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南田温泉国际热带风情旅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南田温泉旅游城规划概况
《国家海岸·神州第一泉——三亚南田温泉国际热带风情旅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南田温泉旅游城规划,或本规划)由海南国营南田农场组织编制,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环境与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所承担,三亚市政府主持评审、负责解释。南田温泉旅游城规划区域位于南田农场东风分队,距离海棠湾海岸约2~3km,距离三亚市中心约35公里,距离三亚国际凤凰机场约40km,距离海口市约240km。本规划控制区域8.85km2,开发建设区域6.2 km2,规划人口5万人,总建筑容量不超过395万平方米。
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度假公寓用地、度假村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用地等。
规划结构:“一心三轴、两区多组团”的规划结构;“一心”:温泉度假服务中心;“三轴”:沿神泉大道(经五路)、经三路、纬九路形成的三条发展轴线;“两区”:温泉特色度假片区和旅游居住地产片区;“多组团”:风情度假、温泉度假、民俗度假、度假公寓等多个旅游度假组团。
用地构成规划见表1。
表1 南田温泉旅游城规划用地构成一览表 面积 序号 用地名称 (公顷) 居住用地 1 R R2 R22 小学 1.9 131.3 10.3 100.5 2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 C C1 C2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R21 二类居住用地 247.4 245.5 (%) 39.9 比例 C21 C25 C3 C36 C6 C65 商业用地 旅馆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游乐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 3.2 97.3 8.8 8.8 11.8 11.8 118.9 118 0.9 1.6 120.5 66.9 12.4 54.5 53.6 619.7 265.3 77.5 86.9 91.1 9.8 885 19.2 0.3 19.4 100.0 道路广场用地 3 S S1 S3 4 U 道路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公共绿地 5 G G1 G11 G12 G2 小计 G22 建设用地 水域和其他用地 E2 6 E E3 E4 E6 合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村镇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面积 公园 街头绿地 防护绿地 2 原规划实施的环境问题回顾
对原南田温泉旅游城规划实施情况调查,得出如下主要启示: (1)必须建立健全旅游城环保机构。
(2) 要依法补做环评。对未做环评的好汉坡度假村(包括扩建的神泉谷等)、亿阳、黎苗风情村等区内建设项目,在本规划环评审批后,符合规划的,应补做环评,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3)要将污水处理措施的落实作为本评价的重点。 (4)加强对总外排口的水质监测和排污收费。
(5)尽快清理旅游城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搞好环境卫生。 (6)要尽快对旅游城范围内的裸露地表种植植被,建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 (7)加强对热矿水使用的管理,包括提高热矿水价格,采用经济杠杆控制热矿水开采规模,实现热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规划方案分析
3.1与《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协调性分析
(1)本规划区土地性质基本上属旅游用地。旅游用地属建设用地,可用于旅游开发,建设旅游服务配置设施。
土地开发性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近期修编时已将本规划区土地性质确定为了“旅游用地”,土地证上的“农业用地”土地性质应申请作相应的调整。必须严格界定土地利用性质,不得将旅游区建为城市。
(2)用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方向协调,在细分地类中和部分地块不协调。
1)细分地类不协调。南田温泉旅游城没有城镇建设用地区。旅游用地区不○
是城镇建设用地区, “社区管理中心”等带有“社区”概念的用地均应调整,应“去社区化”,回归旅游管理功能,对度假公寓等的管理也应纳入旅游管理的范畴。
2)部分地块不协调。○有6项土地用途发生了变化,规划不协调面积共767272
㎡,其中,情况最严重的是度假公寓用地不合理。度假公寓占用耕地15432㎡,其中基本农田4188㎡。本规划属于一般性的旅游开发,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应将基本农田调整岀F9-1地块建设小区。度假公寓(G10-1、G10-3地块)还占用了木本园地227742㎡,即扩大了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协调,应恢复为木本园地。规划将一般耕地、基本农田变为林地,面积208328㎡。按照土地管理规定,林地不可随意改变用途,一般耕地、基本农田同样(甚至更不可)随意改变用途,即规划中不能将一般耕地、基本农田改为林地。林地面积不
足,应调整(减少)建设用地,弥补林地面积偏低问题,为保持公共绿地率不变,建议减少度假公寓用地面积,以补充208328㎡的公共绿地面积。 3.2与《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协调性分析
新一轮的《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正在修编中,为了使本规划与《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性,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与三亚市总体规划项目组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在《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尚未审批的情况下,三亚总规项目组特别为本规划出具了《关于<南田温泉国际热带风情旅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意见》,表明了两者具有良好的衔接关系。
3.3与《三亚市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协调性分析
(1)规划要求一致。本规划以《三亚市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对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的条款为本规划的条款,可见两者的一致性。
(2)开发与保护区域不发生重叠。本规划的建设范围在三亚市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二级保护区以外(三亚市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不设置准保护区)可见本规划建设范围与三亚市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发生重叠。
此外,采用雨水管网和截洪沟的方式,可从根本上控制规划实施污染赤田水库水质。
综上可见,本规划与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没有明显的冲突。 3.4人口容量分析
1. 规划研究对人口容量的分析
规划方案:度假居民5万人(设施容量可达到5.8万人)。 2. 从环评角度对人口容量的分析 原住民:规划期末3060人。
环境承载力人口,即有管理的人口数量。本评价推荐方案,本区的人口应控制在3.8万人以内,其中常住人口3万,游客0.8万(过夜游客4000人,一日游游客4000人)。
可见,本规划区的建筑开发强度过大,规划对这应作相应调整。 3.5规划方案实施的环境影响源强分析
1. 水污染物 (1)生活需水量
设两个方案:方案一为3万常住人口,这是本评价的推荐方案;方案二为5万常住人口,这是规划方案。方案一生活需水量为1.69万米3/日,方案二生活需水量为2.49万米3/日。方案二比方案一多用水0.8万米3/日。
(2)污水产生量
按用水量的85%计,方案一:1.69×0.85=1.44(万m3/d) 方案二:2.49×0.85=2.12(万m3/d) (3)排污去向
其中方案一约有8500m3/d排入海棠湾污水管网,进入海棠湾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返回本区使用,本区还应约6000m3/d废热矿水就地处理,就地使用。中水回用总量约为1.45万m3/d,与中水需求量基本平衡。方案一基本可行。
方案二需送到海棠湾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有1.27万m3/d。但总的污水量达到了2.12万m3/d,已大于中水需求量0.7万m3/d,占比约为50%,因此方案二是不可取的。
本区生活污水大部分符合COD低于350mg/L、BOD5低于150mg/L的入网标准,但个别类型的废水,如好汉坡度假村厨房污水BOD5高于入网标准,该类型污水应作预处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污染物产生量
以最不利情况好汉坡度假村厨房污水实测平均值为代表,估算本规划区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主要污染物产生量见表2。
表2 规划区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估算表
项目 浓度/mg/L 方案一产生量/t/a 方案二产生量/t/a CODCr 346 1073.47 2677.35 BOD5 200 620.50 1547.6 NH3-N 4.31 13.37 33.35 TP 1.15 3.57 8.9 2.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餐饮废气,二是汽车尾气。 (1)天然气源强
规划年总用气量为5817745标米。本规划区大气污染因子排放量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