县 940 2526 297 932 351 982 214 598 51 143 57 158 236 659 104 291 4.3.8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基期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61平方米/人。规划近期,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4平方米/人以内;规划远期,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2平方米/人以内。
清远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控制(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清远市 2010年 144 2020年 142 清城区 清新县 英德市 佛冈县 连山县 连南县 连州市 阳山县 93 96 177 178 253 249 158 147 133 129 157 156 130 132 119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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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5.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稳定农用地面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规划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预期为15501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81.46%适当降低到80.94%。
合理增加建设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103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66%提高到2020年的5.39%。
适度开发和利用未利用地,增加耕地和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规划到2020年,全市未利用地减至2618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3.88%减少到2020年的13.67%。
5.1.1 农用地结构调整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耕地减少;稳定园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努力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林地面积,提高人居环境。在保护好现有耕地,确保全市粮、油、糖、菜等基本农产品生产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农业内部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农地保护和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牧、渔各业。
(1)耕地。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方向进行,禁止擅自退耕,积极复垦灾毁耕地。到2020年,全市实现耕地保有量275552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17.77%。其中,要重点建设和管理好规划划定的242718公顷基本农田,优先发展粮、油、菜、糖等基础农业。
(2)园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名、特、优园地,鼓励合理开发荒山、荒坡增加园地面积。到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2980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1.92%,比2005年增加222.32公顷。
(3)林地。加强农田林网、村镇绿化、道路绿化、滨江绿化以及堤防绿化建设,加大荒山荒滩造林、低效林改造和废弃采石场植被恢复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和扩大水源林、水土保护林和沿海防护林等各类林区的面积,建设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林业生态屏障。规划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1197600公顷,占农用地的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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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2005年增加12188.55公顷。
(4)牧草地。规划期末,稳定牧草地面积,规划到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300公顷,占农用地的0.02%,比2005年略增33.08公顷。
(5)其他农用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大力发展规模化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6895公顷,比2005年减少9382.13公顷,占农用地的3.03%。
5.1.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围绕提高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内部结构,保障交通、水利等必要基础设施用地,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两类。规划期内,城乡用地按照“合理布局、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使用,尽量避免占用优质耕地,充分挖掘现有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乡用地为74500公顷,比2005年增加9170.1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2.12%。
◎ 城镇工矿用地。优化城镇用地布局,引导城镇集中集约式发展;优化独立工矿及零星建设用地布局,引导分散、低效的工矿企业向城镇集中;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提高生活用地比例,从严控制工业用地比例;实践节约集约用地,在保障一定增量用地的前提下,应以挖掘现有用地潜力,提高用地效率和强度为主。规划期内,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为28300公顷,比2005年增加7648.8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7.40%。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3694.40公顷以内,新增114470公顷。
◎ 农村居民点用地。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将逐步向城镇人口转变,农村居民点用地将会有所减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庄适度撤并;加大“城中村”、“空心村”整治力度,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须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部分向城镇用地转化、部分复垦为农用地、部分保留或进行改造。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46200公顷,比2005年增加1521.2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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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水利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节约高效的原则,统筹安排交通设施用地。规划期内,交通仍有很大的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28800公顷,比2005年增加4842.9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28%。
◎ 交通用地。规划到2020年,全市交通用地18988.73公顷,比2005年增加3123.4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38%。规划期内,重点建设武广客运专线清远段、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新清远站配套工程、韶柳铁路线和广清城际轨道交通清远段。到2020年,铁路用地1239.97公顷,增加395.7公顷。不断完善不同等级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方面,重点建设新建清连、清韶、英连、二广、清从、清佛、汕湛、昆汕高速等8条高速公路。其它公路建设方面,主要进行新建、扩建和改造,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到2020年,公路用地9383.61公顷,增加2994.45公顷。规划新建或扩建清新港区、清远港区、阳山港区、英德港区、连州港区。到2020年,港口码头用地46.45公顷,增加25.02公顷。
◎ 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内,为进一步提高抗灾能力,应切实加强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城市防洪、堤围、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到2020年,水利设施用地12088公顷,比2005年增加683.4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7%。
(2)其他建设用地。按照保护优先、综合协调的原则,合理安排风景名胜设施及特殊用地。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好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积极开发生态、观光农业、休闲等旅游项目,规划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全为特殊用地,共6010公顷,比2005年增加744.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82%。
5.1.3 其他用地结构调整
严格保护河流和湖泊水面,确保面积不减少,环境有改善;适度开发荒草地,增加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有效利用荒山荒地造林,提高水土保持和环境承载能力。2020年,全市其他用地减至261843公顷,比2005年减少390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7%。未利用地的开发,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增加林地、耕地、水产养殖地等为目标,实行全面规划,适度开发。
5.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按照资源整合、集约利用、区域协调的原则,优化市域土地利用布局,具体包括: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构建“153”城镇及产业用地空间格局;统筹农村综合整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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