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斯主义存在难以克服的理论缺陷,以20世纪70年代的中东石油危机为导火线,主要西方发达国家陷入“滞胀”状态。这时,以货币主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乘势而上,并很快形成一股强劲的新自由主义思潮。
在新自由主义眼中,维持币值稳定是央行货币政策的第一大任务,而至于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即使可行,也必须在满足第一大任务之后。至于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之事,央行勉为其难以及力量有限。而充分就业,本身是新自由主义极力反对的东西,它们认为必须在市场上维持一定的失业比例,才能促动就业市场的充分竞争,否则这个市场只能是一潭死水。当然,它们认为这个比例必须控制在合理的比例,否则必然引起社会动荡。
第三,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目标
在立法时,曾有三种意见。第一是多重目标论,即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应当是多元目标;第二意见是不仅要保持货币币值稳定,还要兼顾经济发展,经济不发展社会也难以稳定;第三种是多重难以兼顾,应实行单一目标。考虑到多重目标好事好,但难以实现;第二种容易转变成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从而维护货币稳定成为附庸。所以1995年与2003年立法以及修改中都采用了“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提法,大家要注意的是,次序有定。由“发展经济、稳定货币”的双重目标转变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单一目标。
(五)货币政策工具
中央银行为了实施有效的货币政策,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必须运用一定的调控手段,这些调控手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详解:(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
21
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中央银行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世界上美国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渐演变成为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可分为:
1、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指按照法律确定存款准备金制度,通过法律规定的部门机构确定和调整的存款准备金率。不同的类型存款,率也不一样。一般来说,流动性高的存款率也高,反之更低。中央银行可以根据货币政策需要,随时调整存款准备金。提高意味着货币量减小,扩张投资;经济衰退期间,降低则刺激投资扩大。
(记者 王卫平)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4月11日晚宣布的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将一次性“冻结”金融机构可用资金1100亿元。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目前通货膨胀压力加大,部分行业投资过热愈演愈烈,迫使央行再次举起了准备金率政策这把“利斧”。央行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7%提高到7.5%。占据国内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0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将普遍实行这一新标准。
“央行频频使用‘准备金率’这味猛药是罕见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光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次提高准备金率政策提前十多天就宣布,更是清楚地发出了人民银行想要收缩银根的信号。”谈到央行“新政”的影响,王松奇说,这次调整将直接收缩银行资金1100亿元,而按照“乘数效应”估计最终会减少可贷资金三四千亿,“跟半年多以前的调整比起来,此次调整还算比较温和,不会造成经济的大起大落,也不会造成债市的大幅波动,因为近来银行间市场的资金比较宽裕。”
2、超额存款准备金。
与法定存款准备金一样,都是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后者可以自由适用。有的国家规定前者不给利息,如韩国;后者要付利息。
超额准备金存款指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中超过中央银行要求的部分,在新的规定执行之前,央行要对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同样支付1.89%利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央行除了6%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之外,还有3-4%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都存放在各分支行,以应付流动性的要求,同时获取央行1.89%利息。但过高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一方面抬高了我国利率水平的底线,缩小了央银利率政策操作的空间;另一方面也扭曲了商业银行的行为,给央行利率政策的实施造成影响,之所以目前市场上都认为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其杀伤力较为温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过高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影响所致,与发达国家超额准备金利率为零相比,我国的这一指标的确需要调整,以提高公开市场业务的实施效率。基于上述分析,央行继续收紧资金总量,控制信贷扩张的步伐仍在加快。这样一来,无疑遏制了投资过热的行业如汽车,房地产等的发展,也会对股市走势产生影响。 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降低对债市来说有着积极的作用,随着超额存款准备金利息收入的下降,商业银行就会将手中持有的超额存款准备金放出更多部分,通过增加市场货币供给的方式来促使债券价格回升,来降低前期由于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对债市形成的巨大冲击,短期来看,债市将会有一个明显的回升过程。 3. 紧急存款准备金
22
一些国家央行法规定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或紧急情况下,央行有权征收紧急存款准备金。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有权对各种存款征收任何比率的紧急存款准备金,其是一种应急措施,一般时限很短。美国最长为180天,如果有必要延长,经投票通过后,可展期180天。一旦启用,必须向国会立即提交报告,对该项措施作出报告和解释。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央行基准利率包括:
1、 存款利率。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央行的法定准备金存款、超额准备金存款、保险公司活期存
款、邮政储蓄存款,农村信用社开办的特种存款、短期融资券利率等。
2、 贷款利率。央行对商业银行年度行贷款、季节性贷(三个月、六个月款)、日拆性贷款、再贴现、逾
期贷款惩罚性利率等。
利率工具:利率政策是我国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货币政策实施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实施的需要,适时的运用利率工具,对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进行调整,进而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实现货币政策的既定目标。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的利率工具主要有:
1、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包括:再贷款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所采用的利率;再贴现利率,指金融机构将所持有的已贴现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所采用的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的利率;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准备金中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水平的部分支付的利率。
2、调整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 3、制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
4、制定相关政策对各类利率结构和档次进行调整等。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利率工具的运用。利率调整逐年频繁,利率调控方式更为灵活,调控机制日趋完善。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作为货币政策主要手段之一的利率政策将逐步从对利率的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化。利率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利率市场化:A、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提出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1993年,党的十四大《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利率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市场利率管理体系。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中央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在规定幅度内自由浮动。
2003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
B、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开放金融市场的需要,人民银行将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存款先大额长期、后小额短期的基本步骤,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调控和引导市场利率,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
C、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
自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式启动以来,经过7年的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
23
进展。
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1997年6月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从而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
1998年,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再贴现利率成为中央银行一项独立的货币政策工具,服务于货币政策需要。
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2004年 1月1 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 ,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扩大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权,提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变。在扩大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同时,推出放开人民币各项贷款的计、结息方式和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的上限等其他配套措施。
进行大额长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尝试,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 年),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2003年11月,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可以开办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降为3年以上不含3 年)。
积极推进境内外币利率市场化。 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商业银行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
回顾1996年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国人民银行累计放开、归并或取消的本、外币利率管理种类为119种,目前,人民银行尚管理的本外币利率种类有29种。今后,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人民银行将不断扩大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自主权,完善利率管理,并通过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引导利率进一步发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作用。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贴现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兑取现款。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以贴现所获取的未到期的票据所做的票据转让。对中央银行而言,再贴现是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对商行而言,再贴现是出让已贴现的票据,解决一时资金短缺的困难。央行通过制定或者调整再贴现率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以调整货币的供应量。形式上是票据买卖,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放款。
再贴现与再贴现率
再贴现即一般银行资金不够时,除同业间相互调借外,便向中央银行融通借款。借款方式,便是用手上现有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重贴现,以获得资金。这种再贴现时支付的利率叫再贴现率(又称重贴现率,再贴现利率)。
24
再贴现率是商业银行将其贴现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时的预扣利率。
再贴现意味着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贷款,从而增加了货币投放,直接增加货币供应量。再贴现率的高低不仅
直接决定再贴现额的高低,而且会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再贴现需求,从而整体影响再贴现规模。
一方面,再贴现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的再贴现成本,再贴现率提高,再贴现成本增加,自然影响再贴现需求,
反之亦然;
另一方面,再贴现率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因而具有一种告示作用:提高再贴现
率,呈现紧缩意向,反之,呈现扩张意向,这特别对短期市场利率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再贴现率具有调节灵活的优点,但也不宜于频繁变动,否则给人以政策意向不明确印象,使商业银行无所适从。
此外,再贴现率的调节空间有限,且贴现行为的主动权掌握在商业银行手中,如果商业银行出于其他原因对
再贴现率缺乏敏感性,则再贴现率的调节作用将大打折扣,甚至失效。
再贴现率,常为中央银行控制通货的手段之一。即当市面资金过多时,中央银行可提高利率,以促进市场一般利率提升。反之则降低重贴现率使市场利率下跌。想要预测市场利率的可能变动,再贴现率,常是最好的先行指针。
再贴现率的发展变化
再贴现率一出现便作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三大手段之一,并且受到高度重视。
20世纪20年代,在中央银行开展信用调节业务的早期,再贴现率曾被视为最有效的政策,但由于是否进行再
贴现的主动权掌握在商业银行手中,再贴现率的作用不是按照中央银行的意志随时发挥,使中央银行一直处在被动的地位,因此各国对再贴现率政策的运用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央银行愈来愈重视作为一个参与者进入市场,而不只是作为一个指导者来调节和引导市场,
因而再贴现率逐渐让位于公开市场业务这一政策手段而退居其次,但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而且可行的宏观调节手段。许多国家对此仍充分重视,例如在英国,英格兰银行公布的再贴现率称为“银行率”,它的变化对英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的市场利率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另外,美国对运用这一手段也较为重视,再贴现率的变化也为数不少,而且影响较大。中国人民银行1988年9月1日首次公布再贴现率,比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低5~10%。由于发展的历史不长,商业票据也不发达,再贴现率政策的效果还不明显。
再贴现率计算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