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合税——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1)税法的立法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调整税收分配关系。 (3)税法的构成
广义税法=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全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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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正式立法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由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等等)
狭义税法=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的主体内容;
(2)税收反映经济利益关系,税法则反映权利与义务关系;
(3)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就属于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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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营业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3)税收行政规章——由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规程等。
包括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该级次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地方政府在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如《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规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实施细则》等。 (4)税收规范性文件——省以下(含本级)各级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涉及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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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章及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规则和制定程序。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构成要素的有( )。
A.税率 B.计税依据 C.征税人 D.纳税环节 『正确答案』ABCD
1.征税人(征税主体)——行使税收征管权,依法进行税款征收行为的一方当事人。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单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个人所得税),是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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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体。
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其持有的纳税人收入或从纳税人收款中按其应纳税款代为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车船税)。
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总分公司不在同一省市,企业所得税要统一缴纳)。
3.征税对象(纳税对象)——征税的目的物,也是缴纳税款的客体。
每种税都有其特定的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
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如: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l4个税目。但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
5.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使用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等。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纳税。如增值税基本税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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