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5000t/a废气回收利用生产氟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4)云南安益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5000t/a废气回收利用生产氟盐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12.6;
(5)宜良县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报告》,2011.2012;
(6)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整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2010.8.20;
(7)云南高科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2013.6;
(8)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3000t/a氟硅酸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宜良县环保局,宜环保[2010]246号,《关于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3000t/a氟硅酸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1.12.10。
(10)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昆环保函[2009]35号《关于对<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环保治理整改完成要求全面恢复生产申请>的复函》,2009.2.1;
(11)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环发[2009]40号《关于关停云南龙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化工企业硫精矿制酸生产线的通知》,2009.2.23;
(12)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昆环保通[2009]72号《昆明市环境保护局转发<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关停云南龙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化工企业硫精矿制酸生产线的通知>的通知》,2009.4.10;
(13)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昆环保函[2009]83号《关于对<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硫酸一、三车间采用拌烧硫酸、五车间烧低砷矿的生产方式恢复生产的请示>的复函》,2009.4.3;
(14)宜良县环境保护局,宜环保[2009]171号《关于对<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整改技术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9.9.16;
(15)宜良县环境保护局,宜环保[2010]209号《关于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38m2沸腾炉锌精矿脱硫60Kt/a硫酸改扩建工程项目验收组验收意见的批复》,2010.10.19;
(16)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协议书;
(17)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环函[2012]477号《关于印发昆明东昇液化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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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含砷废水处理工程项目验收意见的函》,2012.12.31;
(18)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17期《关于协调耀明公司磷石膏原料问题的会议纪要》,2013.3.27。
(19)《宜良县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20)《宜良县生态建设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1.1.5 评价委托
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3.7。
1.2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1.2.1 环境影响识别
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和营运期不相同,项目施工完成,影响结束,根据建设项目营运期特点和环境特征,筛选了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矩阵,见表1-1。
表1-1 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矩阵
类别 环境因素 地质、地貌 小气候 空气质量 地表水文 地表水质 自然地下水文 条件 地下水质 植被 土壤 水土流失 声环境 水资源 森林资源 土地资源 交通运输 区域经济 社会经济 农业生产 美学、游览 自然资源 废气排放 营运期 / / -○ / / / / / / / / / / / / / / -○ 废水排放 营运期 / / / -○ -○ / / / / / / -○ / / / / -○ -○ 固废处理 营运期 / / / / / / / / / / / / / / / / / -○ 噪声 营运期 / / / / / / / / / / - / / / / / / / 风险事故 / / -○ -○ -○ / / / / / - -○ / / / / / - 注:●重大影响;◎中度影响;○轻微影响;/ 影响很少或无影响;+正面影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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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评价因子
根据对项目主要环境识别的分析结果,筛选出该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的主要评价因子如表1-2:
表1-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 空气环境 声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氟化物、氨、SO2、TSP Leq[A] 影响评价因子 氟化物、氨 pH、氟化物 Leq[A] 地表水环境 pH、CODCr石油类、氨氮、总磷、氟化物 1.2.3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1.2.3.1 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处于宜良县东山工业园区,根据《宜良县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宜良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及《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区划为二级,声环境质量区域为3类,地表水体为南盘江区划为Ⅳ类水体。
1.2.3.2 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a.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氨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1979)执行,标准限值见表1-3及1-4;
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m3 序号 1 污染物项目 二氧化硫(SO2) 平均时间 年平均 日平均 一小时平均 2 3 4 总悬浮颗粒物(TSP)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氟化物(F) 年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浓度限值 0.06 0.15 0.50 0.20 0.30 0.10 0.15 7 20 表1-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序号 1 污染物项目 NH3 居住区一次最高容许浓度 0.2 单位 mg/m3 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5000t/a废气回收利用生产氟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b.评价区地表水体为东河及南盘江,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体标准。相应的标准限值见表1-5。
表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除pH外,均为mg/L 项目 Ⅳ类 pH 6~9 CODCr ≤30 BOD5 6 氨氮 ≤1.5 总磷 ≤0.3 氟化物 ≤1.5 As ≤0.1 石油类 ≤0.5 c.项目位于宜良工业园区东山工业片区内,评价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6。
表1-6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3类标准 昼间dB(A) 65 夜间dB(A) 55 (2)污染物排放标准 a.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相关标准以及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中的相应标准,详见表1-7和表1-8。
表1-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颗粒物 氟化物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3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 30 23.0 120 1.0 64 96.71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30 0.59 9 20μg/m3 64 2.56 表1-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厂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1.5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排气筒高度m 15 氨 18 64 二级 4.9 7.18 85.33 b.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本评价未设置生产废水的排放标准。本项目员工均为工厂已有的员工,不新增。本环评不设置生活废水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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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厂界噪声标准
项目位于宜良工业园区东山工业片区内,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9。
表1-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3 昼间 65 夜间 55 (3)其他标准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
以上拟采用的评价标准已得到宜良县环保局的核实确认(详见附件)。
1.3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
1.3.1 评价级别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其等标排放量计算公式见下:
Pi=(Ci/C0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0i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性限值,详细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10。
表1-10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工作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工作分级 Pmax≥80%,或者D10%≥5km 其他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要求,评价范围内主要评价因子的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