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课件(3)

2019-03-15 14:04

其二是每家银行的银行券的流通收到地域限制,给生产商品流通带来困难。所以,客观上要求有一家资力雄厚且有权威的银行,发行一种能在全国流通的货币。 2、票据交换问题:随着银行业务的扩大,各行之间的债券债务关系日益复杂化,造成同城结算困难,异地结算矛盾突出。这在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统一的票据交换和债券债务的清算机构。因此,建立一个全国统一而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中心已成为金融事业的必然发展趋势。 3、最后贷款人问题。4、金融管理的需要。

(三) 中外发展史(略) 四、中央银行体制与资本结构 (一)中央银行的体制

1、复合式的中央银行制 2、单一的中央银行制 一元中央银行制;二元中央银行制 3、跨国中央银行制 4、类似于中央银行的机构 (二)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

1、全部资本金国家所有;2、公私股份混合所有;3、全部股份私人所有;4、根本没有资本金。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八)经理国库; (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 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原法规定“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指责分工,中国人民银行主要不再从事金融监督管理,所以原来表述不够确切。“履行其职责”主要是指本条第2款至第13款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所发布的命令与规章,在我们国家立法体系中属于宪法——基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第四等级,不能够违反前面三个层次。当然,这不是实践意义,部门规章违反宪法的事情常有发生,中国尚未有“违宪审查”制度。我们这边就不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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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是指国家为实现特定的宏观经济目标采取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总称,包括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手段以及这些手段的机制作样的调节过程。 《中国人民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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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银监会与人行分家以后,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最主要职能。 (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发行与管理货币是世界各国中央银行的通常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依法享有这个职能。有权发行货币,是国家唯一货币发行机关。大家一定不要误认为是造币厂或印钞厂享有这个职能,它们只是接受央行委托(或者说订单)进行货币制造而已。当然,央行不仅负责发行,也必须关好流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使用假钞,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非法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使用人民币图案等。

(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1995年立法时,同业拆借量并不大,尚未形成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发行金融债券当时还没有出现。2003年相反,同业间拆借普遍,发行数量增多,市场已经形成,需要规范。因此增加这个职能。 (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外汇管理是中国人民 的职责,过去这个问题不突出,因此原法没有规定,不过可以通过“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解释”,在设立银监会后,两者在外汇管理上如何职责分工问题凸显。外汇存储、外汇的汇入汇出、购入外汇、人民币与外汇的兑换等活动,以及银行间的外汇买卖等,均有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管理局负责。而外汇之间的买卖、兑换等由银监会监督管理。前者与宏观调控密切相关,后者主要是监管问题。 (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黄金市场是指黄金买卖与兑换的交易市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国家对于金融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黄金管理的主管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不仅负责国家的黄金储备,还负责收购与配售;会同国家物价主管机关制定和管理黄经的收购与配售价格;会同国家有关系机关审批经营金银制品等。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工商机关、海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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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金银管理上有相应的职责,但黄金市场一直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修改时本条明确了这项职责。

(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外汇储备,是一国政府所持有的国际储备资产中的外汇部分,它是国际收支最后结算收到的可兑换货币。

日本和东南亚地区曾因没有处理好外汇储备使用问题,造成经济在高速发展之后出现巨大滑坡。如日本因大量购买国外房地产而导致本国产业结构落后,泰国亦因片面追求高档消费造成资金缺乏。有关专家认为,现在中国处理外汇储备的方式显然存有缺陷。如大量外汇储备被用于购买外国债券,浪费了现金资源,同时增加了人民币的投放量,加大了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而很多中国需要的技术和设备又由于种种限制不能购买。

黄金储备是一国政府为了应付国际收支和维护货币信用而储备的金块、金币总额。目前作用已经削弱,到哪仍然是主要的国际储备资产和国际结算的最后手段,一国黄金储备的多少关系到国际支付能力和本国货币的国际信用。各国法律一般规定中央银行掌管外汇、黄金储备,开支外汇、黄金交易。

(八)经理国库

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一般都被授权经理国库,即财政的收支由中央银行代理完成.同时,那些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将有关款项交由中央银行保存,中央银行对此一般不支付利息。金库存款、行政事业单位存款构成了央行资金的主要来源。作为我国的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应担当经理国库的职责。 国库知识:

国库 概念

人们常说的国库,通常是指国家金库,是一个存放具体实物、货币和黄金的库房。但现代意义上的国库,已

经不单单是国家金库,每个国家的国库往往都担负着保管、管理该国财政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反映该国预算执行情况的一系列国家财政职能。国库的职能已由传统的“库藏”管理发展成控制政府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政府现金和债务等全面财政管理。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库制度。日本的国库由财务省主管,但绝大部分具体业务委托中央银行———日本银行来实施。1993年,俄罗斯政府颁布了建立联邦国库的政府令,在俄财政部设立了联邦国库管理局,委托中央银行具体管理。美国的国库预算由财政部管,但财政部主要是管理资金的使用,具体保管是由美国国库局来执行。美国国库局是财政部的下属单位,具体负责印制美元、铸造硬币、灌注金锭,以及保管这些钱财,是美国政府真正的“钱袋子”。

国库 各国国库存什么?

国库分为财政国库和财产国库两大类。像俄罗斯,所有的财政国库资金收支都是通过财政部在俄中央银行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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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中设立的国库账户进行的。财产国库则是所有国有资产的总和。从这个意义上说,财产国库所存放的不仅仅是黄金、白银这些贵重金属,还包括了形形色色的固定资产。但因为国有土地、政府办公大楼、军舰、飞机等不需要收藏,所以国库里真正需要收藏保管的还是体积小、价值大的黄金、美元和各种债券等。

政府没收的许多私人物品,入了国库后,政府会把它们拍卖,因为政府不保管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而是把它们变成货币入库。比如,美国纽约一年就有几次专门拍卖海关没收的东西。

瑞士国库里堆满了黄金是众所周知的事。现在各国的货币发行量,早已不与它们国库的黄金存量挂钩,但瑞士除外。瑞士国库里始终储备着足够的黄金,因而至今仍然保持着全世界惟一的金本位制。据世界黄金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目前世界各国国库的黄金总储量为32946吨,其中储量超过1000吨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是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瑞士国库目前有黄金储备2590吨,约占世界各国国库黄金总储备量的7.7%。按人均算,瑞士是全球人均拥有黄金量最多的国家。瑞士联合银行贵金属部首席分析师里德向记者表示,瑞士国库中除了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和美元资产外,也存有一定数量的欧元、英镑等主要硬通货和外国政府的债券;此外,瑞士国库不仅管理着巨额的不动资产,而且凭着力求盘活富裕资金的原则,还在千方百计地进行着各种金融投资。

在日本国库中,储存的主要是外汇、外国债券、黄金等贵重金属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和世界银行的票据等。据日本财务省1月11日发表的统计数据,截至2004年12月底,日本国库中的外汇储备相当于8445.43亿美元。其中,外国债券折合成美元为6993.98亿;外国货币现金1248.66亿美元,有的存在外国中央银行和国际清算银行,有的存放在日本国内的金融机构,还有的存在外国金融机构设在日本的分支机构;此外,还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以及世界银行的票据,一共95.03亿美元。另外还有相当于107.76亿美元的黄金储备。 俄罗斯国库中既存有货币黄金,也有外汇等其他储备,还有一部分黄金、外汇储备存在国外。上个世纪50年代,苏联为了避免石油收益的美元存放在美国被美国政府冻结的危险,将大量外汇收入存到欧洲,形成了脱离美国政府控制的大量“离岸美元”。

(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许多国家的银行发规定,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必须通过中央银行或商业银行联办的票据交换所进行结算,其差额一般通过央行在个商业银行账户上转账实现。因此,本条也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的职责。

1、资金清算过程包括两个基本程序

一是付款行通过支付系统向收款行发出支付信息;

二是付款行和收款行之间实现资金划转。

按照对转账资金的不同处理方式,银行同业间清算可分为差额清算系统与金额清算系统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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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清算系统将在一定时点上收到的各金融机构的转账金额总数减去发出的转帐金额总数得出净余额,即净结算头寸;

而全额清算系统对各金融机构的每笔转账业务进行——对应结算,而不是在指定时点进行总的借贷方差额结算。目前多数发达国家中央银行经营的支付系统即属RTGS系统(实时全额清算系统)。

2、中国的支付清算体系

中国的支付清算体系已步入适应现行银行体制、为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的经济及社会活动提供现代化支付清算服务的阶段。目前运行的主要支付系统有:

(1)票据交换系统。票据交换系统是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行政区划上看,我国票据交换所有两种:地市内的票据交换所和跨地市的区域性票据交换所。其中,地市内票据交换所有1 918个,区域性票据交换所有18个。通常将地市内的票据清算称为“同城清算”,跨地市的清算称为“异地清算”。

(2)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全国电子联行清算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处理异地清算业务的行间处理系统。全国电子联行系统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各商业银行设立的国家金融清算总中心和在各地设立的资金清算分中心运行。各商业银行受理异地汇划业务后,汇出、汇人资金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即清算。其运行流程为:受理异地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发出汇划业务的为汇出行,收到汇划业务的为汇人行。汇出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发报行)提交支付指令(电子报文);发报行借记汇出行账户后,将支付信息经卫星小站传送至全国清算中心,如汇出行账户余额不足,则支付指令必须排队等待。清算总中心按人民银行收报行将支付指令清分后,经卫星链路发送到相应的人民银行收报行,由其贷记汇人行账户,并以生成的电子报文通知汇人行。

(3)电子资金汇兑系统。电子资金汇兑系统是商业银行系统内的电子支付系统。

(4)银行卡支付系统。

(5)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该项目的总体设计始于1991年,1996年11月进入工程实施阶段,2002年10月8日,该系统正式在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上线运行。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提供跨行、跨地区的金融支付清算服务,能有效支持公开市场操作、债券交易、同业拆借、外汇交易等金融市场的资金清算,并将银行卡信息交换系统、同城票据交换所等其他系统的资金清算统一纳入支付系统处理,是中国人民银行发挥中央银行作为最终清算者和金融市场监督管理者的职能作用的金融交易和信息管理决策系统。中国现代支付系统由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系统两个系统组成。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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