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5)

2019-03-11 09:10

『正确答案』

(1)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经认证,出现: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本题目中,贸易公司丢失未经认证的发票而要求钢铁厂另开发票不符合重开发票的规定,如果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钢铁厂依法拒绝贸易公司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2)贸易公司应向钢铁厂取得该项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钢铁厂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贸易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贸易公司最迟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2011年4月23日之前)办妥相关手续,才能保证此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4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简答题10】(2013年)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生产用材料,销售方2012年3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邮寄过程

中因误递,到2012年10月才收到。

问题:

1.该纳税人收到的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于2012年10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说明理由。

2.该纳税人就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抵扣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

1.纳税人收到的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于2012年10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误递属于客观原因。 2.报送的资料包括:

(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邮政单位出具误递情况的说明; (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4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简答题11】 (2005年,修改)某市机械厂现有闲置的一台设备和一幢自建房屋(不考虑“建筑业”营业税)。该台设备于2006年购入,账面原值为200万元,购入时未抵扣进项税额,累计已提折旧100万元,经评估确认评估价值为120万元;该幢房屋账面原值110万元,累计已提折旧50万元,经评估确认评估价值为120万元。机械厂经与有关单位协商约定以设备或房屋投资组成联营企业,第一种方式:以设备作为投资,房屋由联营企业购进;第二种方式:以房屋作为投资,设备由联营企业购进。无论投资还是购进行为均以评估价值计算。假定市机械厂当年盈利,不享

受任何税收优惠政策,试比较市机械厂采用上述两种不同方式相关税种的税负差异。(本题不考虑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方案一:以设备进行投资

(1)设备投资应纳增值税=120÷(1+4%)×4%×50%=2.31(万元) 应纳城建税=2.31×7%=0.16(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2.31×3%=0.07(万元)

(2)销售房屋应纳营业税=120×5%=6(万元) 应纳城建税=6×7%=0.42(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6×3%=0.18(万元) (3)影响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120-2.31)-(200-100)-(0.16+0.07)] + [120-(110-50)-(6+0.42+0.18)]=70.86(万元) 影响企业所得税额=70.86×25%=17.72(万元) 方案二:以房屋进行投资 (1)出售设备应纳增值税=2.31(万元) 应纳城建税=2.31×7%=0.16(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2.31×3%=0.07(万元) (2)房屋对外投资,不征收营业税。 (3)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120-2.31)-(200-100)-(0.16+0.07)]+[120-(110-50)] =77.46(万元) 影响企业所得税额=77.46×25%=19.37(万元) 流转税及附加 利润 企业所得税 税后利润 税金合计 结论 以设备对外投资与以房屋对外投资方式相比,会多缴纳营业税6万元,城建税0.42万元,教育费附加0.18万元,也因此而少缴企业所得税1.65万元。 从总体税负看,该企业应选择以房屋对外投资方式更为有利。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4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 方案一 以设备投资 2.31+0.23 120-2.31-100-0.23=17.46 出售房屋 6+0.6 120-(110-50)-6-0.6=53.4 17.72 (17.46+53.4)-17.72=53.14 2.31+6+0.23+0.6+17.72=26.86 方案二 以房屋投资 0 120-(110-50)=60 19.37 (17.46+60)-19.37=58.09 2.31+0.23+19.37=21.91 出售设备 2.31+0.23 17.46 知识点——流转税纳税筹划空间 1.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2.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4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简答题12】(2013年,修改)某运输企业“营改增”后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2014年全年运费收入为400万元(含增值税),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共计280万元,其中含支付的联运运费50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30万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小数,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问题1:计算该企业2014年度应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应纳增值税=400÷1.11×11%-30 =9.6396 (万元)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4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 问题2: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营改增”对该企业税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正确答案』

(1)按原营业税政策计算的税后利润

=[400-(400-55.5)×3%-280-30]×(1-25%) =59.7488(万元)

(2)营改增政策税后利润

=(400÷1.11-280)×(1-25%)=60.2703(万元) (3)营改增后税后利润增加

=60.2703-59.7488=0.5215(万元)

[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400000106:针对本讲义提问]

问题3:假如该企业不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计算该企业2014年度应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应纳增值税=400÷1.03×3%=11.6505(万元)

[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4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

知识点

1.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 [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4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

【简答题13】某百货商场最近正在积极筹划开展部分商品的促销活动。目前有三种方案可以选择:方案一是,商品八折销售;方案二是,购物满1 000元者赠送价值200元的商品(购进价为150元);方案三是,购物满1 000元者返还现金200元。(以上销售价格及购进价格均为增值税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数。假定商品销售利润率为25%,即销售1 000元的商品,其购进价为750元。)

问题:假如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0元的商品,就目前可选择的三种方案,分别计算百货商场应纳增值税额及毛利额;并从毛利额角度,

指出百货商场可以选择的最好方案,并简要说明理由。(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 方案一

销项税额=1000×80%/1.17×17%=116.24(元) 进项税额=750/1.17×17%=108.97(元) 应纳增值税=116.24-108.97=7.27(元) 毛利额= (800-750)/(1+17%)=42.74(元) 方案二

销售1000元商品应该缴纳增值税

=(1000-750)/(1+17%)×17%=36.32(元) 赠送200元商品应缴增值税

=(200-150)/(1+17%)×17%=7.26(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36.32+7.26=43.58(元)

毛利额=(1000-750-150)/(1+17%)-200/(1+17%)×17%=56.41(元)

方案三 应纳增值税 =1000/1.17×17%-750/1.17×17%=36.32(元) 毛利额=(1000-750)/(1+17%)-200=13.68(元) 结论 第二方案的毛利额最高,所以百货商场应选用第二方案。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400000109:针对本讲义提问] 知识点 不同促销方式的增值税计算不同,对利润的影响不同,可以作为纳税筹划的点。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400000110:针对本讲义提问] 第05讲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五) 四、综合题 【综合题1】某有机化肥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化肥一直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该企业所生产化肥既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又作为原材料销售给其他化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和其他化工企业的比例为3:7,每吨化肥的不含税售价为2500元、成本为2155元(含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的255元)。该企业生产化肥的原材料均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日,该企业的总经理与甲税务师事务所某注册税务师会谈,期间讲座了是否放弃享受的增值税免税优惠的问题。为提请董事会讨论这一问题并作决策,该总经理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请该注册税务师就一些问题给予回答。该总经理所提问题如下: 要求:假定你为该注册税务师,请书面回答该总经理的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明计算步骤。)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5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问题(1):对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和化工企业的化肥,放弃免税优惠与享受免税优惠相比,增值税的计算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享受免税优惠 放弃免税优惠 [应纳增值税=0(元) 应纳增值税=2500×13%-255=70(元)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5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问题(2):以100吨化肥(30吨售给农业生产者,70吨售给化工企业)为例,分别计算免税销售、放弃免税销售情况下这100吨化肥的毛利润,从而得出放弃免税销售是否更为有利?(说明:因农业生产者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为不增加农民负担,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化肥含税售价仍为2500元/吨,销售给化工企业的不含税售价为2500元/吨。) 『正确答案』 情 形 享受免税优惠 放弃免税优惠 结论 毛 利 毛利=(2500-2155) ×30+(2500-2155)×70=34500(元) 生产化肥的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无须做进项税额转出,因此生产成本为1900元(2155-255) 毛利=[2500/(1+13%)-1900]×30+[2500-1900]×70=51371.68(元) 放弃免税权有利,应该放弃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5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 问题(3):假定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化肥含税售价仍为2500元/吨,销售给化工企业的不含税售价为2500元/吨,以销售总量100吨为例,请

计算对农业生产者的销售超过多少时,放弃免税将对企业不利?

『正确答案』

假设对农业生产者销售量为X:

建立等式关系:享受免税的毛利=放弃免税的毛利

(2500-2155)×100=〔2500/(1+13% )-1900〕×X+(2500-1900)×(100-X)

34500=312.40X+600×(100-X) X=88.66吨

当对农业生产者销售88.66吨,对化工企业销售11.34吨时,享受免税和放弃免税,企业获得毛利相同。 当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超过88.66吨时,放弃免税获得的利润低于享受免税获得的利润。此时放弃免税对企业不利。

[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5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问题(4):如放弃免税有利,可以随时申请放弃免税吗?

『正确答案』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可要求放弃免税权,税法对此没有限制性规定。

[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5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

问题(5):如申请放弃免税,需要履行审批手续还是备案手续?

『正确答案』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500000106:针对本讲义提问]

问题(6):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将来可随时再申请免税吗?有怎样的限定条件?

『正确答案』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

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5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

问题(7):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正确答案』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按现行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

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讲义编号NODE007248000905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

问题(8):可否选择仅就销售给化工企业的化肥放弃免税?

『正确答案』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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