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修订后的定义力求反映国际、国内内部审计实务的最新发展变化,与II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接轨。与原定义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
(1)关于内部审计的职能。相对于“监督”所体现的内部审计的查错纠弊功能,现代内部审计更强调价值增值功能。因此,借鉴IIA的定义,此次修订将内部审计的职能从“监督和评价”改为“确认和咨询”,拓展了原定义中的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
(2)关于内部审计的范围。修订后的定义将内部审计范围界定为“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将原来的“经营活动”改为“业务活动”,体现了内部审计的业务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还包含非盈利组织。定义中增加了对“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和评价,以体现内部审计对组织风险的关注。
(3)关于内部审计的方法。修订后的定义增加了“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的规定,强调了内部审计的专业技术特征,体现内部审计职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助于内审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内审职业对技术方法和人员素质的要求。
(4)关于内部审计的目标。修订后的定义将内部审计的目标界定为“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在提升组织治理水平,促进价值增值以及实现组织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对内部审计目标更高的定位将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提升内部审计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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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准则的适用范围。第三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为涵盖内部审计外包的情况,准则中增加了“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本组织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的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的规定。
3、调整的其他主要内容。
一是在一般准则中,增加了内部审计章程中应明确规定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的内容;增加了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的内容: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增加了内部审计人员保密义务的内容。第九条规定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二是在作业准则中增加了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实施审计业务的内容(第十条);增加了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通知书的规定,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做好审计准备工作。(原准则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增加了内部审计人员关注组织舞弊风险,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的内容(第十六条);增加了内部审计人员为组织以适当方式提供咨询服务、改善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内容(第十九条)。
三是在报告准则中对审计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二十一条规定: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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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四是在管理准则中原准则是四条,现准则有八条,增加了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内部审计机构管理体制,以及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实施有效质量控制等内容。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并保持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及时、高效的沟通;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组织结构,多层级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实行集中管理或者分级管理;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内部审计质量实施有效控制,建立指导、监督、分级复核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制度,并接受内部审计质量外部评估;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第三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对内部审计机构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负主要责任。
(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1201号)
原《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共11条,基本涵盖了内审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素质,但规定过于原则,只是对内审人员职业道德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弹性过大,适用性不强。此次修订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有21条,吸收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准则的部分内容,同时充分借鉴了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内容,并参考其他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对内审人员职业道德进行充实和完善。结构上也与其他准则一致,采用分章表述,分为总则、一般原则、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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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胜任能力、保密等七章,对职业道德要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一是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具有的职业品德、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和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的总称。
二是规定了内部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守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声誉。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
严格依法就是严格依照法定的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
正直坦诚就是坚持原则,不屈从于外部压力;不歪曲事实,不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九条、十条)。
客观公正就是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和态度,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实事求是地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审计职业判断。)
勤勉尽责就是爱岗敬业,勤勉高效,严谨细致,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保守秘密就是保守其在执行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于执行审计业务取得的资料、形成的审计记录和掌握的相关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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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十八、十九条作了具体规定)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所获取的信息保密,非因有效授权、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事由不得披露。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警惕非故意泄密的可能性。
三是增加了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的规定。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按照规定参加后续教育。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通过后续教育和职业实践等途径,了解、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四是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规定。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1)审计、会计、财务、税务、经济、金融、统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与组织业务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
(2)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审计技术应用、人际沟通、组织管理等职业技能;
(3)必要的实践经验及相关职业经历。 (三)审计计划(第2101号)
原1号具体准则——审计计划,是五章二十一条,现修订为五章十七条。应当掌握以下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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